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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水利部启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叫停不通过项目,突出节水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优先地位。
今后,对于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水利部门在办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规划审查、项目立项、取水许可等手续时,将对相关报告中的节水评价章节作重点审查,形成节水评价是否通过审查的明确意见。
现批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083-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2019年5月5日,发布施行的《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水利规划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审批;水利工程项目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2019年10月16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这是水利部继2019年4月28日出台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指导意见以来,就建立节水评价制度的又一项关键举措,进一步明确了节水评价的内容、技术方法与有关标准,增强了节水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技术要求》明确,节水评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与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协议)、相关规划中节水目标相协调,节水措施方案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根据《技术要求》,规划及水利工程项目节水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与指标评价、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评价、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等。非水利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用水工艺与用水过程分析、取用水规模合理性分析、节水措施方案与保障措施等。
随《技术要求》一并印发的还有《节水评价指标及其参考标准》,该标准考虑各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将全国划分为6类节水评价分区,并对全国和6类节水评价分区的11个节水评价指标,分别核算其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应的指标值,供各级开展节水评价章节编制和审查时参考。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部134号令)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
项目后评价的意义1、确定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到,主要效益指标是否实现;查找项目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有效反馈信息,提高未来新项目的管理水平;2、为项目投入运营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提高...
北屯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综合效益评价分析
以新疆北屯灌区0. 28×10~4hm~2的节水改造工程为例,建立该项目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包括1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评价结果表明,社会风气好转程度、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内部收益率、亩产节水率综合权重位居前四,均超过0. 05。同时,利用两种神经网络法对该项目2013-2017年综合效益进行评价,结果显示综合效益等级为Ⅲ级、Ⅲ级、Ⅱ级、Ⅱ级、Ⅱ级。
新疆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后评价
为全面总结牧区水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客观真实地评价实施的效果,对新疆66个牧区水利试点项目进行了调查与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科学合理地确定了今后牧区水利节水灌溉建设发展的模式、布局、方向和目标等,同时也为制定新疆牧区水利发展政策等提供了依据。
2011年7月19日,《服务业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发布。
2012年3月1日,《服务业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实施。
本《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适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工作,也可用于其它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本《评价指标体系》为试行,将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2021年3月9日,《旋转式喷头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发布。
2021年10月1日,《旋转式喷头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