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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南京天蓝、地绿、水清、路畅、城靓
2016年8月9号召开的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暨城市精细化管理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了《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计划提出,以"净化、洁化、序化、美化、绿化、亮化"的"六化"整治措施为抓手,围绕水环境、市政道路、市容市貌整治等十二项重点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让南京天蓝、地绿、水清、路畅、城靓。
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5月13日晚,海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就《行动计...
包括治理垃圾、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
1、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但随之而来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环境面貌和城镇秩序“脏乱差”等问题日益突出。2、大量流动人口的急剧涌入与城镇环境承载力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行动计划
****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工 作 计 划 按照 **** 街道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 根据《**** 街道环 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扎实改善 村容村貌,为创造更加干净、 舒适的人居环境, 为打造“绿化、洁化、 美化”的新农村建设,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 ****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解决群众最关心、 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 抓手,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切实解决存在的脏、 乱、差的现实问题,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 造福百姓的实事、 大事。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全村“三横三直”道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和保洁,保持田 间地头无暴露垃圾,无有色垃圾,并清除占道垃圾、建筑废弃物。该 项工作由 **** 负责抓好整治。 2、清理我村范围内 **** 线、 **** 线等主干道路上,特别是电线 杆、围墙外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环境监测 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为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强化环境监测基础 能力,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质量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先进的环境 监测预警体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各级环 保部门和所属环境监测机构 (含辐射防护监测机构, 下同)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 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积极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称《行动计划》),进一步强 化环境监测质量意识,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使用常规、应 急、自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的能力水平。使在用环境监测实验 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合格
营口市环境保护局近日发布了《营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计划》),以积极推进营口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营口建设,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建立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营口市环保局出台《三年计划》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起草制定《营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计划》〉,确定近三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措施,指导全市大气、碧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全力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二、《三年计划》对营口地区的污染防治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三、《三年计划》将进一步改进营口地区的环境质量
2017年:各县(市)区政府所辖范围内超标排放、偷排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无并网条件的供暖锅炉)。重点河流断面超标因子进一步降低。
2018年: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制约断面考核达标的重要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019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基础较为完备、生态文明建设初具规模,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营口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日2100433B
营政办发〔2017〕19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业经2017年4月17日第十五届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三)行动目标
2017年:各县(市)区政府所辖范围内超标排放、偷排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无并网条件的供暖锅炉)。重点河流断面超标因子进一步降低。
2018年: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制约断面考核达标的重要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019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基础较为完备、生态文明建设初具规模,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蓝天工程
全面贯彻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落实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营委发〔2016〕10号)精神,加强污染源头治理,严格排污过程控制,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市建成区供暖并网改造,建设高效一体化集中供热,落实禁燃区划定方案,对建成区外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控制燃煤、锅炉总量,加强煤炭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推广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实施气化营口工程,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清洁能源供暖。
2.实施燃煤总量控制。推进全市重点区域散煤清洁化替代。加强煤炭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3.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落实营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对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4.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提高机动车尾气监测能力及检测率。
5.严格监管秸杆焚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管控责任,实现全域秸杆禁烧。
6.开展污染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对市建成区植物园等区域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其他各县(市)区推进实施重点区域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
7.实施工业提标改造任务。开展石化等重点行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污染达标排放专项检查。
8.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建成区烧烤及其他餐饮服务业油烟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9.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霾天气预警系统建设,提前预警时间、提高预报准确率。
10.强化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案执行。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工作报告、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应急工作信息。
11.实施镁制品对标管理整治。完成全市镁制品对标整治工作;加快镁制品产业升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淘汰或搬迁一批装备水平低的镁制品企业。
(二)碧水工程
全面贯彻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要求,落实营口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建设,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实现饮用水源全过程监管。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有序推进入海河流整治,深入推进全市截污纳管工作,提高营口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促进再生水利用,对全市粪便清运与处理加强建设和管理。
3.加强全流域水污染治理。落实“河长”制,确保断面达标。增加监测断面,强化水质考核力度。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严格生态水保障,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4.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入海河流整治,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5.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
6.地下水水资源保护。落实国家、省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地下水开采;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
7.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取缔“十小”涉水企业,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对医疗污水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加强涉水企业监管。
(三)净土工程
全面贯彻国家、省土壤污染防治要求,落实营口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固体废物、垃圾污染防治,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1.土壤环境保护。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提高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土壤污防管理责任。
2.固体废物(垃圾)污染防治。工业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理目标,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渗滤液得到依法合理处置。
3.农村环境保护。努力创建省级以上生态县、生态乡镇、村,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建设。
4.开展垃圾堆放场治理。筹措资金,启动对我市永远角存量堆填场进行综合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解决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季度调度任务完成情况。
(二)实施目标考核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市政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环境执法
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向郊区和城乡结合部倾斜,构建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执法联动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企业环境守法导则,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企业信息公开。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以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环境科技支撑力度。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研究,以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精准治污,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五)完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积极向国家、省争取资金,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各县(市)区政府要多方筹措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创新投入机制,积极推进等方式,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环境污染防治。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六)推进社会公共参与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扩大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等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落实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鼓励区县、乡镇、园区推进生态创建,加强生态文明的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