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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科
人事教育科
房改指导科(住房保障科)
监察室
市场管理科
公房管理科
拆迁危改开发科
物业管理科
财务科
政策法规科
老干部管理科
工会办公室
行政审批业务科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和房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房产管理和房改的有关目标和规划、细则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与房产业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本市房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住宅发展用地计划,审定住房建设项目规划、集资建房和廉租房计划,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统计本市住房水平。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开发区、旧城区改造中房产管理的内容。
(三)承办市房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各项房改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公房出售价格、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相关政策;负责审批本市自管房单位售房方案、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房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统一管理本市房产权属登记,统一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本市房产测绘、信息及档案管理,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政策。负责本市房产的转让、抵押、租赁、交易市场管理和房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房产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管理商品房预售,归口物业管理。
(六)负责本市社会房屋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负责市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
(七)负责市区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批集资建房。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承租廉租房的资格审查及监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规范住房交易行为。
(八)负责各县市和市直各单位的房产管理及房改业务的指导。依法查处违反房产管理规划和房改政策的行为。
(九)负责全市房产管理和房改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人才交流,在职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负责本市房产科技教育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荆州市江津西路267号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
苏州市房产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电话:0512-65224906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地址位于:鄂城区古城路6-6号(近鄂州市房产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 麦地路48号 交通:花边岭下: 12路 13路 17路 &n...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荆州市房产局荆州分局草市房管所
(一)负责本辖区社会房屋的管理;
(二)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
(三)负责本辖区经济适用房、廉价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直单位和所辖乡镇的房产管理及房改业务的指导。
二、领导分工
蔡涛: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罗世平:总支书记。主持党务工作,主管党建、宣传、教育、法规、房地产市场管理,分管房政科、镇场管理科、产权所、交易所、中介公司、各镇场房管所。
王进:副局长。主管直管公房管理、物业管理,分管直管公房所、锐欣物业公司。
李国中:副局长、纪检书记。主管机关建设、纪检监察、工资人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工青妇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教科、工会、团支部、金信房地产评估公司。
张子侠:副局长。主管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分管草市房管所,协管直管公房所、锐欣物业公司。
黄传华:副主任科员。协管中介公司及工青妇工作。
(一)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对外联系;负责岗位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检查;负责文秘、综治、接待、文书档案、精神文明、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记录等工作;负责保密保卫和综治工作;
负责文件审核、上报、保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财产管理及行政后勤事务;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办公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二) 政教科
负责分局机关和下属基层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分局党总支重要文件的起草、承办;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岗位技术培训工作;在市局、分局统一部署下,编制人事工作计划,及时办理调入、调出人员转移,新招人员录用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和下属基层单位人员劳动工资,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及时办理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升档,专技人员职务职称管理工资异动以及正常升报批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和下属基层单位干部工人离退休手续申报和内退人员管理;负责保险申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装订保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认真编制年度预算,抓好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到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帐人员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清楚,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积极参与拟订项目计划,拒绝执行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业务往来;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学习、熟悉财经纪律,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规定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及总账账户,按照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进行核算,认真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并充分加以利用。
(四)工会
负责工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制度与工会工作计划;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对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有关工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教育,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接待职工群众的来访,向职工解释有关政策,并负责收集职工意见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情况;学习传达上级工会有关文件、指示,并负责落实;积极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并按照区计生局的要求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房政科
组织本辖区房产管理和房改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负责房产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工作,按责任制要求组织落实行政诉讼及有关案件的处理;组织本市房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承担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负责房产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协调与司法部门的关系,保障执法责任的落实;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房产业务的受理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房产系统内部具有行政审批职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房产系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本辖区产权产籍档案的整理、归集、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镇场管理科
组织乡镇房管所的房产管理,宣传贯彻房产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乡镇的房产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工作,按责任制要求组织落实行政诉讼及有关案件的处理;组织本区乡镇房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房产法规的解释工作;负责房产系统内部具有行政审批职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房屋产权监理所
认真学习钻研政策、法律、业务、熟悉和正确适应有关法律政策,保证审批到准确无误;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对每个产权登记案件全面负责、坚持原则;在房地产新形势下,按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具体案件的研讨警醒产权业务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交易租赁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方针、政策;负责荆州辖区城区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理各类房产交易申请审核工作;负责荆州辖区城区各类房屋租赁管理,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负责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直管公房所
负责对荆州城区国有直管公房管理,负责房租费收缴,负责对国有公房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城区国有直管公房的产权户籍管理,负责城区公房住户验证和核证;依照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负责对城区公房住户的验证和核证工作;负责做好日清月结的房租租金、帐目,上报有关各种报表;负责城区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售,负责协助国有公房改造的前期拆迁工作;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接管验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六、办公地址:荆州区南门大街58号
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成立。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局副巡视员李习涛、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长黄仲坚到会祝贺。荆州市老领导王家富当选为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会长。荆州是全省最早推行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全覆盖的市州,也是全国最早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的市州。经过近6年努力,创造了全国有影响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荆州模式”。仅2010年,荆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项目439个,成交金额近50亿元,增效节资达7.55亿元。
各会员单位:
遵照荆州市招标投标协会成立大会一致通过的《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协会各副会长、常务理事、会员单位要“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的要求,协会正在进行2014年会费收缴工作,请协助尽快办理。
会员2014年度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会费10000元/年,理事会单位会费5000元/年,会员单位会费3000元/年。为简化会费缴纳手续,保证协会会费收入,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故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于2014年6月份以前将2014年度会费汇至下列协会账号。协会收到会费后将用挂号信寄出收据。
我们十分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并欢迎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