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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年度目标管理、文电处理;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及催办、查办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工作。
(二)纪检监察人事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纪检查和政纪监察工作,处理涉及党纪、政纪的信访案件;负责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负责行业法规、法令的宣传教育;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对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进行管理、协调开展各种老干活动;负责工会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制订本系统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处理机关内外经济往来;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工作。
(四)住房管理股
拟订全县拆迁安置管理办法,审查报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经济适应房的建设及销售价的审批、审报工作;负责全县住房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发证工作。
(五)建筑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市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材料定额、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查设计市场、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监理企业准入资质审核;拟订全县建筑材料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实施;审查建筑企业资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协调、检查建设工作。
(六)城建股
拟订县城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设施(市政道路、桥梁桥涵的大、中、小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及其它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七)村镇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绿化、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处理有关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信访案事件,参与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编制全县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规划、申报和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及县城年度建设任务的落实。
“十一五”期间,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城镇建设总投资9.18亿元,其中县城投资5.28亿元,小城镇投资3.9亿元;县城规划控制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12.5平方公里,县城道路总长度达到40公里,城镇化率达到34.2%,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7.7平方米。县城建成了一、二级橡胶坝,新世纪公园、滨河公园、迎宾大道、世纪大道、西环、北环、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第二供水厂等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相继实施,初步形成了“八纵八横、三桥飞架、三区鼎立、三园呼应、两坝蓄水、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县城真实写照。小城镇建设呈现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城关镇被命名为国家级重点镇,南河店镇被命名为五星级小城镇,云阳镇、皇路店镇被命名为四星级小城镇,云阳、皇路店、南河店三镇被命名为市50强镇。
2007年度被省政府评为省级卫生单位;2008、2009、2010年度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示范单位和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获省建设厅AA级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和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南阳市政府评为城市建设先进县和小城镇建设先进县、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标兵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十余项荣誉。
“十二五”期间,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四个带动”主战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山城、水城、绿城、生态旅游城”。
(一)将原建设局的职责(城市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除外)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原县房产管理局承担的研究制订、全县住房保障的管理办法、细则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县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五)将原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责划给县城市管理局。
(六)将原县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给交通运输局。
(七)将原房产管理局承担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九)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和节能减排,大力促进和发展低碳经济,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城镇化健康发展。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拟订和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的审查。
(二)承担保障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管理办法、细则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危房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及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核。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等建设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和外事工作;拟定全县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建设劳务输出;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县外市场。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拆迁方面的安置政策;拟订全县城镇拆迁安置管理办法;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拆迁安置工作。
(六)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贯彻落实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对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进行资质初审和申报。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权限,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设施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后评价工作;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重点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南召县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工程违规违法案件。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措施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人事、劳资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工作;拟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