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发布单位】82305
【发布文号】昆政府[1986]121号
【发布日期】1986-12-26
【生效日期】1986-1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昆明市城镇拆除爆破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1986年12月26日市政府
以昆政复〔1986〕121号文批复同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镇拆除爆破工程的管理,保证安全施工,防止发生爆破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进行拆除爆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资格审查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拆除爆破的单位(含省内外单位),除必须具有爆破技术、设备和资金外,还应填写《昆明市抓除爆破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昆明市爆炸物品挖砂采石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爆办)审核批准,发给《昆明市拆除爆破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件,并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承担拆除爆破工程。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抓除爆破工作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除必须具有爆破专业技术员或工程师职称及相应的技术外,还应填报《昆明市拆除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审批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市爆办审核批准,发给《拆除爆破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设计和组织爆破施工。
第五条凡在本市本事拆除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施工单位审查,报所在县区爆办审核批准,发给《拆除爆破员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第六条从事拆除爆破的单位、工程技术员和爆破员,由发证机关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或不再从事拆除爆破作业时,收回有关证件,停止其作业。
第七条需爆破拆除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填写《昆明市申请拆除爆破工程审批表》,并附完整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甲乙双方协议定书〈或甲方委托书〉,报市爆办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对特殊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在复杂环境中实施的爆破拆除,由市爆办视情况邀请有关专家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八条拆除爆破设计应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1、现场勘察资料。
(1)爆破对象的结构特征,材质状况及几何尺寸实测图;
(2)爆区周围的环境情况及爆区平面实测图;
(3)保护对象的安全要求和具体防护措施;
(4)必要时须提供爆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有关气象资料等。
2、使用爆破器材的品种。
3、必要时应有爆破器材主要性能指标及爆破模拟试验资料。
第九条拆除爆破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拆除对象、周围环境、工程量、工期要求;
(2)拟采用的抓除方案;
(3)施工注意及安全防护措施。
2、爆破方案及爆破参数
(1)建筑物爆破后倾倒方向、坍塌范围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2)炮孔布置及装药量计算;
(3)起爆方法及爆破网路设计。
3、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距离的确定,警戒范围及封锁制度;
(2)起爆时机的选择及安全警戒的方法;
(3)爆破作业组织及隐患的处置措施;
(4)爆破对象的防护措施。
4、设计图纸
(1)炮眼设计图;
(2)爆破顺序及网路敷设图;
(3)装药结构图;
(4)危险范围及警戒布置图。
第四章 施工管理
第十条实施爆破单位应根据作业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专业人负责,认真执行责任制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施工。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细则。
对爆破工程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设备、人员的安全,应事先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炮眼施工完毕,应进行实测验收,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实施爆破。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有较大出入,需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后才能实施爆破,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在实施拆除爆破的全过程中,施爆单位应注意收集、分析、综合资料,工程结束后及时向批准机关提交竣工报告。
第十三条施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四条凡在本市从事拆除爆破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的,由市县(区)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吊销执照、收回有关证件以及行政拘留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致重伤三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劳动人事部所发文件的规定审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要依法追究其领导人责任:
1、擅自允许无证人员从事拆除爆破作业;
2、发现违反本条例而未加制止;
3、忽视安全造成严重事故;
4、发生事故不积极组织抢救;或隐瞒事故;或事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究领导责任外,还必须依法追究肇事者或当事人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爆破事故;
2、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万爆破事故;
3、发现爆破事故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
4、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拖延报告;
5、由于实施爆破,造成其它建筑、设备、人员损伤的,应由进行拆除爆破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和有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市、县(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有权对拆除爆破作业实行安全监察。
第十八条为加强拆除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批准拆除爆破的主管部门可按工程量的大小、难易程度收取工程总费用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管理费,需要组织技术咨询和专家会审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咨询费用。
第十九条本条例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爆炸物品挖砂采石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昆明市劳动人事局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城建局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一九八六年十月
暂行条例是三月一号开始实施的,这时候我们必须规范这个登记行为的。 不动产的现在是免费登记的,甚至连换证的钱也是不需要缴的,因为国家 现在是鼓励市动去进行一个换证行为的,而且换证前后暂时还是没有很大的 ...
C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八章 附则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国家法规,目的是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由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4日...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 1 -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2016年 11月 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过 2016年 12月 1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 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 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 主要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 校外活动中的学生、 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 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昆明市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 82305 【发布文号】昆政发 [1985]118 号 【发布日期】 1985-07-24 【生效日期】 1985-07-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昆明市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1985年 7月 24日 昆政发〔 1985〕118号) 城市园林绿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以便更好的绿化城镇,美化市容,为城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 作和生活环境。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园林 绿化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规定,结合我 市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第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工矿办事处)和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城镇园林绿化 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群众开展城镇义务植树、栽花、种草活动,努力扩
拆除爆破的对象都是人工建构筑物。与岩体开挖爆破相比,拆除爆破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所处的环境;二是爆破对象物自身的结构与力学性质。前者对爆破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飞石和震动等爆破有害效应必须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而后者则对爆破方法及爆破技术参数的选取提出了要求。
与矿山爆破相比,拆除爆破的对象往往是位于城镇或工业厂区。在城镇或工业厂区内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充分考虑爆破对周围环境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及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这些影响可包括:
(1)飞石。所谓飞石是指爆破可能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在爆破作用下的飞散、抛散现象。飞石现象是爆破作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破坏的首要因素。因此,拆除爆破,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区,必须极力避免出现飞石现象,并在爆破时划定足够大的警戒区。除必要的爆破工程技术及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须在爆破警戒期间疏散至警戒区外。
(2)爆破震动。爆破震动可对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造成某种程度的破坏,且这种震动效应可对周围人造成惊扰和不适。
特别是在邻近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较敏感区域,爆破震动尤其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抱怨。但是,一般无法彻底避免爆破震动。为避免或降低爆破震动使人(尤其是心脏病人等对突然的震动和声响敏感的人群)产生的不适,应在实施拆除爆破之前若干天将准确的爆破日期和时间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予确认。必要时,须在实施爆破之前若干小时当面知会医院、学校、教堂等对突然的震动和声响敏感的人群。当然,这些工作并不能取代起爆前的鸣笛示警等其他安全警戒措施。
(3)噪声。噪声是拆除爆破时无法真正避免的另一有害效应。与震动类似,特别是在邻近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较敏感区域,噪声也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抱怨。
(4)烟尘与有害气体。拆除爆破过程中一般很难避免烟尘与有害气体的产生,而烟尘和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都是有害的,会对周围一定范围内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有害影响。因此,拆除爆破时也须尽量减少烟尘与有害气体的生成量,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5)落地冲击效应。当待拆对象具有一定高度时,爆落物将在自重作用下落地,且伴有一定程度的水平向运动。爆落物落地瞬间将对地表产生一定的冲击力,若此时此处的地表以下有涵管、线缆等地下设施,即有可能对这些设施造成破坏。爆落物的水平向运动,则有可能使紧邻的建构筑物产生破坏。
总之,在拆除爆破工程实践中,准确全面地获取待拆对象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地表与地下各种建筑与设施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对实现安全爆破和人性化爆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拆除爆破工程的对象一般是人造的墙、柱、梁、筒等结构体。与矿山爆破时的矿体和岩体相比,这些结构体的几何特征与力学性质一般都是可知的,这一点对拆除爆破十分重要,利于爆破技术方案的科学制定和技术参数的准确计算,利于实现对爆破效果的精确控制。换句话说,在拆除爆破工程实践中,准确全面地获取待拆对象本身的结构特点和物理力学性质,是科学进行爆破设计和严格控制爆破效果的重要前提。
各种建构筑物作为拆除爆破的对象,其结构的几何要素和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往往都是基本准确、具体、全面和可知的。因此,相对于岩体爆破,拆除爆破可以做到基本的准确量化,实现所谓的“精确爆破”,而在拆除爆破实践中真正实现精确爆破,需要在爆破设计与施工中科学运用以下原理。
1.最小抵抗线原理
最小抵抗线是指药包中心到自由面的最小距离。最小抵抗线的方向则是该药包爆破时周围介质破碎后发生抛掷的主导方向。
在设计药包位置和确定药量大小时合理和充分地利用最小抵抗线的作用,其目的有两个:一是控制爆破破坏和抛掷的方向与范围;二是避免最小抵抗线指向需保护的目标,保证爆破安全。
2.等能原理
在设计的爆破破坏范围内,炸药量的大小与实际需要相符,既能保证介质的破碎充分,同时尽量减小或避免飞石、震动、噪声、烟尘等有害效应。换言之,所谓的等能原理.是指药包爆炸产生的能量正好与药包抵抗线范围内介质破坏所需要的能量相等。
3.分散化原理
所谓分散化,是指炸药在爆破范围内尽量分散,尽量“多钻孔,少装药”。且鉴于介质的均质性,均布药包和药量,使炸药能量的分布更为均匀。其作用有二:一是保证范围内介质的破碎均匀,破坏范围边界规整,利于实现精确爆破;二是利于减小飞石等有害效应。
4.失稳原理
在建筑物的承重部位钻孔爆破,之后利用建筑物的自重使之失去原有的稳定性,在自重作用下倾倒坍塌,最终触地解体,达至拆除爆破的效果。
显然,在进行拆除爆破时,准确判定建筑物的承重部位,合理确定布孔范围,是确保获得预期爆破工程效果的重要根本。
5.缓冲原理
拆除爆破,特别是具有一定高度的建构筑物的拆除爆破,其主要特征之一是建筑物本身在自重作用下以一定速度与地表发生碰撞冲击而发生一定程度的解体效应。当地表坚硬平整时,触地瞬间的冲击作用可极为强烈,从而可能引起若干块体的飞溅,导致触地震动和飞石两种现象的发生,不利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人身的安全。因此,实践中一般需要在预定倾倒坍塌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缓冲措施,用以减弱塌落体与地表的碰撞冲击作用,降低震动和减弱块体飞溅,保证爆破安全。
拆除爆破工程包括以下程序:
(1)了解情况。了解工程内容、工期要求和安全要求;了解爆破可能影响的房屋、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空中线路、线杆、道路、桥梁、设备、仪器、居民、学校、医院等情况;了解建筑物本身的结构、材料、完好程度、欠缺点、影响解体的内外部构造;了解当地公安部门对拆除爆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可行性分析。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对以下几点做到心里有数:1)拆除方案:用钻孔、水压还是其他爆破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倒塌方式;2)工程量:预拆除工程量及钻孔与防护工程量;3)周围环境的难点问题;4)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风险费用;5)工程等级;6)工程总价及工期。
(3)签署工程合同。与甲方商谈并签订工程合同。
(4)工程技术设计及上报。一般在工程技术设计之前应详细了解拆除对象的现状,有许多建筑物经多次改造其尺寸乃至形态与图纸不符,要现场绘制有关图纸,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做出的设计才能保证设计质量,完成技术设计后,再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设计完成后,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规定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报批。
(5)组织施工。组织施工主要包括钻孔和防护工程两大部分。
(6)爆破。应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施工。主要内容包括:装药、堵塞、连接起爆网路、警戒、防护工程、起爆及爆后检查、解除警戒等。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