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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应急管理概论
第一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涵、特点与任务
第二章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第一节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节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节国外矿山应急救援概况
第三章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
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与安全生产法律概述
第二节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综述
第三节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第四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节应急预案概论
第二节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第三节应急预案编制
第四节应急预案管理
第五章煤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节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节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节重大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节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六章煤矿应急演练
第一节煤矿应急演练概述
第二节煤矿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节煤矿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及总结
第四节煤矿应急演练方案
第七章矿山抢险救灾的决策与指挥
第一节矿山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机构
第二节抢险救灾应急响应
第三节抢险救灾决策指挥原则
第四节安全施救指挥技术
第八章煤矿“五大灾害”救灾技术
第一节矿井火灾救灾技术
第二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灾技术
第三节瓦斯(煤尘)爆炸的救灾技术
第四节矿井顶板事故的救灾技术
第五节矿井水灾抢险救灾技术
第九章抢险救灾报告及抢险救援应注意的问题与对策
第一节抢险救灾报告的编制
第二节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对策
第十章矿山医疗救护
第一节矿山医疗救护体系、程序
第二节院前急救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附录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附录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附录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附录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录6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附录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 2100433B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容提要:本书主要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涵、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煤矿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应急演练、矿山抢险救灾与指挥、救灾技术等,此外,还介绍了抢险救灾报告的编制、矿山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对策、矿山医疗救护。
本书可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大中型煤炭企业的应急管理人员、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员学习使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煤矿安全管理数字化系统(简称CMDS-Coal Safety Mangement Digital Stystem), 是一项国际合作项目,由北京华信协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永煤集团与澳大利亚M...
煤矿赋予班组长及职工参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等方面的参与权、知情权、
一、制度建设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煤矿企业必须建...
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汇编.
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 桐梓县燎原镇鸿森煤矿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二 0一七年度 2 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全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煤矿的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并落实。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 工的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 术规程,批准重大安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 条件。 3.负责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构,充实安全技术应急管理体制人员,听取安全工作 汇报,决定对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4.主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碓臼沟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相关制度
碓臼沟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相 关制度 技 术 部 2 目录 应急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 3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管理制度 ........................................................................................... 5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6 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
第1章 应急管理概论
1.1 应急管理概念与术语
1.2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1.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4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1.5 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的五个关系
第2章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2.1 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概述
2.2 应急管理法制的建设原则和功能
2.3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层级框架
2.4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内容
第3章 安全生产应急体系
3.1 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结构
3.2 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
3.3 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运行机制
3.4 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支持保障系统
第4章 安全生产应急资源
4.1 应急资源概述
4.2 应急资源管理
4.3 应急资源管理主要内容
第5章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1 应急预案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基本要求
5.2 应急预案分类
5.3 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5.4 应急预案编制
5.5 应急预案管理
第6章 应急演练
6.1 应急演练概述
6.2 应急演练准备
6.3 应急演练实施
6.4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第7章 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
7.1 应急响应
7.2 事故应急处置现场的控制与安排
7.3 应急恢复与善后工作
第8章 应急能力评估
8.1 国内外应急能力评估的现状
8.2 应急能力评估层次
8.3 城市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
8.4 城市应急能力评估方法
8.5 城市应急能力评估程序
8.6 企业应急能力评估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附录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附录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附录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附录5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附录6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附录7 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附录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录9 某公司化学事故厂外区域应急救援预案
参考文献 2100433B
文件全文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
此次督查范围为山西、内蒙古、云南、四川、安徽、江西、陕西、重庆、贵州、河北、湖南、河南等12个产煤省(区)各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部分重点地区、重点煤矿企业,其他省份将按联系指导和明查暗访计划开展。
三、督查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四、督查内容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按要求对照8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按规定形成并报送本矿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等。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5号)、《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自检自改;自检自改是否形成报告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并按规定报送相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并得到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矿长和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落实;是否建立并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是否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等。
(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国家有关会议和重要文件落实情况。是否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汇报会、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委办〔2018〕5号、煤安监技装〔2018〕13号、煤安监监察〔2018〕15号、煤安监监察〔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和部署情况。
2.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要求,将辖区所有煤矿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范围;是否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负责直接日常监管的煤矿范围;是否存在没有日常监管主体的煤矿,是否存在多个单位都负责日常监管的煤矿;上级监管部门是否开展了对下级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等。
3.开展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情况。是否按照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文件要求,对照8个方面突出问题对辖区煤矿开展系统分析研判,分析各类煤矿、各产煤地区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列出安全风险和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并按规定报送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等。
4.对深化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情况。是否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是否紧盯8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对全部产煤市、县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计划并启动督查工作;督查中发现企业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不认真、相关部门工作不落实的,是否予以纠正并通报地方政府等。
5.煤炭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对列入2018年退出计划煤矿的停产措施和监督检查措施;对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是否逐矿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采取停止或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等强制性措施。
(三)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1.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健全并落实定期分析、考核、通报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制度;是否按规定编制月度监察执法计划,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否按规定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每次执法活动的检查内容和工作分工,并按照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2.严格监察执法处罚情况。发现矿井存在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文件8个方面突出问题,是否采取停产整改措施;对构成重大隐患的,是否依法进行处罚并移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13号)“七个一律”的执法措施。
3.煤矿分类监察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8〕15号);省级煤矿安监局是否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煤矿灾害、安全等因素,制定煤矿分类标准;是否对辖区煤矿进行科学分类,明确A、B、C、D四类煤矿名单;是否按照分类结果,分析研究不同类型煤矿的安全生产特点,指导监察执法工作等。
4.监察执法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辖区煤矿企业基础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录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是否将平台运行情况纳入每次执法的必查内容,督促协助煤矿企业定期更新管理平台数据;全部监察执法活动是否纳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进行管理,全部执法文书是否均使用该系统制作并及时上传国家煤矿安监局执法数据库;是否制定工作措施,推进“煤矿事故调查系统”应用;是否建立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技术支持单位的日常联系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5.通过执法倒逼煤炭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情况。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利用严格的安全标准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对省级人民政府未明确保留的小煤矿,是否停止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省政府确定淘汰退出煤矿,是否已经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督查组组成
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6个督查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每组督查2个重点产煤省份,各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煤矿安全生产专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各督查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各督查组要重点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监管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
(三)各督查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检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召开座谈会,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8年8月17日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62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优化、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到2007年上半年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省、市及重点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及省、市及重点县(市、区)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地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冶金、商贸、航空、铁路、电力、石油、建筑、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部门预案,同时制定火灾、瓦斯爆炸、透水、泄漏、大型设备倾覆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到2007年上半年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加强预案演练。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省安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市及重点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和演练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快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省安监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挥、管理机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充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还没有设立应急管理机构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加快组建,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经费五到位。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重点县(市、区),也要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组织的指导和检查,提高基层在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十一五”期间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抢抓机遇,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使之承担起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核心功能。2007年在全省11个市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较集中的重点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在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建立和完善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基地、骨干队伍实现互通互联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基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以现有的救援队伍为基础,今年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建立20支省级区域性重点骨干救援队伍,同时建立5个省级区域性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各市及重点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若干个市、县级专业骨干救援队伍和基地。根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对救援队伍和救援基地实行资质认定,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把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救援装备水平作为今后发展的目标。加强战备,主动预防,严格训练,积极抢救。从单一的专业救援,拓展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多行业实施救援,使应急救援队伍真正成为“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专业队伍。
加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的作用,依托现有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确定若干所医院,作为省级重点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中心。各市、县(市、区)也要确定若干所专业医疗机构,作为本级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重点单位。
(三)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架下,以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为主体,同时考虑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利用,搭建以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平台为中心,以9个省直专业应急管理协调指挥机构、11个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重点县(市、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平台为支撑,以5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20个省级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重点骨干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为终端节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的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主要功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及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政府应急办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需要。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投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06〕62号)规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需资金,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实行分级负担,建立省、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及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一是省政府负责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平台系统等建设及运转所需经费的投入。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程序,由省发改委把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在预算内基建资金中统筹考虑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由省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级救援基地、省重点应急救援队伍及大型救援装备等专项和运转资金的投入。二是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和运转资金的投入,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四是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以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编辑出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对县(市、区)长、乡镇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对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等实行全员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要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置内容的培训,并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不许上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抓紧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开程序: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办公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