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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拟订并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管规定;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以及定额造价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全省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参与民用机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100433B
负责组织全国甲、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交通运输部内,与交通部是一个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负责组织全国甲、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
站 长:李彦武副站长:黄 勇 张晓冰 王树芳副巡视员:彭思义综合处处长: 李洪斌;副处长:张建立公路处处长:丁彦昕;副处长:翁优灵水运处处长:张继顺;副处长:刘 巍安全处处长:陈 萍;副处长: 罗海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 检测制度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各市质监站,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港 口局,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控制,不断规范试验检测市场 管理,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第三方试验 检测制度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有关单 位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汇总后报省厅质监局,报送要求如下: 1、各市质监站负责征求本地区意见建议并汇总报省厅质监局。 2、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省桥指、厅公路局、航道局、港口局、 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甲级检测机构等单位汇总后直 接报省厅质监局。 3、请各单位于 2010年 3月 10日前按附表要求, 以书面形式及 电子稿报省厅质监局。 联系人:厅质监局行管科 陈业平 联系电话: 025-52853085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文件 苏运安〔 2016〕73号 关于建立全省道路、水路(源头)运输 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市运(客、维、航)管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运(维) 管处(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的统计 分析研判,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水路(源 头)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为科学量化分析和评估各地安全生产水 平及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提供数据支撑,省局决定建立全省道 路、水路(源头)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统计制度,请各单位 于每季度首月 15日前将上季度辖区各单位的道路、水路(源头) 运输安全应急与督查管理工作情况(详见附件)统计汇总,通过 运政在线上报至省局督查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 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将部门和相关人员 的联系方式报省局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工会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100433B
、承担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检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参加交竣工验收。 5、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6、受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社会举报;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7、组织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交流。 8、参与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对申报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核定。 9、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10、指导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组织评比和推荐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文明(先进)单位、集体、个人;指导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行业风气建设进行检查、监督。 11、承办浙江省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站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报工作。 2、监督、审查省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3、承担工程实施阶段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并督促整改。 4、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造价信息和工程结算期调价系数,积累造价资料,建立造价数据库。 5、组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补充定额测定和编制,修订补充计价依据、办法和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 6、按规定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7、调解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和经济纠纷。 8、承担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审查,参与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工作。 9、参与主管监督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交、竣工工程决算的核审和交、竣工验收。 10、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 11、指导全省工程定额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年度创建计划,组织评比和推荐工程定额行业的文明(先进)单位、集体、个人;指导全省工程定额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工程定额行业风气建设进行检查、监督。 12、承办浙江省交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地址邮编: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华路899号,3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