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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宣传、财务和后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和审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总结;负责建设工程批建后的跟踪监察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各种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和县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规划建设法规建设和法规宣传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青、妇、计生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审核工作;指导行业内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
组织编制城乡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审查呈报县、各乡镇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审查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参与县内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提供规划控制要求;指导拟订城乡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等实施和管理;负责规划设计、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设计施工单位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城建资金收支计划和城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负责市政公用设备指标的分配工作;负责填报城乡建设的有关报表;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按权限审查或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
(四)规划用地报建股
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受理建设用地规划申请和报批,并根据申请者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初选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限,按规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呈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调整规划用地位置和界限,办理改变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和规划用地变更手续,校核村民工商住宅留用地及老村庄界定手续。
负责办理和审核呈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各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建筑物位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办理建筑报批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呈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增减建筑面积和改变使用性质;负责建设工程定点放线、验线的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项临时建设联审,实行一支笔呈办报审工作;负责城镇道路、管线、小区等方面的红线划定和竖向标高的控制管理;办理呈批城乡基础设施工程(道路、管线等工程)设计方案;办理城乡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报批建手续;负责城乡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核发城乡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协助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批办后的跟踪监察管理和各类用地报建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外进龙门和本县外出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有关手续,并进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督查管理工作;负责县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外来规划、勘察、设计单位驻龙门经营的资质审核、注册登记;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质量的检查、监督;组织或参与对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六)燃气管理股
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县燃气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负责全县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燃气市场的综合管理;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队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用具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协调、组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二)指导城乡规划、城乡勘察测绘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小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等工作。
(三)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布局和规划管理,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查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组织制订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定额和地方建设技术标准、规定、规程等,监督指导各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含立项审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项临时建设的联审,实行一支笔批建;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现场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五)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城乡勘察测绘的行业管理及资质审查登记;负责龙门县城规划区内县城测绘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需要安排地区性城乡勘察测绘任务,审查城乡勘察、测绘报告、成果、成图,审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督检查本县城乡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城乡发展,并按照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出近期和远期城乡发展战略方案;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雕塑、招牌广告的选址定位和重点地区广告、大型广告及城市雕塑建设的规划审批,以及广告牌位有偿使用权的招标、拍卖、议标等。
(七)负责制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乡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定;负责城乡市政、管线设施的审批和实施监督;指导城乡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负责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推广城乡规划建设信息技术、数字化地形图与办公自动化及无动力微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负责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与开发。
(九)负责工程建设材料的市场准入管理;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及资质审查工作。
(十)负责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参与人才技术引进和组织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指导企业开拓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劳务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制止、纠正和查处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十二)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审核建设工程造价及工程标底。
(十三)指导城乡建设;指导城镇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和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指导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统筹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
(十四)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公司资质审查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龙门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2、龙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龙门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4、龙门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5、龙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6、龙门县建筑设计室
7、龙门县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8、龙门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9、龙门县规划设计室
10、龙门县规划勘测队
11、龙门县规划监察队
12、龙门县城建档案室
苍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址:http://www.cnzjj.gov.cn/
横县规划建设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附近公交:2a路;2路;3a路;3路;6路;7路;8路;12路;13路;14路;20路;26路;56路;69路;204路;605路;k3路...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文件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文件 太规建建〔 2008〕6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区建筑业 统计工作的通知 港区规划建设局、新区城建分局,各镇建设管理所: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社会经济 发展重要指标和晴雨表的建筑业也得到了长足地发展。为及 时掌握和分析我市社会经济特别是建筑业的发展状态和趋 势,便于上级各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制定社会经济和建筑业 有关发展政策,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情况,现就加强各镇、区建筑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各镇、区建筑业统计工作由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 责收集基础资料,并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 2.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当地建设 情况,主要包括:政府或村级(含新农村)投资的办公、教 育、社会福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物业用房项目以 及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投资项目,房 地产商业开发项目
龙门供电局前身为龙门县电力公司,成立于1974年4月6日,隶属龙门县水电局领导管理。1986年2月26日电力公司升格为副科级企业机构,仍归属县水电局管辖。1988年8月9日,水电分家,发、供电分营,撤销电力公司,龙门供电局正式挂牌成立,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资本为国有资本,专营供电生产与经营,属县政府职能部门之一。1999年10月21日,龙门县人民政府、龙门县供电局及广东电网公司三方签订了委托代管协议。龙门县供电局从签字之日起正式成为广东电网公司代管单位。2002年7月全县16个乡镇供电所全部由龙门县供电局直接管理,取消了趸售供电管理体制; 2007年4月12日,龙门县人民政府、龙门县供电局及广东电网公司三方签订接管协议,龙门县供电局正式成为广东电网公司的子公司,并更名为“广东电网惠州龙门供电局”。
1、龙门县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所
2、龙门县房产档案馆
3、龙门县房产交易中心
4、龙门县房产交易所
5、龙门县房产测绘所
6、龙门县房屋安全鉴定所
7、龙门县房产价格评估所
8、龙门县房产管理局房管招待所
9、龙门县房产管理局县城房产管理所
10、龙门县房产管理局永汉房产管理所
11、龙门县房产管理局平陵房产管理所
12、龙门县房产管理局龙潭房产管理所 2100433B
龙门县广播电视台是龙门县广播电视机构。
节目设置
1、广播节目(无线和有线)
2、电视节目:在电视公共频道的预留时段内插播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无线和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