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是一份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印发的文件。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基本信息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企业是指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是指依法承接分包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为支付所招用的建筑工人工资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 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筑企业不得以应收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第六条 建筑企业应当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等具体工作。专职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当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上进行公示。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实名制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所报送的实名制管理信息与工资支付信息等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实名制平台内数据完整。

第八条 建筑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的企业用户端对本企业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信息认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要接受安全培训和实名制相关数据的登记。已录入省实名制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未经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十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当日进出现场时间通过施工现场考勤设备予以记录,记录的考勤信息通过实名制平台生成考勤表。

第十二条 实名制平台和“江苏省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相关数据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 建筑工人工资和工程款项应当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工资专用账户。

第十四条 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在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时,应当与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签订账户管理协议,确保代发专用账户资金安全保密。

第十五条 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表,应当由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录入实名制平台。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用工不满1个月的临时用工,应当在用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资。

第十六条 建筑企业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应当按照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表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月足额转入建筑工人的个人账户,同时将工资发放信息反馈至实名制平台。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建筑工人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招用的建筑工人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应由总承包企业代发,分包企业每月向总承包企业报送当月工资表,负责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督促检查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并结清建筑工人工资后,建筑企业可将工资专用账户注销。

第十九条 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好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拖欠问题,落实好实名制平台的监管责任,形成源头预防、部门联动、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第二十一条 实名制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收取。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约谈相关责任人等方式督促落实,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第二十三条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调查处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

第二十四条 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建筑企业及个人存在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以列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附件规定提高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查看详情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智能照明后台管理系统

  • RX-V2.8
  • 荣夏
  • 13%
  • 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图方便智慧管理系统30-50M²

  • 30-50M²
  • 图方便
  • 13%
  • 图方便(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路灯智慧路灯管理系统

  • 华为云平台/HY2.0系统
  • 华业
  • 13%
  • 四川众兴华业市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图方便智慧管理系统30M²以下

  • 30M²以下
  • 图方便
  • 13%
  • 图方便(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图方便智慧管理系统50-120M²

  • 50-120M²
  • 图方便
  • 13%
  • 图方便(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手扶震动压

  • 工作质量1t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手扶震动压

  • 工作质量1t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手扶震动压

  • 工作质量1t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手扶震动压

  • 工作质量1t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手扶震动压

  • 工作质量1t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实名制系统

  • 1、品牌:海康威视HIKVISION无刷通用摆闸 2、型号:DS-K3B501S-R/MPg-Dp65
  • 2个
  • 3
  • 海康威视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10-10
查看价格

实名制考勤设备

  • 1、三棍闸双通道实名制考勤设备(腾晖) 22个闸机(两进两出),人脸设备设备 3、含辅材 4、人工安装、调试
  • 1套
  • 2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0-27
查看价格

实名制通道

  • 背面,户外520灯布,尺寸2.37x0.62m
  • 1张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4-26
查看价格

实名制通道

  • 正面,户外520灯布,尺寸2.57x0.82m
  • 1张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4-26
查看价格

实名制通道

  • 背面,户外520灯布2.37x0.62m
  • 1张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2-28
查看价格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附件

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需提高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标准

一、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未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按合同价款的2%缴存保证金。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未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且在银行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户、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的施工企业,按合同价款的1%缴存保证金。前述同一施工企业在同一设区市、县(市)区域内缴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80万元。

应缴存保证金前5年内未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且在银行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户、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的施工企业,免于缴存保证金。

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新报建项目按备案合同价款的3%缴存保证金;对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新报建项目应当按备案合同价款的4%缴存保证金。前述同一施工企业在同一市、县(市)区域内缴存保证金余额不超过160万元。

二、对连续在市、县(市)区域内缴存保证金满3年,且没有发生拖欠建筑工人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应当退还保证金,退还比例为80%;无后续工程的,退还全部保证金余额。退还保证金时,利息一并退还。

三、施工企业发生建筑工人工资拖欠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其限期支付。

施工企业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动用保证金,用于支付责任施工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

施工企业应当在动用保证金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0日内,按动用数额的2倍缴存保证金。 2100433B

查看详情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基本信息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等文件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11月8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19年11月21日

查看详情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文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格式:pdf

大小:863KB

页数: 2页

建筑行业是我国支柱性行业之一,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建筑工人的需求量很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种需求有增无减。然而实践中缺乏针对建筑工人的统一管理规定,导致建筑工人的管理非常混乱。2019年3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

格式:pdf

大小:863KB

页数: 6页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建市〔 2019〕1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意见》(国办发〔 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 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9 年 2

西安市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日前,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这标志着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迈出了里程碑的一步。方案的出台也是我市维护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步伐,在全国建筑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下,西安市建筑业保持了持续转型、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连续多年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市GDP总量的13%以上,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支柱产业的作用。

当前,全市聚集了80余万建筑业从业人员,约有65万名一线建筑工人。由于建筑工人构成还是以农民工为主体,庞大的建筑工人队伍存在着素质不高、用工管理不规范、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工人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抓住劳务用工改革试点契机,通过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加速助推西安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工人产业化进程迫在眉睫。

决策:国家引导 省市部署

西安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主要基于国家层面的引导、省市政策的引领及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今年2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

去年4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中,第一部分第1条就明确要求要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4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重点要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7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在第七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上给市建委定的八项目标任务之一就是深化建筑劳务用工改革,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等管理挂钩,有效保障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要求,我市印发了《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旨在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探路:先行试点 全面推广

其实,从去年5月开始,我市作为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就紧扣推动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这个主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改革实践,在取消劳务企业资质、放开建筑用工市场、传承培育工匠精神、落实实名制管理等方面,基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今年511日,西安市作为首个试点城市,在全国劳务用工研讨会上介绍了改革经验。66日,市建委在西咸新区中建八局西北公司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西安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进观摩会暨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启动仪式,现场通过视频介绍、动漫演示、图板展览、平台展示和经验介绍、现场观摩、仪式启动等形式,利用劳务实名制管理、安全标准化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党建工会管理四个模块,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操作流程、门禁系统、工资发放、标准化管理、绿色施工、党建工会等8 项内容进行了实操演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和《陕西日报》、《西安日报》等30余家省内外报刊和媒体,持续报道我市劳务用工改革的经验做法,基本达到了战略改革、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目的。

实施:明确重点 凸显特色

按照《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这次在全市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主要突出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时间及范围。201791日起,凡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包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建PPP项目)在建(主体封顶除外)和新开工项目,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设领域用工数据互通共享。

二是明确了方式及职责。方式是以西安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为平台。同时对市建委、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

三是明确了任务及目标。任务可归纳为三记两保一提供三记就是通过管理平台记录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身份证件、政治面貌、银行信息)、记录建筑工人履历信息(工地考勤、培训情况、从业经历)、记录建筑工人评价信息(工资支付、社会信用、工作评价),两保就是保障建筑工人和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提供就是提供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大数据(实名制信息、劳动合同、工资信息以及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真正达到工人干活有数据、企业用工有实据、拖欠讨薪有证据。

四是明确了措施及要求。要求可归纳为一负责两设置三列入四挂钩一负责就是承包企业负总责,两设置就是设置承包企业实名制管理机构、设置项目部劳资专管员,三列入就是将实名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列入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范畴,四挂钩就是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挂钩,在全市建筑市场形成主动用平台、权益有保障、行业共监管的良好氛围。

1012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在我市召开第七届全国建筑业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交流会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场观摩会,西安市作为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再次进行经验介绍。市建委主任苗宝明表示,全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事关行业转型升级、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下一步,市建委将以《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出台为契机,抓好方案的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真正让制度落地生根,为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西安市追赶超越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查看详情

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提供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

511日,中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至此,建筑行业农民工所参与过的技能培训、从业历程、工资支付情况等,无论如何流动,都可以实现一卡通。此后,发生劳资纠纷时,这些信息可作为真凭实据供监管、劳动、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保障工人、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最近几年,实名制在中国多个领域全面落地。在有效监管之下,实名制正在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实名措施不断出台

建筑工人实名制探索早已开始。20145月,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着手开发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去年5月,该平台在中建三局等单位开始试点。

像这样的实名制政策,最近几年间不断出台。61日起施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购买民用无人机者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最近越来越火爆的共享单车也迎来了明确要求实名制的指导意见。5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共享单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在网络平台上,实名制正成为越来越普遍的选择。无论支付宝、微信,还是微博、游戏等诸多平台以及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都在后台不断鼓励用户实名。6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尹志烨作(人民图片)

 

施行多年效果明显

事实上,中国在诸多领域已推行实名制多年,取得了积极效果。

201161日,动车组开始实行火车票实名制。2012年元旦起,全国所有旅客列车实行车票实名制。当年510日起,实名制火车票如果丢失可以挂失补办。分析人士认为,推行火车票实名制,不仅能大幅减少票贩子,而且维护了民众乘坐火车的权利。

20139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正式实施。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当年12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今年6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经过几年努力,电话实名制已经深入人心,对于打击电信诈骗起到了积极作用。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许多人担心,实名制带来的安全问题怎么解决?最直接的担心就是公民个人信息泄漏。为解决这一问题,刚刚正式施行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如用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地址、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都受法律保护;明确入罪标准即违法所得数额超过5000元即可入罪。

事实上,安全问题几乎成为实名制领域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例如,广受关注的共享单车实名制,就针对安全保护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新征在解读《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时说,新规一方面要求运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另一方面规定了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要求运营企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查看详情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经过一年的试点运用已正式上线,该平台对于推进全国5000万建筑工人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建筑企业可通过平台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杜绝目前工地用人乱象。建筑工人可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工资结算,避免劳务单位欠薪发生,还可以通过平台找工作,申请法律援助。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