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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文勇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何玮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意华、康立新、王光明、王洪飞、罗少宇、周才华、周良初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锻炼):栗启明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王春耘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罗正晖、刘国贤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阳吉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目前,全市地税系统主要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13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此外,还承担着防洪保安资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保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7个费(金)的征管任务,共管辖纳税户51750户。近年来,娄底市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构建和谐地税、服务经济社会四大主题,突出抓好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科学管理、优化服务、队伍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各项地税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连年超额完成了省地税局和娄底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地税收入由机构组建之初的3.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1.42亿元,地税收入占娄底市地方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为娄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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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地方税务局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要点,研究制订本市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系统地方有关税种(费)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系统税收业务工作。
4、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地方税收计划,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完成税收任务。
5、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执法情况。
6、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地税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以及经费开支实行垂直管理。
7、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理论与政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税法宣传。
10、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内设行政科(室)12个,正科级。
1.办公室
总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会务、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负责涉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局外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组织实施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流转税科(国际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营业税、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货物运输税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跨境纳税人”的管理和国际税收协定、协议的执行;负责情报交换、非居民税收监管、售付汇管理、反避税等国际税务事项的组织实施。
4.财产和行为税科
组织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5.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6.规费科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等费(金)的征收(代征、代收)管理及费改税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对有关费(金)征管政策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费(金)的纳费评估、费源管理;编制各费(金)的年度计划;指导各费(金)的日常管理;参与有关费(金)的征纳辅导、咨询服务、费(金)法律救济。
7.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发票管理所)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起草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并拟订本地区实施方案,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管理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负责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发票管理和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
8.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节;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9.收入规划核算科
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10.财务管理科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的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税务经费、装备和资产管理;编报审核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拨付;负责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承担系统服装发放工作。
11.人事教育科
拟订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税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和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2.思想政治工作科(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等工作;承担系统文明创建、竞赛和评比表彰等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二)省局派驻机构2个。
1.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驻娄底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正科级。
协助同级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驻在地区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2.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驻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审计科,正科级。
负责驻在地区的财务、经费、基建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前审计。
(三)直属行政机构
1.娄底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副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重点税源企业(大型企业)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全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税收的征收管理;提供纳税服务,承担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省级收入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大型企业地方税收管理。
2.娄底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加挂娄底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牌子),副处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辖区内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和考核辖区内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指挥和督办辖区内地税系统稽查局查办的大要案件;负责辖区内地税系统计划检查、专案检查的组织实施,以及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行使地税稽查执法权,组织查处涉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负责打击发票涉税违法活动;负责辖区内地税系统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
(四)直属事业机构
1.娄底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后勤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务保障、行政接待、办公物品采购、综合治理、治安防范、车辆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2.娄底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实施方案的拟订;负责信息设备管理;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3.娄底市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与国税局合署办公),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初审上报、业务培训、年检工作;负责初审、报批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娄底地税发展历程纪实
流年似水,岁月如梭。伴随着风云激荡、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肩负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使命,转眼间,年轻的娄底市地方税务局走过了17年沧桑巨变的辉煌历程。17年来,在娄底这块钟灵毓秀的热土上,娄底地税人克服基础差、底子薄等诸多困难,以敢为人先、勇立潮头的改革精神,用与时俱进、海纳百川的创业豪情,谱写出了一首首大跨越、大发展的华美乐章,演绎了娄底地税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辉煌历史,为娄底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娄底地税,正以勃勃生机崛起在湘中大地。
一、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地税收入实现了跨越发展
17年来,娄底地税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服从意识,努力在“遭遇”中抓抢机遇,在被动中谋求主动。从1994年至2002年,在这个经济与税收同样艰难的特殊时期,全市系统紧紧围绕增收促收,紧紧依靠勤征细管,想尽千方百计,克服千难万苦,取得了收入规模由3.7亿元到4.9亿元的重要进展。2001年,娄底地税收入规模由全省系统排名第9进到第8位,实现了位次前移。自2003年以来,全市地税收入工作终于突出重围,进入了持续快速增收的重要时期。(一)收入规模持续跃升。以2003年突破5亿大关为标志,全市地税收入总量每年递增1亿元以上; 2007年,总收入一举迈上了11亿元的新台阶,6个基层征收单位的收入规模全部突破亿元大关,这一重大突破在娄底地税发展史上写下了厚重的一笔;2008年,在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全球金融危机“双重”不利形势下,仍然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3.9亿元,增收2.2亿元。2009年,尽管受后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市地税收入依然坚定地迈上了15亿远新台阶。2010年,全市各项收入达到22.20亿元,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9.63亿元,同比增收4.4亿元,费(金)收入也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地方“六费”规模达到1.79亿元。同时还入契税和耕地占用税7843万元.(二)收入增幅持续攀升。2004年至2007年,全市地税收入连续四年以高于20%的增幅快速增长,2006年收入增幅首次超过了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连续27个月收入进度在全省位居第一。2008年,在金融危机的最严峻的时候,仍然增长18.8%;2010年,全市地税增幅达到28%,远高于娄底同期的GDP增幅。(三)收入质量上持续提升。近几年来,全市系统切实按照“挤水保质”的要求,严格贯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厉杜绝了预缴、空转、买卖税款和挖挤收入级次等现象,使各项收入不仅保持了高增长,而且保证了高质量。(四)财政贡献持续上升,以2002年为分界线,全市地税收入占同级财政一般预算的比重逐年上升,2003年,全市地税收入在同级财政一般预算中的比重超过了40%;2008年,全市地税收入的财政贡献率达到了44.5%,地方税收在地方财政中的贡献率越来越高,17年来,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60余亿元,为助推娄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第一要核,税收法治实现了纵深推进
17年来,娄底地税人始终致力于“法治地税”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税收观,努力加快税收法治进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税收发展环境。一是通过税收宣传强意识。全市系统各级充分运用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这一载体,紧紧围绕税收宣传主题,广泛开展了税收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机关”等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基本做到了“电台里有声音、电视中有影子、报纸上有文章、闹市区有广告”,大大提升了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增强了税法意识。二是严格税收执法讲规范。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对税务稽查、征收管理和纳税评估等公共事务,逐项明确执行程序,规定自由裁量空间,促进了税收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审会签和备案备查制度,全系统的执法依据更加规范统一;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格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了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办案程序、审理范围和审理责任,促进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是发挥稽查职能求公正。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综合整治功能,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查办大要案件,严厉查处了多起重大假发票案件,始终保持了对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公告涉税违法案件,有效地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更好地引导了依法诚信纳税风气的形成,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事,地税形象得到了显著提升
17年来,娄底地税人牢固树立“人才兴税”和“管理兴税”的理念,努力推进基础工作建设和自身建设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系统上下和谐,为娄底地税的崛起树立清新的发展气象。
(一)突出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在班子建设方面,始终坚持学习为重,自1994年以来,相继在各级班子中组织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科学发展观”教育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各级班子成员的理论根底、谋划能力和领导修养不断提升;始终坚持团结为重,在坚决落实分工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同时,积极创新决策模式,2008年以来,市局党组积极推行班子议事例会制,有效提高了班子的议事效率和执行效能;始终坚持形象为重,不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实践成效,2008年,全市系统有4名领导干部当选为娄底市人大代表,实现了地税部门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在干部队伍管理方面,不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广泛开展“五员”培训、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等多层次、高效益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局在市委党校和省局相继举办了3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为期10天的公共管理培训班,大大拓宽领导干部的思路和视野。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省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采取公开竞聘、凡进必考、优化组合等办法,努力构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2008年以来,市局出台了《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娄底市地税系统县市区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政教育,自2003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迎接人大评议和争创人民群众满意机关作风建设等主题活动,2008年,全市系统认真开展了“地税服务好不好、纳税人来评判”专题活动,2009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网络评廉,系统各级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坚持不懈地完善廉政制度,2004年以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回执卡》制度等基本制度,2008年,市局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契机,确立了构建八大机制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构建全市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监督和案件查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积极推行勤政廉政约谈制度,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定期开展干部作风明查暗访活动,切实深化“两权”监督和行风监督,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纪律性和纯洁性。
四、始终坚持把税收征管作为第一要义,征管质效得到了空前提高
17年来,娄底地税人牢牢把握现代征管走向,牢固树立“科技兴税”理念,不断推进征管创新,不断提升征管质效,为娄底地税的崛起构筑坚实的征管阵地。
(一)着力夯实征管基础。建局初期,针对地方税源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全市系统大力实行征管责任制,从市局到基层,从领导到干部,逐级建立起征管责任链条,形成了强大的征管网络;2003年,全市系统按照省局部署,大力开展“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夯实征管基础,全市系统的征管质量显著提升;2003年以来,全市系统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主线,大力推行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等举措,积极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漏征漏管清理、基础数据清理、发票清理和征管质量检查,全市纳税人由原来的30500多户增加到47943户,全市系统的征管基础更加牢靠。
(二)着力创新征管机制。2004年,全市系统紧密结合经济税源由城乡分散向城市转移的客观形势,对全市地税征管布局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24个基层征收分局改编为20个基层税务分局,在各个中心城区建立起办税服务大厅,全市地税征管的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从2006年起,全市系统全面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改革,将原有的征管职能分解为征收、管理和检查三项权能,分别由办税大厅、税务分局和稽查局三个专业机构独立行使相应职责,彻底结束了“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传统模式,基本建立起“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现代征管模式,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从2008年起,我们在全市系统大力推行纳税评估,制订了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同时,还建立了稽查、征管内部衔接机制,形成了纳税评估的基本框架。
(三)着力改进征管方法。针对建筑安装业征管难度较大、税收流失较多的问题,全市系统实行了建筑安装业统一按照营业额的2%附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促进了全市建筑安装业税收收入的大幅增加;针对煤炭行业征管难以到位、税源难以监控的问题,全市系统全面实行税费统征的办法,采取“栏杆征收”与查帐征收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征管,有效地遏制了煤炭行业的税收流失;针对房地产税和车船税征管环节多、征管力度弱的特点,市局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2007年以来相继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三个办法,在房地产业实行“先税后证”、在车船税征管上严格实行代扣代收,同时加强了对行政单位的税收征管,全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和行政单位税收的征收率明显提高。
(四)着力发展征管手段。从2003年起,全市系统全面推广应用湖南地税综合软件和稽查软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等征管软件,把所有纳税户纳入软件程序实施全程控管,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显著提高。同时,积极推广税控收款机,提高了以票控税水平;2009年元月12日,省级数据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全市所有纳税户纳入电脑进行征管;2009年,我们举全局之力在全系统推广网上申报纳税,目前2900多户单位纳税人和300多户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应用网上申报纳税,占全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99.8%,同时,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刷卡面达90%,我市的地方税收征管迈向了信息管税的新时代。
五、始终坚持把创新管理作为第一要领,行政管理开创了崭新气象
17年来,娄底地税人紧跟时代潮流,深化管理变革,全市地税管理日臻完善,为娄底地税的崛起奠定了管理基石。
(一)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建设。2004年,全市系统深入开展了“规范管理年”活动,通过建立、整合、完善各类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科学严密的岗位职责体系、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等三个体系,为全市地税工作建立了一整套有章可依、有据可循的规范依据和制度蓝本。(二)大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2005年,全市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效能地税”,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六项规定,积极构建效能体系,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全市系统的执法效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效能得到了全面提升。(三)大力推进执行力建设。2006年,全市系统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执行力的“三个核心要素”(人员、战略、实施)和有效执行的一般规律,积极导入“执行理念”,积极打造“执行机制”,建立健全了严谨的决策机制、严密的岗责体系、严格的督查制度和严肃的考评机制等四类机制制度,全面构建了科学高效的执行架构和执行平台,全市系统的执行效能显著增强。(四)大力推进行政法制建设。在行政管理领域,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切实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和税务案件管理,全面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形成了“规范有序、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公共行政体系,全市系统的税收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六、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旨,地税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17年来,娄底地税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助推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为己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认真贯彻税收政策助推加速赶超。一是运用税收政策促民生。坚决贯彻落实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鼓励这类群体干事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纳税人,依法运用延期缴纳、税收减免和停歇业等措施帮助其共渡难关,体现税收的人性关怀。二是运用税收政策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中部崛起的税收政策,鼓励娄底发展产业集群和经济园区建设,做大娄底经济规模;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使其步入国民经济的主战场,增强其经济实力和纳税能力,为娄底发展增添发展活力和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三是运用税收政策促转型。坚决落实国家支持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两型”社会的激励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速娄底新型工业化进程;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更好地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为娄底对接、融入长株潭服好务。四是运用税收政策促稳定。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国家支持弱势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工作,切实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所得税征管,有效地缓解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着力强化宗旨观念搞好纳税服务。全市系统以开展“服务促和谐·满意在地税”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地税服务好不好,纳税人来评判”专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大力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载体的服务功能,确保每一项纳税服务“起始于纳税人需求,终止于纳税人满意”;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和节假日值班制等各项服务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税服务的人性化水平;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娄底地税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利用这一载体实施政务公开,开展税收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地税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全系统先后有一个单位被评为全省系统优质服务单位,有2个单位分别被评为省级和全省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历经17年的拼搏、发展和积淀,娄底地税正以奋发有为、生机勃勃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娄底地税人踌躇满志,豪情满怀,一定有信心、有能力开创娄底地税更加辉煌灿烂的美好明天!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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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 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信息安全保密 ,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个﹝ 2008﹞175号 【发文日期】 2008-06-27 【实施时间】 2008-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密码重置申请表 2.个人所得税数据查询申请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西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盐边县地方税务局
江阴市地方税务局,宜兴市地方税务局,锡山地方税务局,惠山地方税务局及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下设征收分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三个直属单位。南平市局下辖10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延平区地方税务局、顺昌县地方税务局、邵武市地方税务局、光泽县地方税务局、建瓯市地方税务局、建阳市地方税务局、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浦城县地方税务局、松溪县地方税务局、政和县地方税务局。目前,全市系统县(市、区)局共设56个分局。
南平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