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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要通过局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易发网》、《茂名日报》、茂名电视台、茂名电台等和局《政务简报》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2013 年新增信息公开指南、外经贸工作动态等栏目,进一步提高厅政务工作透明度。同时对原有栏目、页面进行调整和扩充,使网站内容更显丰富,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得到增强。 2013年共发布新闻报道、外经贸与口岸信息、外经贸动态、公告栏信息等共 26 条。
(二)外经贸简报公开信息情况。 2013 年编印《外经贸简报》2 期,公开或上报内容包括外经贸运行情况、国内外宏观经济资讯、外经贸政策信息、最新经济统计数据等。
(三)新闻媒体。 借助广东省《易发网》、《茂名日报》、《大经贸》、茂名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积极对外发布信息, 2013 年共发布会议新闻报道、大型外经贸活动、全市外经贸工作考核情况等信息近 30 条。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茂名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明确了部门和个人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各环节的工作。编制了《茂名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茂名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局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了由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办科室、网络中心为技术支持部门、局其他科室全力配合的机制。
2013 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我市政府网站评估体系各项指标,我市政府网站在网上办理和互动方面仍有不足,信息质量和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尚待完善。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明确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争取设立专职执行机构,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
三是加强督查培训,不定期对局各科室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局各科室业务水平。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给你点参考吧http://www.idchina.net/member/work_Detail.aspx?id=19329
6年的文件,估计官网都不好找了吧。除非是当地资深的老造价员可能有保存的。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经济合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市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市经济合作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招商引资、贸易促进方面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以增进公众对政府招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招商电话,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泰安市经济合作局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招商引资、贸易促进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泰安招商信息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数量达213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市经济合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我局把中国泰安招商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经贸咨询、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会展信息、基层党建、法律服务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招商信息、会展信息、贸易促进信息、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局内部的工作信息。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把中国招商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投资促进中心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15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广元市经济合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广元市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丰富局网站内容和形式,宣传推介广元的窗口作用发挥明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时分解下达2020年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并定期通报。充分发挥了局"两微一网"(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窗口和平台作用。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条例》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6条,其他类75条。分别在市经济合作局网站通知公告、新闻中心、县区动态、政务直通等栏目发布公开。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9条,微博推送信息46条;通过《广元市经济合作月报》主动公开经济合作、工作动态、项目进展等各类信息400余条。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配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配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经济合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合作规划科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结合经济合作工作的实际,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修订完善了《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广元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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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企业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基本内容
根据《转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茂府办〔2012〕61 号)和《转发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茂府办〔2012〕62号)两份指导性文件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及时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抓好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保障企业和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质监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负责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会同局监察室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查以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科室、稽查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向申请者提供所需信息。
(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
我局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确定每年年中组织一次市、县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规范。广泛深入地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成已公开政府信息移送工作。
我局按照茂名市档案局有关文件要求,于2013年11底前完成了对茂名市质监局2010年后形成的已公开政府信息移送市档案馆的工作。政府信息移送工作的按时完成,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从更广泛地渠道获取我市质监系统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类等便民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按照市政府及省质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进,在局政务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五个栏目,并实现了与省局、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的链接。同时,在市局办公室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并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阅受理单位的地址及电话,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复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在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占比重最大,群众获益最为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此,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上投入了更多精力,及时更新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2013年,我局共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60条。
此外,我局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3件,电子邮件方式申请6件,内容涉及举报投诉案件移交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材料信息公开等方面,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为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共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2宗,维持2宗。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局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我局财务管理,对外没有收费。
由于2013年度2宗针对茂名市质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都维持了我局原行政处理决定,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还不够广,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范围的把握方面还不够准确;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201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重媒介发布公众需要的质监信息。
二是继续组织针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深了解,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4年度将着手对原有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依法行政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