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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发包
第三节 承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
2100433B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就是不破坏地表的塑料大棚那种,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温室大棚的话,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可以向土地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
最新的好像是2011年4月的也,是这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上水配套工程相关流程规定
上水配套工程相关流程规定 1,办理上水配套工程公示内容 一、 申报资料、图纸目录及数量 (一) 企业上水配套工程 1、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各一 张。 2、填写《用水申请书》一份。 3、《金州新区城市供水审批申请表》三份。 4、经规划部门审批的综合管网图、总平面图复印件和蓝图( 1:500)各 一张。 5、1:500 给水外网平面图、纵断面图三套;光盘一张。 6、各单体建筑物室内给排水图纸(分别装订成册 30X21CM) 一套。 经自来水公司审批后, 请将第 4、5项图纸一套和第 3项申请表报行政服务 中心。 (二) 住宅上水配套工程 1、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 张。 2、填写《用水申请书》一份。 3、《金州新区城市供水审批申请表》三份。 4、经规划部门审批的综合管网图、总平面图复印件和蓝图( 1:500)各 一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规定
精选 住宅区配套公共建筑 (简称“配套公建”),指开发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在 住宅区土地范围内与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种公用建筑, 一般包括教育、医疗卫 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 类公用建筑,但各住宅区具体配建项目因住宅区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区别。 配套公建的修建, 为业主居住提供了各项便利条件, 提升了楼盘的吸引力, 是业 主与开发商关注的一个焦点。 随着配套公建的修建,其产权归属问题也随之产生。 由于此问题关系到开发商与全体业主双方的重大利益,现行有关规定又非常零 散、模糊,导致适用法律疑难,开发商与业主往往各执一词,争议由此产生。 判断配套公建产权归属的基本方法 (一)基于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 归属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如配套中小学校,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其产权归政府; 配套物业管理办公
《仲裁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精)》从基本概念人手,结合立法背景,并以问题解答的形式回答了读者关心的建筑业相关的法律问题,便于读者理解和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100433B
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