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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的意见
六政办〔200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锅炉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特种设备,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承压锅炉近两千台。由于锅炉数量多、分布面广,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因此在使用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尤其是分布在“小浴池、小工厂、小学校、小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小型锅炉,安全状况极差,拒绝检验登记、擅自挖补、无证上岗等问题普遍存在,是当前不容忽视的安全生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以下简称《规定》),防止锅炉爆炸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锅炉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锅炉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锅炉安全问题,要把锅炉安全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内容,分管领导亲自抓;要对照《规定》,认真分析辖区内锅炉安全状况,制定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开展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确保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按时完成。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弄清锅炉的分布、数量和安全隐患情况,力争做到边检查边登记边治理。要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街道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列为此次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并依据《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该停用的要停用,该查封的要查封,对于发现的土锅炉要坚决予以销毁,确保今年(2008年)七月底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五个100%,即锅炉安全排查100%到位、隐患整改100%完成、法定检验100%落实、司炉工100%持证上岗、锅炉100%实现使用登记。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锅炉安全综合治理活动,把锅炉安全问题纳入对下级政府实行安全生产督察和考评的内容;各级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阻挠锅炉安全监察的违法行为,为有效实施锅炉安全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锅炉检验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工作,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所在区域内存在锅炉安全隐患或者违法生产、使用锅炉的行为,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实施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书面告知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并要求锅炉使用单位签定《锅炉安全使用承诺书》。同时要向锅炉使用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锅炉安全使用常识,提高锅炉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预防事故能力。要把贯彻《规定》作为长期的任务,落实齐抓共管、适时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确保各类锅炉的使用安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8年5月2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的意见》。
府苑楼门口玻璃上有价格和时间的。。。
地段六安的价格,价格在6000-6500的城市中心,甚至如香格里拉大酒店,锦绣华盛顿地段,在5500-6000范围内,东部和北部的城市到火车站水云间相对便宜的,但良好的位置,应该是5500左右,光中学...
6000-650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洛政办[2007]89号2007年7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现就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正>延政办发[20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延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意义(一)重要意义延安是一个水资源总量不足,水资源十分贫乏地区,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水质型缺水、管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绿道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生态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秘〔2012〕184号)、《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六安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六安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推进”的原则,结合省域绿色长廊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美好乡村建设、旅游业态拓展、城市绿地系统,采取集约建设方式,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按照“区域留绿道、城郊串绿道、老城连绿道、新区建绿道”的思路,到2016年,城市建成区建成绿道150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增长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增长1.5平方米。按照建成国内一流的区域景观绿道为目标,基本建成 “六安—金寨—霍山—舒城”的红色、绿色旅游特色绿廊。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绿道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建成市域绿道(包括江淮分水岭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级别的绿道网络。
(一)抓紧编制绿道规划。
市城管局要按照皖政办秘〔2012〕184号的要求,在《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的指导下,于2013年5月30日前编制完成《六安市市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六安市城市绿道规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道规划应为详细规划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市域的绿道规划为纲领性总体规划,应具有指导性。市规划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区要在《六安市市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2013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各自行政区划范围的绿道规划和城市绿道详细规划设计,报市城管局组织评审后,由各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批准实施。
(二)尽快完成2013年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
市重点局要充分利用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的园林绿地系统和城市道路系统,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30公里左右的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
寿县、霍邱、金寨、霍山、舒城要按照要求,在2013年12月底前,分别规划建设不少于5公里的城市绿道示范段;叶集试验区要规划建设不少于2公里的城市绿道示范段。
(三)积极推进绿道网络建设。
1.城市绿道。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公园道路系统、滨水绿地,将城市公园、公共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等,通过绿廊串接起来,拓展道路两侧的绿廊宽度,大量栽植乔木形成绿廊,形成方便市民单车骑行、步行等非机动交通的绿色慢行通道,逐步形成绿道网络。城市绿道宽度不小于7.5米,其中:慢行系统道路宽度原则上不小于7.5米;单侧绿廊宽度不小于5米,绿廊以乔木为主,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的景观。积极拓展各类城市绿道的连接线,新城区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米,老城区不小于1.5米,慢行道宽度不少于1.2米。
2.城郊生态防护绿道。充分利用城市外围的郊野公园、风景区、风景林地、农业生态绿地、特色休闲旅游绿地、防护绿地,结合绿色长廊工程等,将城郊各类绿地进行串接,形成环状的绿色廊道,绿道宽度不小于50米。
3.市域绿道。按照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结合市域道路系统、红色旅游、“美好乡村”建设,将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生态旅游区等串连起来,重点建设沿江淮分水岭的区域绿道,彰显六安的“青山秀水、将军摇篮”的自然人文景观,形成皖西靓丽特色的市域绿道系统。省域绿道宽度不少于18米,市域绿道宽度原则上不少于13米,其中:慢行系统道路宽度不少于3米,单侧绿廊宽度不少于10米。
4.绿道网络中,配置适当的服务站点、公共自行车租赁设施和醒目的标志。
(四)切实加强绿道管理。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绿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心城区的绿道管理养护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要制定城市绿道使用指南、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城市绿道使用注意事项,指导群众安全、文明使用城市绿道。市域绿道管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各县区要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绿道建设、经营管理市场化。要加强绿道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和维护制度,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进我市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六安市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协调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绿道建设工作。
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皖西日报社、金安区人民政府、裕安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名单附后)。以上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全市绿道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
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县区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促属地各有关单位的绿道规划建设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要设立绿道建设、管养专项资金。对于中心城区的绿道网建设,由市财政局安排绿道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绿道规划编制、示范段建设、绿道网建设、管养与对县区的奖励等。鼓励社会各界采取认建、认养、冠名、投资开发等形式积极参与绿道建设工作。
(三)优化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区负责属地绿道建设的审批手续,要有绿道建设相关程序,提高建设效率。合理安排服务站点用地,绿道建设尽量不新增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绿道系统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绿道建设纳入城镇化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绿道建设协调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绿道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市监察局要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对各县区、有关部门绿道规划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实行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绿道建设的意义,宣传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节能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绿道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城区绿道的详细规划设计。负责制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与绿道管理办法,定期对各区县绿道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并做好迎接上级监督检查考核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的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域绿道和城市绿道的建设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绿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市住建委: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指导市域的绿道服务站点和服务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协调、指导全市绿道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相关用地问题。
市重点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绿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公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及交通接驳工作。
市农委:负责协调农业用地中绿道建设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绿色长廊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山体等范围内的绿道规划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绿道建设涉及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饮用水源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绿道范围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责任。 附件:市绿道规划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成员名单
2010年3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2014〕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六安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切实搞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按照“弘扬红色精神,致力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把六安打造成为安徽省优质的水源地,华东地区生态后花园,革命老区转型发展的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
各县区在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中,必须按照安徽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量力而行,绿色惠民;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要注重培育和塑造本地的文化和生态景观风貌,避免生搬硬套,千城一面。
到2017年,六安市中心城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80公顷以上,改造提升170公顷以上,新增街头绿地40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3%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人均公园绿化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市辖各县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947公顷以上,改造提升33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重点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全市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相得益彰,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取得实效。
六安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自2014年开始,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0年基本完成,分为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2014年6月15日前,各县区要制定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第二阶段:大力推进。2015—2017年,全面推进公园、道路、水系、环城林带等各类绿地建设,拓展城市绿量,均衡绿地分布。积极开展城市添彩工程、精品示范工程、公园建设年、园林式单位(小区)、星级示范单位(家庭)等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8—2020年,在巩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园林绿化精品项目,优化绿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园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养水平,促进园林绿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各县区、重点镇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城镇等相关标准,编制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在编制规划时,要与安徽省《实施意见》、城市绿道建设、“三线三边”整治以及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等相结合,编制完成城镇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水系绿化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每年度的实施计划。
编制规划必须因地制宜,认真调查研究当地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等本底条件。要注重保护城市内和城市周边的山体林地、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特色定位;要加强道路、铁路、河湖、高压走廊等生态廊道和环绕城市的生态防护林带。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公园、街头游园;推广建设节约型绿地;充分保护利用现有绿化成果,严格保护20年以上树龄的乔、灌木。
2014年10月1日前,要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年12月30日前,重点镇要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并立即组织实施。编制后的实施方案和绿地系统规划要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报市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2、增加城镇绿量。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绿道建设、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城市对外交通项目建设等,大力开展城市各类绿地建设。
要确保完成安徽省《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指标。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新建园林绿地面积880公顷以上,改造提升170公顷以上。县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947公顷以上,改造提升330公顷以上。
注重城镇边角地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结合老城区改造,通过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增加街头游园和边角地等微型绿地。土地收储后三年内没有建设计划的,都必须进行绿化植树。结合“三边三线”综合整治工程,治理城镇周边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建设完善的城镇绿岛、绿廊、绿带。
建设环城森林廊道。要充分保护城镇周边林地、果园、农田、水网等城镇开敞空间。精心研究城镇周边的自然禀赋以及公路铁路等交通条件,研究制定环城森林廊道修复建设方案,做好城市建成区外围防护林网建设,对受损弃置地进行景观恢复,形成森林环绕的城镇生态支撑体系,改善城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对于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城市内公共建筑,包括公厕、桥梁、围墙、屋顶、公共交通设施等,全部都要进行立体绿化。积极鼓励引导开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屋顶、阳台绿化。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要建设5个以上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每个县区要建设2个以上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总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
3、加强公园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六安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达到90%以上,各县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公园建设,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
积极开展“公园建设年”活动。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要建设综合性公园5个,街头绿地(游园)40个,增加公园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每个县区要建设综合性公园2个,新建街头绿地(游园)10个以上。每个重点镇要建设1个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综合性公园绿地。
公园建设要按照城镇的总体功能要求进行定位,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要充分保护地形地貌,以乔木为主进行植物造景,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4、加强道路绿化。
按照林荫路标准,重点建设改造城镇出入口和主要道路绿化。
结合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城镇出入口道路周边100米内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要予以拆除,建设层次分明、景观优美的城镇入口园林景观。
加强林荫路建设。道路绿化隔离带、分车带和行道树绿化建设中增加乔木比重。新建主干道确保道路两侧各栽植2排以上乔木行道树;对现有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通过破硬植树、绿化带补植树木等方式,力争两侧乔木林带达到2排以上。到2017年,城镇所有道路都要达到绿化覆盖率80%的林荫路标准。
开展“城市添彩工程”。结合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和精品示范道路建设,按照“一路一景”的原则,广泛栽植观花、观叶、季相变化丰富的乔木和大灌木,形成特色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丰富城市空间色彩。
加强道路绿化达标改造。城镇新建道路绿化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规划设计,现有道路要积极通过破硬增绿提升绿量。城市道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路围墙要进行通透改造,沿围墙密植2-3排乔木,有条件的沿街建筑要进行立体绿化。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区城镇主要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乔木以适合当地生长、规格科学适度的落叶树为主,提倡大苗绿化,苗木胸径以12-15厘米为宜。严控大树进城,杜绝移植名贵树木。
5、实施城市绿道建设。
绿道建设是省委、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建设宜居城乡、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到2014年底,六安中心城区建成绿道60.8公里,县区建成绿道53.65公里。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完成绿道建设144.26公里,县区完成绿道建设98.08公里。
6、整治城镇水系绿化。
2014年10月1日前,结合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城镇蓝线规划,合理划定城镇蓝线。充分保护利用城镇滨水区域的自然环境,构建滨水绿地。
城镇主要河道岸线新建绿化单侧宽度应达到50米以上,原有河道岸线绿化只增不减。城镇水体驳岸建设改造以生态驳岸为主,充分考虑防洪、行洪安全,注重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河道防护堤以外部分,要以原生态模式栽植乔木混交林,强化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
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各县区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7、推进单位小区绿化。
积极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利用现有空地、绿地,增加乔木、花灌木;对于大面积的硬质地面、停车场,要破除硬化增加树穴,栽植乔木进行林荫化改造。积极开展居住区绿色街巷创建活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后的绿地率达到25%,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做好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70%以上,各县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60%以上。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将作为文明单位、园林县城的重要考评内容。
8、打造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
在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过程中,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要认真按照《安徽省园林绿化导则》,科学编制高质量设计方案。园林绿化景观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标建设。
认真谋划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真正引进高水平施工队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建立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严格查处施工质量低下、违规建设等不良行为,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公园、示范路等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示范工程应充分彰显各自的风貌特色和文化积淀,做到植物景观丰富,配套设施完善,园林小品、建(构)筑物地域特色鲜明,体现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
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建成5个综合性示范公园、12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每个县区要建成2个以上综合性示范公园、5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每个重点镇要建成1个以上综合性示范公园(游园)、2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
9、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坚持建、管、养并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加大养护投入。在政府主导下,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的模式。全面放开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开展养护示范项目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提高管养效率和水平。
10、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各县区、重点镇要进一步拉高标杆,确定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并强力实施。
2014年,金寨县要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2015年,霍山县要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到2017年,其他所有县区要全部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到2020年,六安中心城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县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11、倡导社会公众参与。
积极引导城镇居民认建认养园林绿地,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支持有条件家庭开展庭院、阳台、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开展评选园林绿化星级示范单位、示范户活动,并将结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考核。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提升行动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责任制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多措并举,筹集资金。
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面增加社会和市场资金投入,拓宽造林绿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园林绿化投融资体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赋予冠名权等方式,拓宽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渠道;统筹各类绿化建设资金,对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以奖代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深层次的连续报道,宣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社会风尚,通过设立宣传站、竖立宣传牌、悬挂宣传条幅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园林绿化提升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县共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宣传展示工作动态、汇总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完整、真实的工作档案,强化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市政府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将综合运用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将市民对城提升行动工作满意度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将对工作力度大、社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及时的进行通报。
附表:1.六安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辖县区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