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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负责热线转办件的安排处理。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工作任务督查督办与目标考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综合性调研。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本局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下属机构执法装备、制服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建设及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点验、收储、保存及日常管理。审核机关、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机关、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文明、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局的干部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承担干部考核、调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员招录、军转安置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招录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普法宣传、干部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担和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对行政执法暂扣和罚没物资进行处理。承担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复核和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
1.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办理工作,核发各类许可证、营业执照,承担行政审批的审查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有关许可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企业、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任务分解、统计分析、服务企业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派出机构服务经济的职责,整合区域资源,及时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做好本地企业跟踪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个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呈贡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履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时,可以使用昆明市呈贡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
1.主要职责: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质量的监管。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动产抵押工作。监管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开展电子商务的网络监测与巡查工作,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查处办理上述领域相关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价格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五)综合协调科(投诉举报中心)
1.主要职责: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街道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形势分析报告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呈贡区“12315”、“12331”、“12365”热线日常工作,受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负责对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职责。承担呈贡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呈贡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和印章。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专项整治。制定相关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组织食盐生产质量、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主要职责: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八)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科
1.主要职责:组织研究、分析、报告全区宏观质量状况,拟订全区质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依法组织对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全面管理、实施、推进。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工作。组织落实本区检验检测认证发展规划,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辖区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组织指导对辖区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获证后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服务。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办法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和统计调查分析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拟订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拟订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资助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实施广告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审查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
1.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协调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告知。指导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修改、拟订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依法上报和按职责权限协调开展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及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评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1年4月,被表彰为云南省“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实施质量强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六)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和监督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权利及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鼓楼路323号美丽家园美祥阁4单元6B 途经公交车:33路,50路,103b路,103路,57路,62路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6个派出机构受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职能,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派出机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整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答案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餐饮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培训考试题 (600 题 一、单项选择题 (共 30 题,每题 1.5 分,共 45.0 分 ) 1消费者因食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 ,( )。 (A)只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B)只可以向批发商要求赔偿 (C)只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D)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2对无法放入洗碗机或蒸箱的大件餐饮具,可以( )。 (A)先手工清洗再浸入消毒水池 (B)用沸水冲洗消毒 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 ( ) 的赔偿金。 (A)一倍) (B)五倍 (C)十倍 (D)二十倍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方能上岗操作。请问员工健康体检的频度是 ( )。 (A)每年一次 (B)每年两次 (C)每年三次 (D)每
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标题】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题注】 2000年 1月 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 95次常务会议通过 【文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19号 【颁布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日期】 2000/02/18 【实施日期】 2000/03/01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 范市场交易行为, 保护市场开办者、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 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有 固定场所、设施及经营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登记注册,有若干 经营者从事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现货交易活动的场所。 各类城镇综合市场、专业市场、出租柜台或者场所的商场 (店)、商业街、商业集中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德鸿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柯、顾云顺、李凌、王贵平、梁承波、陆弋、邓永斌、金明、张建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叶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总监(副县级):杨子江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副县级):陈柄旭
梧州市龙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黎锦棣
梧州市龙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陈坚
梧州市龙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蒲杰军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陆军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王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