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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定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四)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指导水务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八)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审批小(二)型和跨乡镇水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
(九)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际河流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务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管理监管;
(十)主管农村水务、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十一)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十二)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务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和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十四)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综合协调各股室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通信、保密,会议组织、督查、宣传报道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2、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职称工作;主管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管干部、国家公务员、科技干部和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拟定全县水务行业教育发展规划;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职责
1、拟定水务法制建设规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水价改革。
2、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乡镇间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水务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
3、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拟定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区划和向饮水区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及水文工作。
(三)资产财务股职责
1、负责全县水务建设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对水务建设资金和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进行管理,并行使审计、监督职能。
2、负责全县水务国有资产的管理统计工作。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县人民政府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
1、组织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全县水务、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调度蓄水工作,对全县重要河流湖泊实施统一监控和调度;
2、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务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指导城市防洪工作;参与其他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
(五)农村水务股(水务工作站)职责
1、研究提出农村水务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对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水务发展年度规划计划及拟定灌区续建配套、节水增效规划;
2、负责农田水务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城镇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务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县冬春农田水务建设工作、水务渔业及全县水务综合经营统计工作。
3、组织拟定水务水电发展战略得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拟定水利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承办中小型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转报、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计划及开发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提出意见上报审批;主管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与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1、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水土保护规划计划、审批和转报基本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2、负责对生产和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监督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水保两费收取工作;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地址:临安路434
建水县水务局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2021年4月,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理政提出的“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服务水利、造福人民”的总要求,在河南省水利斤、周口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与时俱进,
建水县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机构简介
曹县水务局,是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