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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组织起草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相关设施规划并实施管理。承担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和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技术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经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
(五)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七)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协调省、州垂直管理的邮政、运政、路政等部门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意见。
核定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暂定人员数6名。设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副局长5名。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麻栗坡县交通局承担的职责。
2.划入原麻栗坡县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
3.划入原麻栗坡县会计管理中心负责的部门财务会计工作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的管理职责。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原麻栗坡县交通局承担的交通运输战备工作职责划给麻栗坡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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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根据上述职责,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搞好各项服务,保证机关有效运转。负责起草规章制度、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负责文秘事务、政务信息、督办、保密、会议组织、接待、信访、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提案。承办党务、廉政建设、交通行业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治安保卫等工作。
负责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申报、管理,办理局管干部任免、调配、奖惩;办理干部职工工资调整、退休、享受待遇等申报工作;办理职改、职聘及干部职工教育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交通行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汇总上报财务预决算,管好用好资金、资产,负责各项资金、规费的征收和解拨,监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路政与海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地方海事处、航务管理所)
贯彻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交通行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措施;承办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工作;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保护公路路产,受理、制止、查处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和设施、公路用地的案件;负责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管理、控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路两侧永久性建筑设施的划定;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麻栗坡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麻栗坡县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实施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船舶及水上设施安全检查、航运、航行安全保障的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负责船舶检验、发证;负责船舶适航和技术管理以及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
(三)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股
拟订公路、水路、公路养护、汽车站(点)、港口、码头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国家、省、州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确保项目储备;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和上报;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统计。组织行业统计调查、分析统计资料、管理统计资料数据,提供统计资料,实施统计监督。
(四)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股(应急办公室、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公路运输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运营规范,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运价政策。承担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城市客运、出租车发展规划,依法监督管理城市客运、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处理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调解相关纠纷;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基本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有关抗震救灾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麻栗坡县“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交通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职责。
(五)麻栗坡县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管理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股)
贯彻执行交通基本建设的法规、规章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和公路养护的宏观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并监督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工程环保设计、施工。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负责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业务工作。
麻栗坡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指出了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和落实,结合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麻栗坡县森林资源及退耕还林的实施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麻栗坡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建议书
麻栗坡县敬老院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 1 麻栗坡县敬老院建设 项目建议书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1 1.1 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 1.2 项目拟建地址 1 1.3 项目规模 1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1.5 编制依据 2 1.6 编制原则 3 1.7 项目定位 3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4 2.1 项目建设的背景 4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2.3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6 麻栗坡县敬老院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 2 第三章 地址选择与建设条件 9 3.1 地址选择 9 3.2 外部条件 10 第四章 建设内容与建设方案 11 4.1 建设内容: 11 4.2 建设方案 12 4.3 土建设计方案 13 4.4 公建配套工程 14 第五章 节能 18 5.1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18 5.2 工程项目节能措施 18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