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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按照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不断推出专题栏目。厅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792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18条,政务动态信息1432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受理依申请公开33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9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上分,个人申请31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是深化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整合和管理工作,通过网上调查、建言献策、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和公众参与度。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组织召开7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省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期。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30条。
四是完善监督保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水利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坚持做好日常运行监测和检查。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73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受理90 办结57 |
受理-3 办结 28 |
受理87 办结8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受理 337 办结 337 |
受理337件 办结3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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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90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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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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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 |
1 |
╲ |
1 |
╲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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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 |
1 |
╲ |
╲ |
╲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 |
╲ |
╲ |
╲ |
╲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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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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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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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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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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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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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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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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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 |
╲ |
╲ |
╲ |
1 |
1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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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2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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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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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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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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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其他处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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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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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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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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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互动交流水平尚需提高、公开力度有待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仍要加强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内部程序,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重点水利工程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省水利厅完成水利重点工程投资130亿元、农村水利投资59.8亿元。每月在网上公布重点工程、农村水利建设进展。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优化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模块和开评标工作方法,完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行。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及时公开。共完成294个标段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交易金额45.6亿元。
(2)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发布水情信息365条。定期公开城市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发布12条。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我厅共承办建议、提案7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40件(主办25件,会办1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4件(主办17件,会办17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上传至省建议提案办理平台,同时通过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28件,占66.7%;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措施或列入改进计划的7件,占16.7%;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7件,占16.7%。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2100433B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江苏省水利厅是主管水行政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史志年鉴、、档案、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厅行政审批受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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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8 |
10 |
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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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综合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元市林业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宣传,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讲清林业政策、传播林业动态,展示林业特色,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林业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85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651条,机构职能类3条,招投标类14条,人事招聘类3条,政策文件类3条,预决算3条,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信息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广元市林业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落实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的通知》《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回应,及时回复。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8条,均在1~3个工作日内落实回复。通过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并及时完成调查情况反馈,实现了林业工作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局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市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开展网站安全监测,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目前网站设置包括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工作动态等5个版块,其中工作动态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划分为规划改革、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产业科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等17个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广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规定做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57 |
94 |
10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备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权责清单中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2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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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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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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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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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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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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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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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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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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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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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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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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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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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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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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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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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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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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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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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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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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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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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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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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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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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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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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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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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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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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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人员调整,新到岗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规定不熟悉,对政府系统平台的操作还不熟练,工作水平亟待提高;二是部分科室、直属单位日常性报送的政务信息类型单一,工作动态类信息较多,缺乏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更多指导意义的调研性信息,缺少特色、亮点,信息的采用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年度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务信息队伍培养,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坚持培训长效机制,构建人才梯队,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务实高效的信息队伍;同时在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工作目标过程中,根据科室职能,对其他类型信息酌情设置考核目标,并加强部门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衢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以机制建设为依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提升。
(一)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把内容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聚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主动服务。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围绕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前充分做好征求意见发布收集,会后及时准确公开会议信息,第一时间主动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主动回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打赢疫情防控、推进六稳六保、抓好民生实事等方面政策信息公开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开设“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之战”专栏,及时通报每日疫情300多期,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筑牢抗击疫情政务公开阵地,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信息环境。
在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策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阐释“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批惠民惠企政策包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图文解读,并结合政务新媒体矩阵进行精准推送,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政策信息。依托大数据分析,创新打造上线“政企通”平台,破解企业服务碎片化难题,推动政策在线兑付、诉求在线直达、服务在线落地,变“企业跑”为“政府跑”、“跑一次”为“不用跑”、“线下跑”为“线上跑”,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聚焦重点项目主动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卫生、文化事业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专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招投标法规政策、招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投诉处理意见、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让政府投资项目在阳光下实施。
四是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创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围绕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不便到现场办事的难题,在全省率先发布通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力保障群众顺畅办事。在衢州市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时刻待命,第一时间提供大量政务公开领域的佐证资料,助力衢州成功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依托前期积累的政务服务“全市通办”经验基础,借助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有力支撑,建立“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栏和线下服务专窗,开发“跨省通办”办件流转平台,探索电子证照互传互认、归集管理,以系统集成和标准化理念扎实推进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城市(衢州市、南平市、上饶市、黄山市)“跨省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实现“异地办、跑一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新优势、培育新动能。目前,四省四市已有101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促进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互联网 监管”改革,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执法信息,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做到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市级预算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根据资金特点和民众需求,创新民生资金分类分层公开制度。
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多种渠道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依申请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2020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和政府信息类行政败诉案件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为456件,比2019年的598件下降了25.6%。其中,涉及公民切身经济利益的申请占主导地位,咨询类、信访类的申请呈上升趋势。
全部申请办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7件,占71.7%;不予公开22件,占4.8%;无法提供85件,占18.6%;不予处理15件,占3.3%;其他处理7件,占1.5%;结转下年继续办理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件37件,行政诉讼件7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62件,复议后起诉9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信访等领域。
(三)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
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提升。开展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清理400多件,安全有序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数据迁移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版面,优化页面布局,增强信息搜索和服务体验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新增主动公开各类有效的政府信息3.99多万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均有效访问用户达25000人,比往年同比增长5%。完善“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回应关切”等栏目,增设“通衢问政”模块链接,积极回应关切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求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三是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全年共编发《衢州政报》12期,免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赠阅。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把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先手棋,通过市县联动,以学促干,边干边学,逐步提高了各级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一是“常态 动态”提高培训效果。坚持市县联动,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以常态化培训为主、动态化培训为辅,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也充分履行培训职责,对基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开展不定期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专职 专业”提升素质能力。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将43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主力军,强化专职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和任务能准确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三是“统筹 统一”夯实公开力量。注重力量统筹协调,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整合司法、大数据、资源规划等专业部门力量和政府律师顾问团等第三方力量,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一支集各方专业人才的政务公开顾问团队,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保障。建立政务公开沟通交流机制,建议部门合理配置人员,安排懂业务、善学习的年轻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以机制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四方面发力,以机制建设助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
一是发挥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组织领导作用,及时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不仅把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全部纳入,还顺应基层政务公开形势,把县(市、区)一同纳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以试点工作抓推进,采用双重试点模式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同时,积极鼓励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信息材料、主动发言发声。2020年,全市多篇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发布,2篇信息被推荐到国务院中国政府网上刊发。
二是健全指导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和省里的指导意见,在年初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时,就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的重要任务。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市级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和县(市、区)的主体责任。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交流分析各地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和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等规范性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围绕事项清单梳理、标准体系建设和工作流程编制三个重要环节,要求市级部门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发挥市县两级部门的指导作用,协调市级部门重点加强财政、农业、林业、扶贫、计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和村级集体管理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的指导。
以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协调市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发布“最多跑一次”等相关地方标准10余项。协调市级部门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编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等8个领域流程图19个。
四是强化监督和评议机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同时,以工作为导向,提前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将“两化”建设推进情况列为重要考核内容。推进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加强社会评议,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名录库,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加了市七届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0件 |
150件 |
1368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7项 |
0 |
388973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8项 |
0 |
3455176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77项 |
0 |
17474件 |
|
行政强制 |
151项 |
0 |
21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3项 |
减少5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18笔 |
27042.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6 |
4 |
0 |
1 |
0 |
0 |
4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7 |
1 |
0 |
1 |
0 |
0 |
2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1 |
0 |
0 |
0 |
0 |
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8 |
2 |
0 |
0 |
0 |
0 |
8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451 |
4 |
0 |
1 |
0 |
0 |
4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15 |
5 |
15 |
2 |
37 |
7 |
3 |
48 |
4 |
62 |
4 |
1 |
3 |
1 |
9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优化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良莠不齐,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三是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刻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和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目录设置;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专项学习培训,注重民生需求,拓展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三是编制一套内容全面、通俗易懂、可学可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