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文件处理、收发、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后勤工作;负责局有关文稿的起草、文字综合及对上情况反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查组织实施;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会务、行政、保卫、保密、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维护、12345热线受理、市民心声、政务公开、智慧城市、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各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发证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培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工人技师考核、考试、评审工作;负责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复员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聘任工作;负责人事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日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法人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四)建筑业监管科。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安全、工程造价定额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指导全市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方针政策,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新建工程防雷设计和施工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拟订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房管处建立房屋档案工作;指导直管公房和房屋修缮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开展对我市房地产项目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交易和中介组织管理;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六)村镇建设科。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镇建设统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政策。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全市住建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住建系统(行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各级住房建设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建设行业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系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住房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保障政策,牵头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有关政策性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督促住房保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住建系统项目建设政策;负责上级及相关部门专项检查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相关项目建设;负责住房保障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
(九)法规科。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的监督检查和稽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系统行政行为的监察监督、执法、信访投诉等案件督办、普法教育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报批及协调审查;负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国企改制遗留问题。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城乡建设
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我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材料化验检测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并指导实施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监督并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规范全市建筑业发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的技术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全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商品房预售及二手房交易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养护。
(五)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征收工作。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八)指导推进绿色建筑、新型墙材、建设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项目成果推广、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新建工程防雷设计审查和施工监管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辽源市益帮建材家居大市场,位于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五组,四白公路北侧,原辽源市集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县垠龙煤矿东半部分。距离辽源市区4公里,距离东辽县白泉镇3公里。场区南侧为四白公路,距长春至辽源、沈阳至辽源两个高速出口为50米。 东部紧邻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西部与东辽县经济开发区连接,东辽县距长春市、四平市、梅河口市较近,四梅铁路横贯东西,境内设有三站,辽那、四浑一级公路穿境而过。西经四平沿哈大高速公路达沈阳至大连,北沿辽那一长营高速公路畅达省城长春。距长春、沈阳国际空港100—150公里。
辽源市益帮建材家居大市场,经营范围为包括:市场管理,摊位门市出租,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包括建筑材料、水暖材料、陶瓷、洁具、装饰材料销售、五金和门窗等)。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行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