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精细管理、服务群众、创新发展、安全第一"为目标,以"创学习型组织、做知识型职工"为动力,以"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有力地推动了省直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心承担着省直1900余家单位、18万余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截止2016年6月底,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172.1亿元、累计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94.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3.6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