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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会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系统的预算编制和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做好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相关规费的收缴工作;协调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局重大合同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
(二)房改与保障房管理科。负责人才安居政策拟订、供应管理、统筹分配,指导全区开展人才安居工作,承担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老职工住房补贴、单位集资建房的管理,单位自管公房售房款专户的管理,房改遗留问题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开展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分配、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上市审核、住房保障退出的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核算、筹集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各街道开展房改、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和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指导、监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资金综合平衡工作;指导并协调相关单位和街道开展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监督执行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负责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作;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屋转让、按揭、租赁管理,协助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交易资金监管和面积管理工作;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的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中开发、经纪、评估等相关主体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道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四)物业与房屋管理科。承担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相关主体和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工作;指导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和风貌区的挂牌、建档和修缮、使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街道房屋安全、白蚁防治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2100433B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相关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责任。制定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指导监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综合平衡。
(三)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
(四)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转让、按揭、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管理;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
(五)承担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统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
(六)承担规范、管理房屋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以及白蚁防治管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归集、监督和管理房改、住宅专项维修等各类房产资金。
(九)按照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好有关私房、代管、宗教等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指导街道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职责。
2.增加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的职责。
3.增加指导全区宜居住区建设改造的职责。
4.增加监督管理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职责。
5.增加监督管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职责。
6.将原区城乡建设局的房屋征收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7.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改进工作方式,大力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南京市浦口区天润城房价: 小区均价:13000元/㎡ 物业公司:苏宁环球物业,江鸿物业管理公司,清江花苑 物业物 业 费:1.8元/平米.月  ...
南京市浦口区楼盘房价还是比较平衡,趋势小幅上涨。再加上,现在南京也是一线城市,价格肯定只会涨不会跌,目前南京在申请特别市,也是很快的。桥北现在已经通地铁3号线,有地铁的地方,房价肯定会有小幅上涨。目前...
1、价格: 23000 元/平方米 2、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 二 00六年三月 行 政 主 体 类 别 全称 地址 行政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浦口区珠江路 10 号 受委托 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象山路 1 号 执法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4.7.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5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48 号令 1998.7.20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05 号令 2001.11.1 7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79 号令 2003.9.1 8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 政发 [2003]131 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 [2004]93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 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屋被拆迁的, 不论被拆迁人是否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 产权证,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 公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系指国
现任领导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时小红 2100433B
现任领导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李宁松 2100433B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谈健
倪兴龙,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江阴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再就业,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新闻发言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风行风、机关党建、作风建设,改革改制方面工作。协助局长、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住宅建设总公司。
赵书健,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
分管安居工程管理处、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兰文平,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江西新余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
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市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蒋海琴,女,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9年9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吴春华,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瑞昌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任市房产局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市房产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汪立言,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南陵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年5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兰文平同志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负责公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分管市白蚁防治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公房管理中心。
蔡熹蔚,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7年4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赵书健同志做好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侧重于房改、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督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年度计划、内部审计,双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权力阳光运行、“12345”工作。
分管办公室、房产资金管理处,协助分管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李华,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8年12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吴春华同志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