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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原市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措施文件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定;负责和指导全市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四)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申报。
(五)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发展,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的执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建设工程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梅州城市规划区(含梅县区)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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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0年3季度信息价
梅州市2010年3季度信息价是梅州市地区2010年3季度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梅州市2010年3季度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梅州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梅州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是梅州市地区2011年4季度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梅州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梅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是梅州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协调服务工作。
昨日,梅州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人员到市住建局,对该局在“创模”方面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拉开全市“创模”工作督查序幕。
据了解, 2015年至2016年是我市“创模”攻坚阶段,根据《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年实施方案》,今年度我市围绕以提升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洁能源推广等工作,实施75项任务,并安排责任单位一一落实。
督查人员就住建部门开展的城市扬尘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降低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据介绍,市住建局积极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定了《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推广“万达模式”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推广使用“雾炮”抑尘设备,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全市各县(市、区)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14个镇(街)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2042个行政村全部建设了垃圾收集点,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1%。在2014年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中,我市得分在全省山区市排名第二。同时,强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节水设备,特别是给水加压设备的审查,确保实现节水、节电、节省人力,最终达到高效率运行目的,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节水器具使用率。
此前,市“创模”办督查人员对市水务局、经信局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此次督查将全面拉开全市“创模”工作督查序幕,至国庆节前,还将对市城综局、梅县区、梅江区进行督查,国庆节后至年底,将对其他责任单位、部门等开展全面督查。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09〕63号),设立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