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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资料、宣传报道、政务信息、保密和督促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办公设备、接待、保卫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指导局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信访、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科技人员年度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局机关政治学习和制订机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水利管理所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经常向沿堤群众宣传省海塘管理条例及有关水法规;经常上提巡查、观测、掌握堤塘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避免险情或危害的扩大;对工程及时养护、维修、确保堤塘的安全完整;对堤塘内外的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组织沿堤绿化工作,依法管护堤外滩涂资源;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工作制度,制订岗位责任制;配合作好防汛抢险工作,汛期时尤其要加强巡查工作。
职责:负责农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拟订发展农业经济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管理、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参与基本农田保护、蔬菜基地保护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局本级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制订有关农业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计划,参与组织农业科技攻关及技术开发,负责农业“丰收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技推广成果的鉴定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农副产品的实施指导、质量检测和认证管理,负责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绿色食品开发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财务管理、会计辅导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农村住户调查和农业统计。
主管全区水利行业法规和水利执法;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水政、水土保持监督制度,调处水事纠纷;负责区管辖河道的建设项目、征占河道许可审定和采砂管理,承担瓯江鹿城段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工作职责: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农林水利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农林水利局是我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林水行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调研、协调指导的职能部门。⑴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掌握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农村改革的方案;主管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有关支农基金、资金的立项、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和统计工作。⑵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以及粮、菜、畜等基地建设;编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组织农业科技协作攻关;主管全区种植、养殖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审定,负责种子管理以及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工作。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主管鹿城辖区内的农业(畜牧业)技术推广、动物检疫执法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扑灭、兽药监督管理、种畜禽监督管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与监理;指导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植树造林、国土绿化;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规划设计及资源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木材运输及林木种苗管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实施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和扑火预案,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现场鉴定和案件查处;负责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负责林地管理、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木材加工、经营管理和办理核准手续;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加工核准手续;负责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林地流转手续。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水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设计、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区管河道整治、管理和审批,同时负责瓯江鹿城段管理和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主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的防治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区农田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规章和行为规范,对水利水电的勘测设计实行管理。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辖区内的渔业实行执法管理。⑻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技站职责:①推广实用技术普及科学知识。结合鹿城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以发展效益农业为目标,制定全区粮食蔬菜实用技术推广计划,采取典型示范、技术培训等手段,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全区农业科技水平。②发布植保信息,减少病虫损失,健全病虫测报网络。根据有关观测、调查数据、分析病虫发生、发展趋势,及时颁布病虫害情报,指导农民科学及时防治病虫病害,把病、虫、草、鼠等方面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③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采取先试验后推广的和谐,每年引进一批粮、菜新品良种,从中筛选优质、高产、良种并组织对口种子指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提高粮、莱生产的效益。④技术咨询服务解决疑难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生产动态,了解情况,开展现场技术咨询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技术难题。
林业站职责: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制定、实施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和扑火预案,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案件查处;负责征占用林地管理、审核手续办理和对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和对非法猎捕、运输、倒卖及乱吃滥杀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展览核准发证工作;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检疫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和查处乱砍滥伐、非法运输、非法经营木材案件;负责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和实施全区年度营林计划,规划设计造林作业方案;负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农村块)活动。负责和实施全区年度营林计划,规划设计造林作业方案;负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农村块)活动;负责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规划、管理;负责林业产业化经营指导(花卉种苗业,特产水果业、家具业、森林旅游业、熟练食品加工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工作;负责森林病虫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负责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动物防疫监督所(家畜家禽检疫站):①对鹿城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②负责鹿城区《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证、章、标志的审批、发放和管理;③负责有关建筑工程在动物防疫要求方面的审批和验收;④纠正和制止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为;决定动物防疫行政处理处罚;受理动物防疫行政案件;裁决动物防疫行政纠纷;鉴定动物防疫技术争议;⑤负责鹿城区的兽药管理及种畜禽管理工作;⑥负责对全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人员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⑦依法负责鹿城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并按章收费;⑧在鹿城区内发生动物疫病,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疫情控制、扑灭时,负责具体工作。
农机管理(监理)站:①引进新型农机具和农机新技术,提高我区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②开展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工作;③作好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工作;④负责我区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年检审、驾驶考核和发牌发证工作。
水电管理站职责:①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全区水利设施状况,掌握全区水利动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做好各项统计工作;②负责区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方案立项、项目建议书、可研审核、初设审批等上报工作;③负责乡级水利工程项目方案与初设会审,工程施工期质量监督管理④负责村级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确定施工期质量监督管理。
渔政(水产)站职责:①宣传贯彻执行《渔业法》和相关渔业法规;②按国家有关法规,在渔业、渔港水域内,维护水域环境,渔业生产秩序,并依法实行管理;③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
农村审计站: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资产、负债、损益、分配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劳务)的管理、使用情况;承包金、租金、土地征用费等费用的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借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受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的财务情况等。
鹿城区防汛防旱办公室:区防汛办是区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常设工作机构,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依照《水法》和《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本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①汛前组织进行本区年度间的防汛检查和防汛防旱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度、人员、物资、技术、经费等。提出做好年度防汛防旱工作意见;②组织协助本区各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防汛防旱工作,落实防汛防旱措施;③及时了解本市气象预报,并加以分析,根据制定的防御方案和当时抗灾条件,提出抗洪、抗台、抗旱、抢险的意见,供政府和指挥部决策;④做好防汛防旱信息的传递,及时将下情上报。将上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通知下达,并积极组织实施;⑤注意收集整理有关防汛防旱基本资料,及时认真做好汛情、旱情的分析。总结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和年度表彰工作。
呵呵,这也不奇怪!农业是国家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林业则和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考虑到以上因素,再加上我国各地的农业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水利局合并,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
温州南站
鼓楼 江心 朔门街这3个地方一定要去
林建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理凑(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农业、林业、森林消防工作,分管局农政科教科、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机管理(监理)站、区防火办。
施文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水利、防汛防旱、渔业工作,分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区渔政站、区防汛办、市仰义水库工程管理处、市水利机井工程队、市石钟山翻水站。
叶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政工科、综合执法及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工科、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谷建勇(党组成员、畜牧兽医局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分管区畜牧兽医局、区家畜家禽检疫站、区农村审计站、局经营管理科。
郭文明(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协助局长负责戍浦江河口大闸建设工程、温瑞塘河整治工程等工作,分管区戍浦江河口大闸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2100433B
农林水利局XX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及其报告
学习永无止境 专业的学习 农林水利局 XX年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XX 年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 ,经过广大干部、职工 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严格把关,未发生伤亡、失窃、船损、 火灾等级事故,各项安全内控指标为 0,全区安全考核进入 第一梯队。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 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科站、各单位 从思想认识上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 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部署工 作任务。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形成了安全意识上下 统一,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分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年初,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 产责任状 45份;调整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并通过网络示意图的方式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做到安全生产时刻关注。 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
温州市鹿城区七堵岛标准塘工程吟洲堤施工组织设计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标准塘工程吟洲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七都岛位于欧江江心, 环岛标准堤是七都岛的生命线, 是七都岛开发、建设、 发展的安全保障。七都岛作为温州市城市的一部分,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具 有重要地位,加之岛内地势低平,防汛任务重,提高现有堤塘的标准犹为重要。 本工程由南堤、东堤、吟洲堤、镇中心排涝闸和下段排涝闸及 1×2m涵闸组成。 设计标准为二级堤防。堤顶高程设防标准为百年一遇,按允许越浪设计。 堤防大部分沿现有老堤外侧布置, 堤线平顺位直, 左右平滑连接, 南堤轴线 长3656m,东堤轴线长 3218m,吟洲堤轴线长 1466m,防洪堤轴线总长 8.34km。 吟洲堤标段属该项目的一个标段。 施工内容为: 吟0+000~吟1+466段堤防和下段水闸 (位于桩号东吟 0+100,1 孔×6m),所有土建工程与临时工程。 1、堤防 C型断面 堤顶高程 6.5m,堤顶
本规定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2100433B
鹿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鹿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通湖区农林水利局党组成员共有6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具体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甘雪林 主持全面工作、立项争资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韩志军 协助全面工作,分管党群人事、农村农业工作(含农村部工作)、现代农业、农村清洁工程、农技推广、农机、综合执法、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子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熊浩光 主管纪检监察,分管畜牧水产、动物检疫、渔政、财务联签会审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华 分管水利、防汛抗旱、堤防管理、招商引资(立项争资)、供销社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吕云 主管工会、分管人大、政协、林业、妇联、计划生育、关协、共青团、政务公开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 丽 分管党务、宣传、办公室、财务、政法、综治、粮食、移民、安全生产和法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