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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系统的工程设计
2.1 一般规定
2.2 摄像部分
2.3 传输部分
2.4 监控室
2.5 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3 系统的工程施工
3.1 一般规定
3.2 摄像机的安装
3.3 线路的敷设
3.4 监控室
3.5 供电与接地
4 系统的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
4.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4.3 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
4.4 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
4.5 竣工验收文件
附录A 系统工程验收证书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武汉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2011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198-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6、3.4.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19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新的标准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哪位大哥有《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已发
地下室防水技术规范,是GB 50208-2002 吧,这个标准已经很详细地表述了技术的规范,你如果做的话,可以详细对其进行阅读
GB 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目前仍然有效。根据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建标[2008]104号文:修订,但目前尚无新版本出台。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94)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在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的工程设计 与施工中 ,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适用、确保质量 ,制定本规范 .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以监视为主要目的的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的新建 ,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 第 1.0.3 条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可靠运行前提下 , 努 力降低工程造价 ,并便于施工、维护及操作 . 第 1.0.4 条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 ,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 系统的工程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2.1.1 条 系统的制式宜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 . 第 2.1.2 条 闭路监视电视宜采用黑白电视系统 ;当需要观察色彩信息 时,
119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 2004-5-23 16:44:0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4 年 11 月 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4 ]199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6 〕2630 号文和建设部建标( 1991)727 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 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
1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情况;
2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
3允许同杆架
1.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核对光缆的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3.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
4.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5.光缆敷设完毕,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时,再进行接续。
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2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3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4图纸、资料的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