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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章立制、创新形式、拓展渠道等手段和途径,圆满完成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辽宁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基本信息

辽宁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形成领导主抓、协调畅通、执行有力、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局办公室作为督办的常设机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认真分解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和监督检查,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关键。抓政府信息公开也一样,为此,我局从建立四项工作制度入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健立政府信息公开和审核制度。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开信息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某些事项“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等进行审核,防止以“涉密”为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健立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我们要求凡是应当让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采取有效形式,主动及时的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并说明理由。

三是健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我们不搞关起门来自评,而是面向社会大家评。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查处,进行责任追究。

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的独特作用,拓展信息渠道。通过网络,我们实现了局机关、各市体育局、局属单位三级联动,全面实现了网络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网站还建立局长信箱,登陆网站即可直接给局领导发邮件留言,建立群众与局领导直接沟通、良性互动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局里还建立了信息网,负责接收和发布政务信息,全年共接收群众反馈信息和投诉意见280余条,并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回复。

二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调整、任职资格以及编制配置,对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对局机关各处室、项目中心的行政支出费用,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考勤情况,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出国情况、经费来源等政务信息,我们都及时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大家步出楼梯、茶余饭后便可随时查看,一目了然。

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加工作透明度。我局官方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对事权、财权、人权和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种类事项进行公示;对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的职责分工和办公电话进行公示;对运动员等级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单项体育协会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标准依据和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全年制发政府信息数30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9条,通过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5条,上本单位网站浏览信息人数12900余次。

四是认真办理政府提案和群众来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也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办理提案,可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我局共收到省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委员提案7件)。我们认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与有关承办部门合作,按照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内容,及时准确地给予了办理和答复。代表、委员的答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报送了相关材料,受到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负责部门的充分肯定。

对于群众来信我们都仔细阅读,对群众来访我们都耐心接待,能协调解决的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做好解释和转办工作。对群众做政策解释工作也是向他们进行政务公开的过程,在互相交谈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也是取信于民的重要手段。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需加以改进。由于我局办公楼刚刚搬迁到浑南地区,办公系统正在逐渐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建设和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完成体育局官方网站的信息化平台的更新和改造,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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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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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献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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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9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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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山东省体育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体育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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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一、2011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务公开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由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监察室、规计处、人事处、政法处、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确定厅办公室为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1年部门年度预算中,列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保障全厅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充分的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内容、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利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有力促进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去年与省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辽宁防汛抗旱应急宣传预案》,保障了重大防汛减灾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与新华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了水利工作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程度。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公开途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水利政务信息覆盖网络,让群众方便、快捷、及时、准确地了解水利政务动态。

一是设立公务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由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维护,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利要闻和工作动态。

二是进一步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辽宁水利信息网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决策规划、政策法规、招标投标栏目,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作用。在开设了水利公告、地方水事、媒体聚焦、水利百科、节水知识等常规栏目的基础上,并设立了接受群众意见建议的“厅长信箱”、“公开信箱”,又增设了“学习贯彻1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学习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去年水利厅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000余条,其中,机关简介栏目发布信息55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86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000余条、图片2000余幅,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了解和支持。我们着重将重大水事活动、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专题会议纪要在第一时间通过辽宁水利信息网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先后在新华社、中国水利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媒体发表水利信息稿件(视频、图片)400多条(篇);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先后召开了禁止提取地下水、江河综合治理、防汛准备和水文条例4次新闻发布会;汛期协调省委宣传部和主要媒体,召开了4次防汛新闻通气会,引导和推动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在民心网的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去年共向民心网报送并发布了4000多篇信息,将重大水事活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重点报送,在加大公开透明力度的同时,增加了社会认知度。四是于世界水日在辽宁日报发面了《全省水资源公报》;把125项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了公开招标;将大江大河重要堤段、大型水库、重要病险水库、重点防洪城市和防御山洪泥石流责任人在媒体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是强化咨询、申请的答复反馈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政策咨询等工作。去年,重点强化了“政务公开信箱”和“厅长公开信箱”的管理,落实了公开信箱处理及反馈相关要求,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厅办公室指派专人每天查阅两个信箱,对通过信箱反映出来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1月18日,我厅厅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的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房家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立即责成厅饮水中心赶赴昌图县开展调查,并与宝力镇、房家村干部和村民进行座谈,对饮水安全工程现场进行了勘察,分别于1月20日、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答复了反映人,于2月1日向昌图县水利局下达了处理意见,实现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反映人的工作目标。反映人对于问题处理非常满意,在复信中表示“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如此的重视和快速解决,非常感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省水利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照规定予以大都;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仍有待完善,宣传途径还不够宽广。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个别干部认为务虚工作搞多了会影响水利业务工作的开展,认为不如搞好业务工作得民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三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动态较多,省、市、县的信息量非常大,在取舍上有时难以全面顾及,门户网站未能完全在第一时间发布厅发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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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1年,我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加强“两个保障”,抓住“两个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努力实现了“三个促进”。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贯彻《条例》和《意见》。《条例》颁布和《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打造服务型、法治型和责任型国税机关,进一步增强全省国税系统的公信力、执行力、亲和力和透明度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精神,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分别指定和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组织参加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的“5·15”政务公开日等多项活动,营造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的良好氛围,呈现出“进展有序、开局良好、高效便捷、服务纳税人”的可喜特点。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逐步提升,在加强基础性工作,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获取国税机关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得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效能的展现越来越明显。

(二)加强“两个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始终注重加强“两个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年初,根据省局机关人员调整情况,起草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的签报,重新明确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成员,并组织新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条例》和《意见》有关精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主抓、有机构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2011年,在不断完善我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又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梳理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具体工作流程。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一致,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试行)》,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更加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住“两个契机”,主动拓宽公开渠道。为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2011年,紧紧抓住了“两个契机”:一是紧紧抓住省局互联网站改版契机。去年以来,我局对外部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利用网站整体改版的时机,也对政务公开信息板块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整合充实各栏目功能。及时更新了领导专栏,增加领导讲话和领导活动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且增设信息索引号,更加方便纳税人对国税相关信息查询。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强化监督的各种方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还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的功能,有利于纳税人在网上申请所需各类信息。二是紧紧抓住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契机。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上设立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选项,在全系统推进新的系统后,我局专门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维护管理的通知》(辽国税办发〔2011〕2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产生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必须按照公开选项类别进行选项,并按其类别区分进行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强化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增大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

(四)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2011年,我局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年初对全系统各单位《年报》主动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检查,确保全系统在3月31日前,14个市局、100个县区局全部落实到位,均通过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和社会媒体等不同渠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报国务院秘书局的报告中,对我局的这项工作给予了表扬。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考核。3月11日,我局针对全系统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下发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辽国税函〔2011〕43号),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通报,总结了成绩,查找了问题,并对改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到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有效的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简报》刊发了该做法。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5月12日,总局办公厅组织8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在辽宁召开,我局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做法,并受到总局的肯定,经验材料在《辽宁国税》杂志第7期刊发。6月份,省局还专门安排人员到鞍山、阜新等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

(五)发挥公开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用就是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全省国税系统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上,主要体现“三个促进”:一是促进省局工作部署落实。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主动公开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选人用人进人方案、重大决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等,在决策前都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采纳意见情况,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促进了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二是促进税收权力公开透明。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国税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向纳税人公开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国税工作人员的权限职责,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三是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由于加大对行政权力的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控,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高效回复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的涉税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涵盖领导信息、全局概况、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人事信息等10大类,48项具体工作。

2011年,全系统通过各级网站和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累计4556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59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683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2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84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367条。

省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58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7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6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01条。通过各种形式解答网友纳税咨询问题121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载体。年初以来,我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省局门户网站。省局对门户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辽宁省国税局政府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510183人次,同比增长400%,有效发挥了网站服务功能。

新闻发布会。2011年4月1日,在省政务公开办新闻发布厅,省国、地税局联合发布2010年度全省纳税百强企业情况,并进行了纳税百强分析;12月22日,省国、地税局又对我省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工作进行新闻发布,省内3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进行了报道。

社会新闻媒体。2011年,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播放我省国税系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共向广大观众播放国税工作信息17条。通过《中国税务报》《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报刊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我局相关信息500余条。

办税服务厅。在全系统524个办税服务厅中设立触摸屏查询系统、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行的规定、制度、办法和流程等,为广大纳税人进行提供查询服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及时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知识,公开涉税事项。2011年共受理纳税人咨询142772人次,同比增长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通过信函方式申请1条,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申请10条,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本级机关相关信息等,全部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形式和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2年,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深入学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多出成果。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使之与其他各项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延伸范围、逐步拓展。在抓好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逐步向基层延伸,指导、督促县(区)级国税机关抓好随时生成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平台、便民高效。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特别是门户网站建设,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窗口、主阵地。针对基层实际,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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