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1年,我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加强“两个保障”,抓住“两个契机”,采取“三项措施”,努力实现了“三个促进”。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贯彻《条例》和《意见》。《条例》颁布和《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打造服务型、法治型和责任型国税机关,进一步增强全省国税系统的公信力、执行力、亲和力和透明度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精神,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分别指定和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组织参加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的“5·15”政务公开日等多项活动,营造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意见》的良好氛围,呈现出“进展有序、开局良好、高效便捷、服务纳税人”的可喜特点。目前,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逐步提升,在加强基础性工作,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获取国税机关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得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效能的展现越来越明显。
(二)加强“两个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始终注重加强“两个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年初,根据省局机关人员调整情况,起草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的签报,重新明确了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成员,并组织新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条例》和《意见》有关精神,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主抓、有机构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2011年,在不断完善我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又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梳理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具体工作流程。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一致,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试行)》,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更加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住“两个契机”,主动拓宽公开渠道。为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2011年,紧紧抓住了“两个契机”:一是紧紧抓住省局互联网站改版契机。去年以来,我局对外部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利用网站整体改版的时机,也对政务公开信息板块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补充,整合充实各栏目功能。及时更新了领导专栏,增加领导讲话和领导活动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且增设信息索引号,更加方便纳税人对国税相关信息查询。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强化监督的各种方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还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的功能,有利于纳税人在网上申请所需各类信息。二是紧紧抓住全省国税系统推行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契机。新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上设立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选项,在全系统推进新的系统后,我局专门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维护管理的通知》(辽国税办发〔2011〕2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产生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必须按照公开选项类别进行选项,并按其类别区分进行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强化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增大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
(四)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2011年,我局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年初对全系统各单位《年报》主动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检查,确保全系统在3月31日前,14个市局、100个县区局全部落实到位,均通过网站、政务信息专栏和社会媒体等不同渠道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报国务院秘书局的报告中,对我局的这项工作给予了表扬。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考核。3月11日,我局针对全系统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下发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辽国税函〔2011〕43号),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通报,总结了成绩,查找了问题,并对改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到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有效的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简报》刊发了该做法。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5月12日,总局办公厅组织8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在辽宁召开,我局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做法,并受到总局的肯定,经验材料在《辽宁国税》杂志第7期刊发。6月份,省局还专门安排人员到鞍山、阜新等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授课。
(五)发挥公开作用,努力实现“三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用就是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全省国税系统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上,主要体现“三个促进”:一是促进省局工作部署落实。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主动公开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选人用人进人方案、重大决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等,在决策前都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采纳意见情况,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促进了省局各项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二是促进税收权力公开透明。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国税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向纳税人公开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国税工作人员的权限职责,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三是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由于加大对行政权力的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控,认真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高效回复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的涉税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涵盖领导信息、全局概况、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人事信息等10大类,48项具体工作。
2011年,全系统通过各级网站和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累计4556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59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683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2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84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367条。
省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558条,其中税收法规文件类信息17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6条,纳税服务类信息101条。通过各种形式解答网友纳税咨询问题121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载体。年初以来,我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省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省局门户网站。省局对门户网站进行整体改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辽宁省国税局政府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1510183人次,同比增长400%,有效发挥了网站服务功能。
新闻发布会。2011年4月1日,在省政务公开办新闻发布厅,省国、地税局联合发布2010年度全省纳税百强企业情况,并进行了纳税百强分析;12月22日,省国、地税局又对我省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工作进行新闻发布,省内3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进行了报道。
社会新闻媒体。2011年,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播放我省国税系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共向广大观众播放国税工作信息17条。通过《中国税务报》《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报刊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我局相关信息500余条。
办税服务厅。在全系统524个办税服务厅中设立触摸屏查询系统、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执法权运行的规定、制度、办法和流程等,为广大纳税人进行提供查询服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纳税服务热线。通过及时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知识,公开涉税事项。2011年共受理纳税人咨询142772人次,同比增长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通过信函方式申请1条,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申请10条,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涉税信息、本级机关相关信息等,全部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形式和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是公开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2年,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深入学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意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多出成果。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使之与其他各项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四)延伸范围、逐步拓展。在抓好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逐步向基层延伸,指导、督促县(区)级国税机关抓好随时生成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平台、便民高效。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特别是门户网站建设,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窗口、主阵地。针对基层实际,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