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规划、房地产业、建筑业、建材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地方性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监督检查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房地产及建筑市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制定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规划及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指导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定地方价格估价表,组织发布造价信息;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进行管理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查;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全、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推广应用。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二)管理城市公用事业。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管理市政设施、市区防汛排涝;管理城市园林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审批、验收备案。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参与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指导价格;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十四)指导各县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审批、验收备案。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参与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指导价格;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十五)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六安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区域规划;承担对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安的房价因地段而定,市中心现在的房价应该在6000-6500,就算在火车站旁边的水云间,香格里拉,锦绣华府等地段,也在5500-6000不等,城东和城北相对便宜点,但好位置也应该在5500左右,至于...
要看你的房子准备买在那个地段,当然每个地段的价格都不一样的 金安区:长安城价位大概在4900 金安区:幸福嘉园价位在5100 金安区:阳光巴黎春天价位在5200 经开区:佳源巴黎都市价位3380 裕安...
你好,我觉得丰泰・卡地亚湾的楼盘就不错,地址是裕安区淠河西区滨河景观大道(新安大桥西侧)。价格是4500 元/平方米 。该小区环境优美,周围的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也便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价格来...
总结六安总结六安市烟草公司网建工作[优质文档]
六安市烟草公司网建工作总结 (2009 年 9 月) 本月,六安市局(公司)网建工作主要围绕工商协同营销、 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信息扫码监测工作、电子结算推进、零售终 端“示范店”建设、印制《六安烟草卷烟经营服务指南》、物流 配送服务、加强安全管理等工作展开。 现将本月网建工作开展情 况汇报如下 : 一、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9 月份全市共调拨卷烟 15273.38 箱,销售卷烟 14380.39 箱,完成月初计划销量 14250 箱的 100.92% ,其中低档卷烟销 售 4582.91 箱,完成月初计划任务 4400 箱的 104.16% 。期末 库存 5217.752 箱,其中省内 3961.12 箱,占 75.92% 。截止本 月底,全市共有在网卷烟零售户 24636 户,环比上月增加 524 户,其中电话订货户 24636 户,电话订货率 100% ,卷烟货款 电子结算率 97.3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 六 安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 http://www.lazfcg.gov.cn/ http://www.laztb.gov.cn/ 二○一六年 八月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 六安市司法局机房网络等硬件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六安市司法局委托,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所需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 六安市司法局机房网络等硬件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编号 : LACGZX-H2016339 三、项目内容 :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安徽本地企业或者在安徽设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抗震办)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科
2016年,关于印发《六安市地震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月,六安市2017年度防震减灾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六安市建筑装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规范装修装饰市场,进一步提高工程装饰、居室装潢、建筑幕墙、装潢材料经销及相关企业的综合素质及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建设委员会批准,成立六安市建筑装饰协会(英文名称为:Lu’an Building Decoration Association ,简称 LBDA)
第二条 六安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六安市民政局。本会接受六安市建设委员会、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的业务指导。经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承担本市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线路和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履行行业服务、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基本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用户装饰服务,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和联系作用。
第四条 本会是六安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建筑幕墙制作安装企业、装饰材料经营企业及与装修装饰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咨询单位自愿组成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本会通过法律、法规、行规、行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本会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注册地址: 六安市新都会环球广场3号公馆0604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是:受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管理装修装饰行业,开展相关咨询、中介服务。
第七条 本会职责:
(一) 接受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承担对本市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工作。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审核等活动。
(二) 配合、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办法、装饰工程的预算定额、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标准、装修装饰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等。
(三) 参与装修装饰行业发展、行业改革及制定行业相关政策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相关听证会。
(四) 宣传、贯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装修装饰行业的规定、标准、技术规程等。
(五) 参与本市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的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
(六) 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相关证书,以提高装修装饰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荐审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七)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行业自律,制定并监督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
(八) 组织开展各项评比活动,评选优秀企业和优良工程,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本会可以采取警告、业内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也可以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非会员单位违法活动的处理。
(九) 开展有关装饰设计、施工、材料的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及产品推介等活动。
(十) 通过本会信息服务窗口为会员单位及时提供信息、行业的发展动态。
(十一) 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二) 受理用户对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投诉,在行业范围内调解、处理装修装饰工程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十三) 受理会员单位和会员个人的投诉,协助处理他们与其他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四) 协调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十五) 指导本会各区(县)办公室开展业务工作。
(十六) 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经工商管理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本市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建筑幕墙制作安装企业,装饰材料销售的企业,相关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介咨询单位等以及从事装修装饰设计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凡自愿加入本会的单位,须填写六安市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会员登记表》,经理事会授权,由秘书长审查批准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并取得本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二) 有权向本会反映在装修装饰经营活动中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并取得支持和帮助;
(三)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 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五)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但应提出书面报告并退回《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行业利益;
(二) 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参加本会组织活动;
(三) 向本会提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报表,积
极支持本会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两年内未履行义务,可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破坏行业规范、损害行业利益的,可以视其违规违纪行为的程度,予以警告、业内批评、通告批评、开除会籍等处分,并可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非会员的违法活动进行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本会的终止;
(五) 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六) 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一) 理事会成员通过协商,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二) 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会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三) 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和有关专家、顾问若干人,指导本会的工作;
(四)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进行,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由会长负责召集。理事会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决定本会组织活动终止的会议除外),其决议须经出席人数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五) 理事本人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进行表决;
(六) 理事单位推选的理事即为该理事单位的代表,该理事工作调动或者离任时,其所担任的理事职务随之终止,该理事空缺仍由理事单位另行选派,递补并报本会,经理事会同意,可以行使理事职责,并在下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 制定并审议本会的年度工作报告;
(三) 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四)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等领导成员。可提请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罢免理事;
(五) 增补理事和常任理事,并提请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六) 领导下属机构的工作,决定下属机构的设置和注销,决定或批准下属机构负责人的任免;
(七) 决定提交会员大会的议案;
(八) 批准吸收会员和管理会员会籍;
(九) 讨论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
(十)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在秘书长的主持下,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同意,聘任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并借用招聘工作人员和会员单位派员组成秘书处的工作班子,作为本会的办事机构。必要时秘书处可设立若干工作部门。
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同意可以聘用热心协会工作的人士担任兼职副秘书长。
第十六条 本会视工作发展需要,经理事会决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章 各区(县)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 根据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经本会理事会同意,本会可在各区(县)设立办公室,作为本会在该区域的代表机构。本会办公室接受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会的业务指导,具体实施对本地区装饰企业的管理。本会在各区(县)设立办公室,需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申请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本会各区(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装修装饰行业的规定、标准和技术规程;
(二) 负责本地区装修装饰企业的管理;
(三) 协助本会做好本地区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四) 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评比活动,评选本地区的优秀企业和优良工程,提高装修装饰施工的服务水平和工程质量;
(五) 受理有关装饰设计、施工;材料的咨询及中介服务;
(六) 开展有关装饰设计、施工、材料的咨询及中介服务;
(七) 经本会授权,开展有关装修装饰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八) 其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接受捐款、开展服务或者承办政府部门事项获得资助等途径。经费收入主要用于各项会务活动、出版刊物、印发资料、办公费用、工作人员津贴及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收支自求平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本会每年接受一次财务审计,每年经费收支情况、财务情况和审计情况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会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的部分,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监督;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会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终止活动
(一) 遇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需终止组织活动;
(二) 不能履行本会章程,不能开展有效活动,在一年内无法正常工作,已失去存在的必要时。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终止组织活动的程序
(一) 由本会秘书长提出终止活动,经理事会审议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理事会应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前十五日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全体会员代表。出席会议的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 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后,随即委托会计机构进行财产清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和善后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三) 本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负责开展财务清算活动,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会长单位:安徽省住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