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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消防验收的内容
6 消防验收的评定
6.1 一般原则
6.2 子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3 单项的验收检查评定
6.4 综合评定
7 局部验收
8 档案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
参考文献2100433B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4、5、 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3/SC9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亓延军、黄凤梅、吴丹、徐大军、马超、陈秉安、屈天翊、张莹、刘健、 韩巍、王新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 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一项行政许可职责, 是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确保建设工 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和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增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依据国家 现行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解读
文中介绍了DB29-162-200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的修订背景和内容,通过实例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对新颁布的DB/T29-162-200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的修订依据、章节设置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地解读,特别是对一些新增或修改的条款着重进行了解释,有助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消防监督部门对该标准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定规则和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既有建(构)筑物的消防设施检测也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消防设施检测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6.1 档案内容
6.1.1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的档案应包含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等所有资料。
6.1.2 经复检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档案应将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等资料与原检测资料一并建档保存。
6.2 档案保存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评定的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5.1 子项评定
5.1.1 子项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项、B类项、C类项三类;子项的名称、类别见附录B。
5.1.2 隐蔽工程子项、施工过程试验子项、试运行测试子项评定以检查施工记录为主;没有施工记录,或施工记录不准确,或无有关人员签字,又难以确认的记录子项,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5.1.3 子项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本规则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子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d)有A类不合格项的,评定为不合格;B类不合格项累计不大于6处,或C类不合格项累计不大于10处,或B类不合格项累计不大于4处且C类不合格项累计不大于8处,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子项资料审查不合格,则不需继续进行现场检测及功能测试,直接评定该子项不合格。
f)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施工,造成子项内容缺少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的,评定为不合格;
g)消防产品经现场判定不合格的,该子项评定为不合格。
5.2 评定结论
检测评定应按照子项资料审查、子项评定、单项评定、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5.3 合格评定
5.3.1 所有子项评定均为合格时,单项评定方可评定为合格。
5.3.2 所有单项评定均为合格时,综合评定方可评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