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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弊端审计是对会计人员及其他与会计事项相关的责任人利用手中的职权,通过会计账项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国家资财的行为进行审计。
一、财务与审计的区别(一)概念不同财务从狭义上讲是指经营的价值计算,通常是以损益和财产计算为对象;从广义上讲则是指资金的运用和筹措业务,以资金运动为对象,对其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和监督。审计则是指具...
一、审计和会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性质不同会计是以凭证为依据,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审计与会计区别: 审计是由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依据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价、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
发挥会计审计职能 促进会计预算监督
近年来,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经济的稳增长带动社会全方位的新常态呈现,在这样一个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生存环境恶化的经济背景下,企业唯有通过不断进行自我强化优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财务预算管理审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建立和实行的过程中依赖于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因此要确保内部审计发挥其效用,就需要企业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如此才能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就针对企业的会计审计与会计预算进行简单分析,以供日后参考。
我国现行委托审计制度的弊端及对策
审计委托是审计关系形成的基础,要根治会计造假,就必须从审计委托入手。造成独立审计失败,除审计信息不对称、对独立审计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有待提高之外,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弊端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绝不容忽视。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由于管理层越位、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和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等原因,健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之间存在着利益关联,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因此,如何改革现行的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制度,是会计审计界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
产生的前提不同
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两者性质不同
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两者对象不同
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方法程序不同
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
职能不同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
任何审计都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授权或委托人。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第一关系人——审计组织或人员,在财产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经营者之间,处于中间人的地位,这要对两方面关系人负责,既要接受授权或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会计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又要向授权或委托审计人(即财产所有者)提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托代管或经营者的责任和业绩。为此,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活动,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不受其他方面的干扰或干涉,这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的一个根本属性。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
由于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审计是作为整个会计报表审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进行的,所以注册会计师可以结合会计报表的其他有关项目进行审计。对于不同类型的会计估计事项,注册会计师所采取的审计程序也是各不相同的,但总结起来,对会计估计进行审计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向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询问,初步了解管理部门用于确定、评价与控制会计估计事项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包括对有关这类程序和方法的控制环境的了解,以便能够确定这些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
2、对企业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与假定进行检查和研究。注册会计师在初步了解管理部门有关会计估计事项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以后,应该对企业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与假定进行检查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会计估计所依据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获得合理的确信。
对于进行会计估计所使用的会计数据,应当与通过会计制度处理过的数据相一致,例如,在证实被审计单位预提的产品担保修理费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企业对产品的保修期限,并对企业有关的产品已经售出但在资产负债表日仍然处于保修期内的数据与会计制度内的销售资料的一致性获得合理的确信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企业产品质量的变化,对已经售出产品需要维修的可能性作出相应的估计。
2)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被审计单位外部的资料来证明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例如。当对逐渐废弃的存货参照未来的交易额计提的存货变现损失准备进行检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检查诸如过去的销售水平、现有的订单和市场趋势等内部数据以及行业产品销售预测和市场分析方面证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估计情况。
3)注册会计师应当明确,管理部门已经确保为进行会计估计而收集的数据资料是作了适当分析的,并且这些数据资料可以作为相应的会计估计的合理基础。例如,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是根据过去应收账款的入账时的情况等资料所进行的分析,如果被审计单位对这种分析已经可以通过计算机来进行处理,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保所运用的审计程序的适当性。这种审计程序可以包括计算机测试程序和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程序。
4)注册会计师还应当研究被审计单位用于会计估计的主要假定是否有充分的基础。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假定可以依据行业或政府的统计资料来确定,例如,未来的通货膨胀率、利率、就业率和预测的市场发展情况。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定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以下内容:与以前会计期间的实际结果相比是否合理;与那些已经作出的其他有关的会计估计是否一致;与管理部门的那些看来是合理的计划是否一致。
5)对管理部门用于进行会计估计的公式。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其连续的适当性。这种检查应当考虑到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以前期间财务结果的了解、在本行业中其他单位使用此公式的实务以及管理部门向注册会计师揭示的未来计划。
6)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有任何重大的期后事项,以便能够确定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或者其对用于会计估计的数据和假定的影响。
3、对会计估计计算和披露的检查。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由管理部门运用的计算程序,对于测试范围将依据在确定这些会计估计所包含的复杂性、对单位在估计中运用的程序和方法的评价以及这种估计在财务资料前后关系中的重要性而确定。
按照对管理部门的计算程序测试的可选择性,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其以不同方式所编制的会计估计评价管理部门的估计结果。同时注册会计师还要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估计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的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充分合理的披露。
4、将前期的会计估计结果与该事项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注册会计师将企业前期的会计估计结果与该事项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借以获得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估计程序是否可靠的证据。通过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明确会计估计公式需要进行调整之处并计算本期实际结果和前期估计两者之间的差异数额,必要时,可以提请被审计单位采取适当的会计处理措施。
5、评价审计结果,得出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关于会计估计假定的适当性和计算的准确性是否已经得到合理的确信。而且还应当根据本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的了解,以及与在审计期间得到的其他证据的一致性程度。确定这些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当注册会计师能以适当的证据证明某一事项的估计数据与包括在会计报表中的估计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种差异是否已经构成了错误。如果这种差异是企业会计报表的可容忍误差,那么它就是合理的,而不是一种错误。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差异是不合理的,他应当要求管理部门将这些会计估计改正到可容许的数额。如果管理部门拒绝修改这些会计估计,那么这些会计估计和最接近合理的会计估计之间的差异,应当被认为是一种错误。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这些错误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继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注意,其所容许的合理的个别差异对企业整个会计报表的累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所采用的整个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和适当性。
当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适当性不能获得合理的确信,也不能获得审计证据来证明其他的会计估计事项时,他应当考虑是否在审计范围上存在着限制。如果是这样,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会计估计事项对企业会计报表影响程度的大小,提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国一直采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即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与公历年度起止日期相同,《会计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采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记年度,是为了使财政年度、纳税年度、计划年度和统计年度保持一致,使其适应计划管理和汇总会计报表的要求,最终便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然而,在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国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我国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尤其是外向型经济和资本市场得到迅速发展,由此,统一会计年度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弊端越来越明显。
工作堆积
1.统一会计年度使年底各项工作堆积,导致会计工作的分配极不均衡。我国统一把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导致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构在每年12月份和次年1月份各项工作堆积。不仅如此,由于1月下旬又常是我国的春节,这无形中增加了工作的紧张程度。工作过于集中,一方面给各部门的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质量。
不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2.统一会计年度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虽然中国证监会对我国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但由于多数委托理财协议是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前后签订的,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每到年底就会出现“资金结算问题”,资金抽逃严重。这也是自1996年以来每年年底证券市场都无行情的主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契约方希望不在年底、月尾的时候签订协议。但由于银行结算的时间统一,而许多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叉与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无法达到目的。由此可见,如果对我国的统一会计年度不做根本性变革,我国股市的怪圈就将继续存在下去。
由于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年度,所以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只能选择在年初集中报出,这无疑给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各方造成了年初的“年报高压”。特别是在每年4月份,年报高峰期还没有结束,季报又接踵而来。这种情况极不利于利益相关者使用财务报告。此外,每年1~4月份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被集中审计时,由于工作过于集中,一方面造成审计收费的水涨船高,另一方面则有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并最终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利于跨国公司的会计处理
3.统一会计年度不利于跨国公司的会计处理。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世界各国的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几乎无一例外地来到我国投资建厂,开展业务。跨国公司大部分来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这些国家大多实行灵活的会计年度。但我国实行统一会计年度,导致一些外资企业因为与母公司的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不一致而不得不对财务报告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无疑增加了跨国公司会计处理和经营管理的难度,从而制约了我国吸收引进外来投资。
不利于会计核算与报告
4.统一会计年度不利于某些特殊行业和企业的会计核算与报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组织形式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统一会计年度使一些经营周期带有明显季节性特点的企业的会计核算尤为不便,而且由此产生的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相关性,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决策。对于某些受季节等方面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往往因为要求采用统一的会计年度,造成注册会计师对有关财务数据无法进行真实、准确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