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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为缴存职工服务"为宗旨,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服务水平。我中心是省内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第一家经通信管理部门批准使用5位短号码的住房公积金专业服务热线,也是全国最早一批开通网站并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服务的中心之一。发展到今天,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建立起了一个稳定科学的信息管理体系,主要由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公积金集中支付系统、公积金财务核算系统、公积金网站、96155语音客服系统、12329热线电话,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办公场所安全监控系统及机房环境监测系统八部分组成,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1、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催办上级指示和中心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做好党务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
(3)负责中心综合性公文的草拟及文档的整理、归档。
(4)负责中心人事档案和劳动工资管理。
(5)负责中心的信息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6)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登记等管理。
(7)负责中心的印章和证件管理。
(8)负责中心考勤和组织纪律工作的管理。
(9)负责中心安全、环卫、消防、水电和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中心会务,接待和对外事务的联系工作。
(11)负责开展中心普法教育有关工作;
2、汇缴科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审批、计息、查询等汇缴业务。
(2)负责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转移、提取、计息、往来款项等前台业务原始数据录入工作,并产生相应会计凭证,确保前台汇缴业务数据的完整准确。
(3)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4)负责相关汇缴业务的宣传及政策咨询、查询磁卡的制作发放、职工年度利息清单的寄发等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及缓缴、降低或提高缴存比例的初审。
(6)负责相关汇缴业务报表的汇总、统计和编制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8)负责与受委托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监督检查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汇缴业务情况。
(9)负责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协管员的培训、管理和聘请特约行风监督员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及处罚。
3、信贷科主要职责
(1)负责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宣传咨询、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发放、贷款本息回收和贷后跟踪检查等工作。
(2)负责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和审查。
(3)负责贷款受理、委贷基金划拨、贷款发放、贷款本息罚息回收等相关数据资料的录入工作,并产生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前台信贷业务数据的完整准确。
(4)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追还和抵押物的处置。
(5)负责贷款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抵(质)押物相关权证的保管。
(6)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的管理和担保保证金解付的初审。
(7)负责相关信贷业务报表的汇总、统计和编制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9)负责对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10)负责与受委托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组织签订相关协议,监督检查相关协议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对办理委托贷款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培训与联系。
4、计财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住房公积金及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年度预算及会计决算,并报送财务报告。
(3)负责对前台汇缴及信贷业务产生的会计凭证进行复核和记账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结算支付、委托贷款基金的划款及其它往来结算业务。
(5)负责国债的购买保管及中心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6)负责会计凭证装订,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负责各项综合业务报表的汇总、统计、编制和报送工作。
(8)负责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执行和财务情况面向社会公布。
(9)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业务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代行中心信息网络的管理职能。
(10)负责与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和管理中心的联系汇报工作。
(11)负责协调财政、审计、税务和上级部门的财税与审计工作。
5、信息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制、执行中心信息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3)负责中心网站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中心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引进,严把质量关,确保软件的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及标准化;
(5)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软件、硬件设备的使用培训,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各种应用软件和硬件设备;
(6)负责向社会提供涉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远程信息查询;
(7)负责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网上服务;
(8)负责组织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培训.
6、稽核科工作职责
(1)编制管理中心稽核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对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贷款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定期稽核,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稽核工作。
(3)对受委托银行、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贷款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开展的重大经济合同、协议、预算和计划进行审核。
(5)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和运作风险以及提高效率的意见与建议。
(6)对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牵头组织进行各项业务考核,对业务部门经营成果和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8)组织和实施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责任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牵头组织对口审计、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公积金监管部门和管理中心的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事业单位,设领导职数5人,其中主任、书记各1人(正处),副主任(副处)3人。下设6个职能、业务科室,现有在编在岗职工27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30%;聘用职工17人;中共党员28人,占职工总数的63%,是一支作风优良,素质全面、富有生机、勇于创新的团队。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九江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办事处在市中心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11号。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东湖区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的公交站: 广场南路北口、北京西路立交、广场东路、丁公路口、洪城大厦、省政府(招商证券)、南柴、北京西路立交(广济医院)、八一广...
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共有以下七个: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南一路5号省粮食局大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
省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创新发展、安全第一"为目标,以"创学习型组织、做知识型职工"为动力,以"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有力地推动了省直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心承担着省直1900余家单位、18万余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截止2016年6月底,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172.1亿元、累计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94.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3.6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吴彬 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刘社堂 党支部书记
肖 文 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刘 君 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徐 莹 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2017年1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江西省标准化协会 是经江西省民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标准化工作者的学术性、公益性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标准化者的纽带和桥梁,发展标准化事业的助手,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科协,挂靠单位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凌文东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银前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宁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正如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