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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环境保护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及规范,组织制订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参与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审核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审批镇总体规划。
(三)提出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等级和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报区政府审批公布并监督执行,搞好环境功能区划,管辖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四)综合管理陆地、水体、大气和海洋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污染和公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监理、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有毒化学物品登记制度,负责对污染设施运转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区管和按国家产业政策授权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三同时”管理。
(六)负责自然环境保护工作,按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搞好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民营小区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
(七)管理环境科研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示范工程,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利用,促进废弃物综合治理,指导环境保护产业建设,开展环境保护的区域间交流与合作。
(八)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水、气等常规监测、污染源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及污染事故调处监测等。
(九)指导和协调资源部门、有关经济部门和行业对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定与考核。
(十)接待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本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本区与相邻县、区间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件。
(十一) 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
(十二)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环保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宣传法制股、开发监督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省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古城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古城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古环罚字 [ ] 号 : 法定代表人(单位): 职务: 详细地址: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 2 、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 、 2 、 上述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和《 》第 条第 款)之规 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依据《 》第 条第 款 (和《 》第 条第 款)之规 定, 决定对你单位(或者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大写) 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 逾期 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 户名: 帐号: 2、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环境保护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十 五日内直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区环保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宣传法制股、开发监督股。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环境保护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及规范,组织制订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参与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审核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参与审批镇总体规划。
(三)提出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等级和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报区政府审批公布并监督执行,搞好环境功能区划,管辖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四)综合管理陆地、水体、大气和海洋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污染和公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监理、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有毒化学物品登记制度,负责对污染设施运转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区管和按国家产业政策授权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三同时”管理。
(六)负责自然环境保护工作,按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搞好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民营小区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
(七)管理环境科研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示范工程,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利用,促进废弃物综合治理,指导环境保护产业建设,开展环境保护的区域间交流与合作。
(八)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水、气等常规监测、污染源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及污染事故调处监测等。
(九)指导和协调资源部门、有关经济部门和行业对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定与考核。
(十)接待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本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本区与相邻县、区间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件。
(十一) 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
(十二)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市环境保护局珠晖分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三)市松木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四)市白沙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