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全文
一、建设目标
围绕“一号畅行绵阳,一屏智享生活”的目标,建设全市统一的城市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统一城市服务入口,着力打造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服务,基本形成覆盖绵阳全域的本地化服务生态,实现城市服务资源汇聚融合、城市公众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智慧应用创新普惠,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城市服务平台统一入口。打造统一的便民服务入口,整合汇聚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公共和社会服务等信息惠民服务,开发一批便民应用,将行政审批、卫生、教育、交通、社保、民政、公共事业等面向市民的事项汇聚在手机绵阳”上,引导商家逐步纳入生活、经济、旅游、商务等行业信息,为市民提供随时随地高效便捷的场景化、可闭环、线上线下相结合绵阳城市服务生态体系,面向市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市民无须重复下载,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种事宜。
(二)城市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建设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支付平台、开放平台、电子证照、智能客服和区块链应用平台等,为解决全市分散建设、信息孤岛、为民服务导向不足三大问题,打造全市数字化时代城市软件基础设施提供强力支撑。
(三)建设数据资源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绵阳城市服务平台相关的数据,包括用户数据、业务数据、消息推送数据等。建立统一数据标准规范,通过清洗、规范、分类等程序,推进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深化政务信息数据利用、挖掘,发挥政府数据的综合效益,提高城市服务水平,为政府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统一基础平台。建设基于微服务架构的统一基础平台,提供虚拟一卡通、消息推送、微服务治理、内容发布管理、全文搜索、“千人千面”、智能客服、运行监控、日志管理、运营管理等功能。通过平台化、组件化、标准化的方式,实现统一 应用服务的集约化管理,支持原有移动应用服务无缝接入和新建移动应用服务的快捷开发;同时接入成熟的电子证照、位置服务、视频服务等公共平台,以及物流快递、金融等第三方服务,为统一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二)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统一与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共便民服务共用统一用户身份体系,根据不同场景需要,分别与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满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等各类应用用户体系打通、统一身份认证的需求。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根据统一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自然人、法人提供分级实名认证服务,提供统一用户注册、统一用户实名核验、统一用户单点登录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三)建设统一应用平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教育、医疗健康、旅游服务、社区服务等场景合理规划布局,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社会机构的服务内容,实现位置服务、用户管理、组织管理、业务管理、统一配置中心等功能,推进全市各委办局、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的公众服务对接到“绵阳”上来。为保障数据安全、降低开发成本,委办局、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的公众服务均应通过“i绵阳开放平台”接入并进行用户体系打通。(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确定统一支付平台运营主体。整合纳入统一支付平台的各类商户服务资源,建立平台统一的支付账户,规范各类公益和公用事业缴费资金清结算行为,确保缴费资金安全,确定市财政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为“i绵阳”统一支付平台的运营主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五)建设电子证照。各相关部门将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居住证、企业营业执照等常用证件电子化,明确电子证照的使用范围,并将电子证照推送至统一的用户电子证照卡包,用户可利用电子证件在统一上办理业务和亮证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六)建设企业服务平台。为更好的服务于绵阳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水平,通过统一服务入口,聚合政策推送服务、企业诉求服务、帮办代办服务、企业合作服务等社会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全链路场景化的服务,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七)制订标准规范。制定服务事项接入及管理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交互标准以及接入流程、安全设计要求和视觉设计规范等,为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有序开展提供基础保障。2020 年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八)梳理服务资源。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梳理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及相关应用系统情况,确定面向公众提供的高价值服务。梳理的服务资源范围重点包括各县市区、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九)推动高频服务接入。
1.对接燃气公司应用服务。重点推动绵阳市主城区燃气服务接入,各县市区城区燃气公司服务分批接入,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在线开户、燃气缴费、燃气查询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城区的燃气服务对接,6月底完成绵阳中心城区主要燃气公司服务对接,实现燃气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燃气集团、港华公司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燃气公司)
2.实现扫码乘车服务全覆盖。强力推进市公交集团公共汽车实时公交、线路查询、刷码乘车等服务应用对接,使“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扫码乘车及乘车优惠服务惠及绵阳市广大群众,进一步方便市民交通出行。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公交扫码服务的对接工作,并同步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公交集团)
3.对接水务公司应用服务。推进绵阳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水务公司服务逐步分批接入,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水务缴费、水费查询、用水报装等服务应用。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与绵阳主城区供水公司的服务对接,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城区供水公司的服务对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水务集团及绵阳城区主要供水公司、各县市区城区主要供水公司)
4.对接供电公司应用服务。推进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平武电力公司、三台永安电力公司服务接入,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电费缴费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20日前,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平武电力公司、三台永安电力公司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国家电网绵阳分公司,三台县、平武县人民政府,三台永安电力公司、平武电力公司)
5.对接绵阳停车应用服务。推进停车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附近空车位查询、车位导航、扫码缴费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20日前,绵阳市停车管理公司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绵投集团、市停车管理公司)
6.对接绵阳客运应用服务。推进客运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客运班线查询、客运购票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底前,绵阳客运总站完成服务对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发集团、绵阳汽车总站)
7.对接医疗健康应用服务。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预约挂号、在线缴费、检验报告查询、电子处方、健康管理—疫苗快查等服务应用。当前已对接6家医院,2020年4月底前,完成与健康绵阳全服务对接,完成绵阳城区重点医院对接,12月底前完成各区县重点医院接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市各级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城区主要医疗机构)
8.对接公积金应用服务。推进公积金服务对接,实现市民以在平台上进行公积金查询、异地缴存证明打印、贷款信息一览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底前,市公积金中心完成全面对接。(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9.对接社保应用服务。推进社保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社保信息查询、缴费明细查询、电子社保卡—二维码扫描(药店购药)等服务应用。2020年6月底前,市人社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对接不动产应用服务。推进不动产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不动产登记预约、不动产查询等服务应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1.对接公安、交警应用服务。推进公安交警等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驾校预约考试、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违章查询等服务应用。2020年6月底之前,市公安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12.对接民政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结婚离婚登记预约等服务应用。在2020年5月底之前,市民政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对接文化旅游应用服务。推进文化旅游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票务预订、语音导游、优惠促销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底之前,文化旅游局、文旅集团、图书馆、博物馆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文旅集团、绵阳市图书馆、绵阳市博物馆)
14.对接医保应用服务。推进医保服务对接,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医保账户余额、支出明细、缴费明细查询等服务应用。2020年5月底之前,市医保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5.对接教育体育应用服务。推进教育服务对接,加快在线报名等相关系统开发建设,实现市民在平台上进行小学及中学在线报名、学区划分查询等服务应用。2020年6月底之前,市教体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教育与体育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16.对接司法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等服务应用。在2020年6月底之前,市司法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7.对接生态环境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空气质量、环保督查、环境噪音等服务应用,在2020年6月底之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与对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对接高农司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菜价公开、检验检测公开、农产品电商等服务应用。在2020年6月底之前,高农司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高农司)
19.对接市场监督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在线投诉、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等服务应用。2020年6月底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对接农业农村应用服务。实现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就业创业、农产品在线销售等服务应用。2020年6月底之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对接各县市区、园区应用服务。对接各县市区、园区应用服务,实现各县市区、园区市民可以在“i绵阳”城市服务平台上进行企业政策、企业办事指南与利企便民服务等应用。2020年6月底之前,各县市区、园区完成对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2.鼓励社会机构多行业服务接入。发挥社会资源力量,接入服务业、餐饮业、教育业、健康业、旅游业、零售业、物流业、金融保险业等更多服务资源召,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积极联动,发展共赢。(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相关服务企业等)
四、实施步骤
根据绵阳市城市服务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项目分三个阶段建设,具体步骤如下:
(一)平台建设(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完成统一基础平台及应用平台建设与调试,上线试运行。
(二)服务接入(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1.优化平台系统架构,拓展完善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建设功能完善的综合移动服务平台;2.制定主要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交互标准、以及接入流程、安全设计要求和视觉设计规范等;3.接入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服务、房产服务等领域高频公共服务。
(三)全面推广(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1.完善平台功能,拓宽服务渠道;2.完善相关标准规范;3.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根据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特色子门户,进行自运营开发;4.拓展市民生活服务场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升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城市服务平台“i绵阳”的建设、应用、推广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建设任务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倒排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对接工作,加强对上争取,确保对接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宣传推广。1.由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宣传推广、运营维护、市民服务等有关工作。采用线上线下各类活动,在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运营商营业网点、银行营业网点、公交车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借助行业研讨会、展览会等大型活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开展市城市服务平台“i绵阳”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其各项应用服务,引导并鼓励广大市民使用绵阳”。(责任单位:市政管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由各县(市)区、园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在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活动时,优先考虑应用市城市服务平台“i绵阳”开展;同时,将活动资讯信息及相关新闻同步发布于市城市服务平台“i绵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级责任部门做好接入统一所需要改造费用以及子门户建设管理工作费用预算,送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做第三方评估后,市财政局在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统筹安排。
(四)加强监督考核。绵阳市城市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绩效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工作不力、进度拖延等行为重点督查督办。对未按要求完成对接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市财政局和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暂缓安排部门政府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和方案评审。 2100433B
化学实验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怎么写根据标准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要求,满足工厂项目运行的化学研究,特制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方案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内部设施的基本要求: 一般要求设立...
口碑很不错,他们公司是先量房,然后出初步的设计图,然后让会让你看看他的方案,改方案直到满意为止。这点做的是很好的,而且设计也是不收费的。总体性价比嘛还是很高的!
1、梓锦新城 平均价格: 3400 元/平方米 &...
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为实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手段 现代化”四大目标 ,大力推进我市“工业强市”战略深入实 施,依托 XXXXXXX优势资源,有效地为我市 XXXXXXX企业提 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物流、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服 务,为 XXXXXXX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建设覆盖 XXXXXXXXXXXXXX、辐射 XXXXXXX的 XXXXXXX企业服 务平台,根据 XXXXXXXXXXXXXX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建 设方案。 一、运营原则。 本着贴近、对口、便捷、实效的原则,使服务功能与企 业需求密切衔接,为 XXXXXXX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 方位的服务。运行机制以政府主导、市场化、企业化为主, 并充分体现公益性。 运营模式基本思路是以 X
湘潭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湘潭市网 上政务服务平台 技 术 方 案 湘潭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 五年十月十三日 目 录 1 项目概述 .............................................................................................................................................. 6 1.1 建设背景 .................................................................................................................................. 6 1.2 建设目标 ..............................................
宜宾市稳步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全面实施市级数字城管平台扩容升级。完成宜宾县、南溪区、临港区15平方公里地图数据普查三维实景采集;完成三区一县近30000个商铺店铺信息收集;完成中心城区15个高清监控和20套噪音扬尘监控设备安装;新增8台视频服务器,扩大运用城市管理“处置通”、“领导通”软件。
二是全面推进县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11个县(区)数字城管平台全面建成并实现试运行,与市级平台、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三是全面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1-6月,市、县(区)共承办数字城管案件8万余件,其中市级平台受理、派遣各类案件6.01万件,结案5.85万件,结案率97.78%,按期结案率72.55%。
全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结合深圳市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和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围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和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二)试点范围。
珠三角所有城市(以下称无废试验区)。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目标。
到2023年底,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推行工业绿色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根据本区域行业发展特征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在家电、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化工、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加强产业链循环式组合,鼓励产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开展循环化工业园区改造、“无废园区”建设试点。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重点行业推行以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的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水泥、建材、钢铁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指导,试点城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试点城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以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打造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基地。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化体系,鼓励和引导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等领域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指导)。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从2021年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原则,限期建成绿色矿山(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条件的地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发布绿色生活方式规范指引,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电商、外卖等领域,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试点垃圾计量收费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指导)。
2.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分流办法,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资源化处置体系。各试点城市要明确本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在肉牛、羊和家禽等养殖场鼓励采用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置中心生产有机肥。在生猪和奶牛等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粪便垫料回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多种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到2022年,试点城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2.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等回收利用水平。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农膜或标准地膜,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强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试点并推广“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鼓励支持供销社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参与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通过推动渔网渔具回收、取缔养殖用泡沫浮球、推广可替代环保养殖渔具使用等方式,减少渔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指导)。
(四)加快设施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匹配化。组织开展区域内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调查评估,加快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收集、中转、贮存网络,着力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收集率;支持鼓励固体废物就地无害化处理,统筹规划建设各类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省生态环境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指导)。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落后的环保措施。除已实现污泥焚烧处置的污水处理厂外,鼓励其余污水处理厂采用深度脱水工艺等方式实现污泥减容减量。到2023年底,无废试验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指导)。
(五)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1.健全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指导)。建立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与市场化固体废物公共交易平台信息交换机制,充分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环节信息化、可视化。将固体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指导)。
2.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及时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指导)。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探索开展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促进规范处置(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指导)。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遗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监管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指导)。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指导)。
3.建立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立无废试验区特殊类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统筹规划设施建设和运维。建立无废试验区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各区域执法监察力量,采取异地摸排、交叉互检、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固体废物专项监督与执法检查,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依托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建立无废试验区固体废物综合信息公开模块,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与互通互联,为政府、企业、智库、公众等各方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处置技术等互访交流、技术合作与认证渠道(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指导)。探索建立无废试验区海上环卫制度,完善海上垃圾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广东海事局指导)。
(六)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1.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课题研发,重点打造高端科研平台和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大力吸引国内外顶尖技术和人才,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成果加速市场化、产业化,培育一批以解决广东固体废物领域关键问题为导向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企业。重点推动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危险废物快速鉴别、飞灰资源化等关键固体废物技术的研发集成与示范(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
2.推动相关产业发展。鼓励专业化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指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接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探索建立逆向物流体系(省商务厅、供销社指导)。以试点城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指导)。
3.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指导)。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指导)。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使用配方肥和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同步减少化肥补贴。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试点(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政府要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措施,并将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除深圳市外,各试点城市要根据国家和我省试点工作要求,编制本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于2021年12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试点城市印发实施。省生态环境厅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相关成效评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等。
除深圳市外,各试点城市应于每年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成效评估,总结提炼相关经验与改革创新举措,形成试点工作总结于试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省政府。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试点城市政府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要统筹安排生态环境等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固体废物减量化、高质化利用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制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试点城市绿色矿山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邻省(区)联防联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审核,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督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虚假申报行为,着力解决固体废物瞒报漏报、底数不清等问题。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排查和整治行动。全面摸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总量。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试点城市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鼓励建设集工业旅游、科普教育和环保示范于一体的标杆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大面向公众开放力度,有效防范“邻避效应”。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调整运输结构是交通运输行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也是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手段。我市积极响应国家、省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于近期印发了《晋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晋市政办〔2019〕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现对《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经委员会议上指出要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8年10月,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运输结构调整的目标和任务。2019年5月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0号),明确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并由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对我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增加铁路运输量,构建绿色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宗货物运输以太焦、侯月和晋煤专用铁路主干线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铁路货运量2019年比2018年增加600万吨,到2020年同比增长900万吨。我市省级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煤炭、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全市使用比例达到80%。
(二)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
1.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固定干线铁路供给;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全面推进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大宗货物运力供给;提升铁路服务水平。
2.推进公路货运升级。 继续开展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促进“互联网 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3.拓展多式联运。推进城市综合物流枢纽、快递物流园区的布局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公路与铁路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共享共用和流转交换能力,积极推进市级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4.推进城市绿色货运。 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完善充电加气基础设施。
5.强化政策保障。落实财政税费优惠政策,建立重点项目申报“绿色通道”等。
(三)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及加强宣传引导事项。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工与职责,加强监测分析,按照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按季度做好总结报告。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6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