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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服务宗旨明确,工作流程快捷、便利、顺畅、高效。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项目包装、产品检测、专业网站、技术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开放性服务。
会员单位中有超亿元企业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已初步形成了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较大,产业链比较完善的电梯部件高新技术产业群,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火炬计划电梯设备特色基地。
热忱欢迎海内外人士光临指导,携手合作,为中国电梯业发展共创辉煌!
会 长:李春涛 海安县申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副会长:仲跻和 南通海迅特雷卡电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理 事:曹 中 南通中尧特雷卡电梯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周经成 江苏威尔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魏昌林 江苏兴华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王祥圣 南通米兰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秘书长:李 鉴(兼)
有,电磁炉属于辐射比较大的家用电器! 所谓辐射是指高频电磁辐射,这个辐射对人是有损害的.而电脑的(指用显象管做显示器的电脑)辐射还因为显象管有高压而可能会产生象X射线的辐射,这对人也是有害的.除此之外...
州锐能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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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IS电梯部件代
OTIS 电梯部件代号 Abb.缩写 Description 描述 1BFS 1st Buffer Switch 缓冲器开关 1 1LS down slowdown Limit Switch 下行减速限位开关 1LV 1st door zone switch 门区开关 1 1PES Pit Emergency Stop switch 底坑急停开关 1 1PMS P it Maintenance Socket 1 底坑插座 1 2BFS 2nd Buffer Switch 2 缓冲器开关 2 2LS up slowdown Limit Switch 上行减速限位开关 2LV 2nd door zone switch 门区开关 2 2nd OCB Overload Circuit Breaker 2 电流过载断路器 2 2PES 2nd Pit Emergency Stop sw
南通市通州区装饰装修服务商会,是社会团体。
所获荣誉
2021年1月26日,获评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全称为“重庆市家居行业商会”。英文:Chongqing Home Furnishing Industry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CQHCC。
第二条商会是由从事家居装饰、家具、建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贸易、科研、设计、教学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是介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群众性的、非牟利性的社会经济团体,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具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区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推进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面向企业,为企业服务,为重庆乃至全国家居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主管单位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重庆市民政局以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本商会办公地址设在:重庆市北部新区升伟晶石公元3栋4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指导,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检查和监督会员对有关经济政策、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的实施;参与产品质量的行检评比、优质产品的推介、新项目的宣传推广。
(三)制订行业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升级标准以及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四)组织行业调查研究,制订行规行约,协调行业内部竞争,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五)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帮助会员培养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组织行业人才交流,总结交流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的经验,推动现代化管理。
(六)发展同市外、国内、甚至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相关组织的关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企业参加展销会,为行业拓展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七)承办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八)为促进行业的发展,进行各种技术培训和业务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凡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家居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等,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
第八条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凡申请加入商会的单位,均须递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秘书处办理正式入会手续,领取会员证。
第十条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商会的章程和行规行约;
(二)执行商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商会布置的工作,按时提交统计资料;
(五)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理事会每五年进行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第二十五条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六条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并报会长批准;
(四)推荐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
报会长审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未来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重庆市家居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
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二十九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商会未来可成立若干服务项目公司;服务项目公司为商会属下的实体机构,其成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相关政府机关批准,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服务项目公司的建立,旨在为企业提供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有偿服务,同时为商会筹集经费,以促进商会的正常运作和进一步发展;服务项目公司须执行本章程,在商会的领导下遵纪守法经营,其业务活动须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
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于 2015年11月25日,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重庆市家居行业商会
2015年11月25日
重庆市民政局正式注册的合法合规的社团法人;
由重庆市工商联业务指导的重庆一级商会;
重庆市涵盖范围最广、涉及产业面最大的商会组织;
设立31家分会,面向重庆全域服务的商会组织;
重庆首家提出“以经营企业的模式经营商会",是重庆唯一为会员提出量化服务清单的社团组织;
首创打造服务会员的泛家居圈层经济理念,增强会员向心凝聚力的社团组织;
真正为会员打造360度服务体系,涉及法务、财务、金融、管理与营销等全景服务一体化的社团组织;
基于大数据体系,融合互联网思维,着力会员可持续发展的商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