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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党群建设、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公文处理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维稳、综治和12345热线受理工作;负责房产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重要政策的调研。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局系统的预算编制和决算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行政事业收费的物价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工作,并协调各类专业统计;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负责管理房产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负责监管相关规费的收缴。
(三)房改和保障房管理科。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老职工住房补贴、单位集资建房的管理,单位自管公房售房款专户的管理和房改遗留问题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负责全区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分配、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上市审核、住房保障退出的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资金核算、筹集和管理;负责人才安居政策拟订、供应管理、统筹分配,指导开发区、镇(街)开展人才安居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构建房产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作;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屋转让、按揭、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现售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交易资金监管和面积管理;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的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中介经纪等相关主体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拟订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五)物业管理科(房屋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相关主体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工作和宜居住区改造工作;指导开发区、镇(街)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对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管理的监督管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和既有房屋白蚁灭治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
(六)房屋征收管理科。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规划编制;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负责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资金综合平衡工作;指导并协调开发区、镇(街)开展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论证;负责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建立并监督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制度;统计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培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办理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的冻结手续;指导、监督管理实施单位实施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重大城建项目征收协调工作。 2100433B
(一)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规划研究,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构建房产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和监测机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转让、按揭、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组织拟订住房租赁管理政策,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拟订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负责统筹全区人才安居工作。
(四)承担全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拟订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五)承担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物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统筹宜居住区建设改造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
(六)承担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规范、管理房屋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监督管理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的职责;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危险房屋治理以及白蚁防治的管理;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管理。
(八)负责归集、监督和管理房改、住宅专项维修等各类房产资金。
(九)指导开发区、镇(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地址在天元东路555号,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制订直管公房维修、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直管公房的租赁、出售;负责直管公房置换的管理工作;落实私...
南京市房产局是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吗?
南京溧水区楼盘房价均价:6061元/平米,户型有两室一厅,三室一厅,三室两厅。但楼层和相对位置的不同,价位会有一定的差别。春苑小区在该地区是比较好的小区,地理位置方便。附近的公共交通和服务设施比较完善...
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宁房管〔 2008〕298 号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 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 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区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文件精 神,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政策体系,更好地开展住房保障管 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 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 。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 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 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 细则》的若干规定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市廉租 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 二 00六年三月 行 政 主 体 类 别 全称 地址 行政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管理局 浦口区珠江路 10 号 受委托 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象山路 1 号 执法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6.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4.7.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5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48 号令 1998.7.20 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05 号令 2001.11.1 7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79 号令 2003.9.1 8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现任领导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时小红 2100433B
现任领导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李宁松 2100433B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谈健
倪兴龙,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江阴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再就业,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新闻发言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风行风、机关党建、作风建设,改革改制方面工作。协助局长、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直属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住宅建设总公司。
赵书健,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
分管安居工程管理处、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兰文平,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江西新余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2016年4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
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市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市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蒋海琴,女,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9年9月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吴春华,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江西瑞昌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任市房产局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市房产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汪立言,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南陵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年5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兰文平同志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方面工作,负责公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
分管市白蚁防治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市公房管理中心。
蔡熹蔚,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8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7年4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赵书健同志做好房改、棚户区改造、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侧重于房改、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督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年度计划、内部审计,双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权力阳光运行、“12345”工作。
分管办公室、房产资金管理处,协助分管房改和保障房管理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制度改革指导中心)。
李华,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8年12月任市房产局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蒋海琴同志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产权管理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吴春华同志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