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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整体谋划,把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认真组织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

2、加强工作指导。市质监局要建立由有关科、室、技术机构、协会人员组成的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指导组,加强对企业的指导。

3、强化宣传工作。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做到电视有图象、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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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名牌

  • 品种:村名牌;说明:村名牌;
  • 天雅
  • 13%
  • 东莞市天雅火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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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品种:题名牌;型号:AP-001;
  • 博威
  • 13%
  • 哈尔滨博威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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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3mm厚□500×1500mm挤压成型铝合金标志板,面贴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13%
  • 深圳市致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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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品种:标志;产品配置:含基础与立杆(含基础与立杆);规格(mm):1200×400;
  • 路埔
  • 13%
  • 广州路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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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HW-H 254×254 2mm不锈钢切割造型表面烤漆图文信息丝印
  • 13%
  • 安徽唯创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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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1.立柱:D75.5镀锌钢管 表面喷塑白色 地面净高2 米;2.路名牌(双面); 外用蓝色/绿色有机玻璃 内用镀锌钢板 不锈钢包边 方通支架;C25砼基础
  • 东莞市2016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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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1.立柱:D75.5镀锌钢管 表面喷塑白色 地面净高2 米;2.路名牌(双面); 外用蓝色/绿色有机玻璃 内用镀锌钢板 不锈钢包边 方通支架;C25砼基础
  • 东莞市2015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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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1.立柱:D75.5镀锌钢管 表面喷塑白色 地面净高2 米;2.路名牌(双面); 外用蓝色/绿色有机玻璃 内用镀锌钢板 不锈钢包边 方通支架;C25砼基础
  • 东莞市2015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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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1.立柱:D75.5镀锌钢管,表面喷塑白色,地面净高2米;2路名牌(双面):外用蓝色/绿色有机玻璃,内用镀锌钢板,不锈钢包边,方通支架;C25砼基础
  • 珠海市2015年7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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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

  • 1.立柱:D75.5镀锌钢管 表面喷塑白色 地面净高2 米;2.路名牌(双面); 外用蓝色/绿色有机玻璃 内用镀锌钢板 不锈钢包边 方通支架;C25砼基础
  • 东莞市2015年6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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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及其它

  • (1)组屏设计、设计联络(2)软件安装(3)工程调试(现场调试)(4)培训(现场1天)(5)文件、资料(6)包装、运输
  • 1套
  • 1
  • 西门子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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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 可回复和处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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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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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费用

  • 网络实施费用:包含信息收集、目标网络设计、实施方案编写、集成调试、跳线部署
  • 1项
  • 3
  • 华为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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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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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措施

(一)提升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升级

1、提高产品采标水平。围绕名牌培育企业和实施质量提升的重点行业,制定重点产品采标目录和分步实施计划。通过政府对技改推动采标激励政策,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提出采标信息支持,并对项目验收提供采标确认,确保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采标水平有实质性的提升。

2、提高科技成果的标准转换率。通过政策推动和重点帮扶结合,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快速形成现实生产力。

3、研究建立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以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依托,研究编制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为技改和实质性采标提供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按照自主、自愿方式联合相关企业研究、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导产业发展。

4、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在有自主创新和产业链联结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

5、促进企业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出口额较大的名牌培育企业中,推荐一批企业优先列入省级技术标准战略试点,通过标准的提升,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

(二)强化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1、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贯彻《卓越绩效管理评价标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帮助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获证企业帮助查摆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认证有效。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2、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通过“千家名牌培育企业符合《企业标准体系》”要求和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活动,有计划地推荐名牌培育企业纳入国家试点和省级创建活动。

3、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组织名牌培育企业贯彻执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推行《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帮助、督促企业严格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

4、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认证实际问题。对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要帮助其通过技术改造、解决认证技术难题,引导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技术共享,降低认证成本,促进质量提升。

5、加快建设适应本区域产业、行业和产品的检测机构,鼓励、帮助企业联建实验室,提高中小企业的自我检测能力。

(三)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充分运用三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手段及时发现重特大产品质量问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苗头,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质量预警提供有力支撑。

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产品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管,落实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联合做大、整合做强。建立食品市场准入、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执法“四位一体”从源头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体系。

(四)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诚信自律机制

强化标准自律。组织相关行业研究出台协会自律标准,并通过协会自律机制,将标准分解落实到产业链的各生产环节。

在主导产业和块状产业集中的区域开展产品质量守信承诺活动。引导企业用标识明示质量、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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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方法步骤

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从2006年8月份起至2008年6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6年8月份。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研究制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意见。

(2)成立名牌培育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2006年9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调查摸底。一是摸清当地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主要行业产品质量状况与国际、国内同行业比较的水平,近三年监督检查产品合格率情况,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产品质量提升的空间;二是摸清企业基础管理现状:执行标准情况、计量保证状况、强制和自愿认证状况;三是摸清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技术改造、专利技术、自主知识创新、科技开发能力等。

(2)全面谋划,重点突破。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涉及安全健康、市场准入的产业,突出重点,每年有计划地选择一二个行业,制定分行业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实行分类指导。按照一产一策、一企一策的要求,对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等各项职能优势,实行定人、定责、定时服务,落实指导责任。

3、培育提升阶段。时间为2006年10月初至2008年6月底。按照制定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和分行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

4、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6月底前做好总结工作。质监等部门要认真总结,形成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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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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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重点

1、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切实摸清企业的数量分布、质量水平、质量管理状况、技术改造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2、分类指导。在摸清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规模、质量水平、管理现状、技术支撑能力和产品质量诚信度等情况,结合名牌培育创新提升和监督规范,对企业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3、强化基础。结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夯实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现场管理、出厂检验把关等基础工作,积极引入质量管理新方法,推广质量管理新经验。

4、加强监督。构建国家抽查,省市级定期抽查,专项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自律为基础,政府质量监督为主要手段,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5、形成政策制度。认真分析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政策措施、方法途径和管理制度。

6、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开放、协作、互动的原则,建立在政府领导下,质监部门与经贸等部门共同实施的技改推动采标的工作机制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合作机制,与科技等部门共同推动专利融入标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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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目标

通过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新格局。

一是结合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二是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市场准入比例进一步增大;

三是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5以上;

四是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品牌经济的数量和规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是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自律初步实现,质量兴市名牌兴业工作不断深化,质量提升质量监管的新机制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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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工作全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政策引导、培育扶持、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实现龙泉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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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文献

龙泉市瓯江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龙泉市瓯江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龙泉市瓯江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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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2KB

页数: 5页

龙泉市瓯江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第号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关于龙泉市瓯江两岸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招标 文件提疑的内容回复如下: 、招标文件第页, 灯具样品的得分情况里面厂家的与预供货协议书, 请问这个预供货协 议书有没有具体格式? 答: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与厂家约定预供货协议书,格式不限。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②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④ 照 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但该项目简况是瓯江两岸沿江防洪堤、沿岸绿化景观、建筑物, 城区内自西向东秦溪桥、披云桥、留槎桥、济川桥、剑川大桥、东大桥、后沙大桥等桥梁, 凤凰山、 棋盘山、对面山、乌竹岭等山体, 招标范围是瓯江两岸景观内容 (含范围内的建筑、 绿化景观、公园、小品、堤岸、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梧桐口至源口段)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梧桐口至源口段)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梧桐口至源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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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页

1 / 1 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梧桐口至源口 段)中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 [] 号 建设单位: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龙泉市县道村沈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梧桐口至源口段)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中标单位:浙江路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吴林琰 证书号码:浙 中标价:壹亿零壹佰贰拾叁万壹仟柒佰柒拾捌元整 (¥:元 ) 工期承诺: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 定:分及以上。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7〕2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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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

(一)提升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将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等监管机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企业标准化改造。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打造追溯监管平台,提升源头追溯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

(二)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推行先进管理方式,实施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第三方协查的“三查”模式。强化风险管理,执行一市一清单、一企一清单“两清单”制度,加大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降低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发生率。(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提升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实施“四个一”建设,即完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一个快检室、配备一块信息公示屏、建立一本经营业户动态档案。深入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格准入标准,以高风险品种为切入点,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度,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

(四)提升大中型商超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质量安全公开评价,推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 加工企业 超市”等采购模式,推进品牌食用农产品、出口企业“三同”食品进超市。推行放心肉菜、品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动大中型商超食品现场制售场所硬件改造,规范制售行为。(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提升进口食品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酒类、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点进口食品专项治理。规范口岸检验检疫监管执法行为,加强进口食品追溯管理和收货人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进口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公安厅)

(六)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严格实施生产许可,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级”标识管理,规范产品标识及使用说明。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定期公布集中消毒单位名单。(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提升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闭环式管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病死畜禽、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机制,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畜牧兽医局)

(八)提升产业规划管理水平。将食品产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快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集群优势突出、结构布局合理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产业聚集区、园区,在原料富集地区建设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结合城市改造、社区商业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民社区、办公集聚区、商圈、学校、医院、景区(点)和交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规划布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提升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 ”优势,创新电子商务与食品产业的集成应用模式,促进食品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促进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中央厨房,实现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大力发展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形式,规范发展高铁网络订餐。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济南铁路局)

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积极探索推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治理、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

(二)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将养老机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食堂纳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覆盖面。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推行色标管理,鼓励开展白手套、白毛巾、白口罩“三白”行动,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省总工会)

(三)深入开展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深入开展窗口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将食品安全纳入旅游景区和交通场所综合治理范围。严格许可审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景区及交通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景区及其周边和铁路、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济南铁路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主动收集网上负面评论,提高监管靶向性。监督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重点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网络餐饮服务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健康证明,送餐容器无毒、清洁,符合卫生标准。(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

(六)深入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三小”综合治理。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三小”集中生产经营,规范提升“三小”生产经营水平。(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

(七)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以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及农村聚餐、农家乐等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对农村食品供货商的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行为。(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

(八)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屡打不止、屡禁不绝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要时段,持续开展系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九)深入开展品牌创建行动。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点线面”结合、立体化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和“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全产业链培育放心品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整体提升山东食品品牌形象。通过持续创建和培育,带动更多企业积极争创品牌,形成品牌集聚效应。(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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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同责,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食安委、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食安办、各级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食品安全等相关资金,保障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四有”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应急处置和基层监管能力等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人民政府)

(三)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完善企业标准。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着力实现上下游食品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执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规范自律和引导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五)加强考核评估和问责。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纳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和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列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评定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食安办、省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级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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