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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武:党委书记、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肖辉东:副局长,拆迁、征地、物业供热、城市供水、信访、住房保障、棚改及房地产管理。
徐玉环:纪委副书记兼副局长。组织、宣传、纪检、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群团、议案提案、绩效评估、局机关日常事务;规划设计、规划监察。
郭长军:副局长,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基建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招商融资,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腾飞。
(一)综合科
负责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统一协调全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民营经济腾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劳资工作;负责全局政务、综合协调工作及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落实岗位责任制;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承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息交流、对外联络、机关保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处理机关事务工作。
(二)规划科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提出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建议,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核发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违章建筑查处工作(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查处工作由市政府另行委托)。
(三)住房保障和基建房产科
负责全市房屋登记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拆迁政策宣传、纠纷处理及裁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立项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墙材革新与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推行建设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评价工作。
(四)市政公用科(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供水及节水的管理;负责燃气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及管理(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污水等);负责城区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及设施的管理。
负责建设和建材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认证、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
(三)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承担规范全市村镇规划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规划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
(五)组织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建设质量监督及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保管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综合验收。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新技术开发、墙体材料改革、技术引进及转发推广工作;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建设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
(八)负责全市城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的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管理全市城镇房屋测绘工作,测算和认定房地产重置价格;管理拨用房产;管理全市各类房屋产籍及档案;组织落实私房政策。
(九)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各类存量、增量房屋转让交易、租赁、抵押的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置业担保、信息、评估等中介机构中介行为;负责房地产拍卖、典当等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房改售房、集资(合作)建房、住房货币化补贴等审批工作;承担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的管理工作;组织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拟订公有住房租金调整标准。
(十二)制定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认定廉租房住户资格和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管理全市职工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档案;参与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制定;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立项、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回购、维修管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和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前期准备、销售代理。
(十三)承担全市房屋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参与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参与业务管理区域的划分、设计论证及综合验收。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与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和住宅产业的政策、规章制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拟订全市住宅和棚户区、危旧房认定及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五)承担房屋权属、房地产交易市场、集资建房、城镇公房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调查处理房屋产权纠纷。
(十六)负责管辖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和初步审查工作;组织管辖行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申报、立项、可行性研究、委托设计及建设等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经营和城市排水许可;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管辖行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审核三级以上市政工程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十八)汇总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落实情况,参与相关工程预决算审查
(十九)负责管辖行业基础设施的管理。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竣工后验收;参与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灾害、质量和安全事故;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参与城市防洪抢险工作。
(二十)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二次供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海水、再生水等替代水的开发利用及管理。
(二十一)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市垃圾、粪便和特定污染物的无害化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测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十二)负责市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二十三)审批磐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城建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一)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各项审议、审查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的换届前准备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论证工作及规划委员会对外联系工作; 3、负责组织对审议、审查内容的公开展示和处理公众意见; 4、负责全市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包括构筑物及私人住宅)的规划审批,下达颁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全市规划监察及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工程项目开工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 5、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拆、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登记证核发工作;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城建档案馆
1、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咨询、利用服务等工作; 2、负责局文书档案的收发及立卷归档工作。
(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包括检测站)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工作; 3、负责建筑材料的检测服务工作; 4、负责项目经理及预算员培训等资质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五)环卫处
1、负责市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清掏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管理工作。
(六)市政维管处
1、负责市区道路的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市区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七)园林绿化管理处
1、负责市区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工作; 2、负责广场、东山公园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住宅小区及街道绿化、美化的指导工作; 4、负责市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
(八)供水公司
1、负责市区供水管网建设及管理工作; 2、负责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管网供水工作; 4、负责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收费工作。
(九)房地产交易中心
1、负责市区私有房屋的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等管理工作; 2、负责房屋评估工作(暂无资质); 3、负责各类房屋的测绘工作
(十)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石城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该单位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1、负责房屋拆迁各项管理工作; 2、接受委托负责房屋拆迁具体工作; 3、负责处理房屋拆迁有关纠纷、上访事宜。
(十一)房地产经营公司负责市区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二)烟筒山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三)明城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四)黑石房产所
1、负责镇内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域内私有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租赁、抵押管理工作。
(十五)物业办
1、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2、负责指导、监督市区供热企业按照《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开展工作;3、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负责受理物业管理、供热质量的投诉。
(十六)监理公司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施工标准及技术规程;2、严格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实施;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4、严格工程监理,做好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配套,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5、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见证取样、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6、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资料的形成、归档工作;7、认真审核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不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签字验收。
(十七)经营公司
1、对国有直管产房屋进行维修养护;2、收取国有直管产房屋租金;3、确保国有直管产房屋增值与保值。
(十八)规划设计室
1、受委托方委托进行各种项目的规划设计及规划选址工作;2、受委托方委托进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镇规划定线、建筑工程测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近日,吉林省磐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7项举措,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增强煤炭经营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严格主体资格审查。所属各综合分局通过检查摸底,全方位了解各自辖区煤炭销售企业情况,依法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检查证照是否合法有效,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煤炭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集中检查经营者销售煤炭的来源、种类、质量等级标准,组织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违法行为。
强化信息公开。各部门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以年报公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监管方式,结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违法行为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加强监督抽检。对辖区煤炭经营主体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检,对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并依法查处。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加强12315平台对煤炭质量举报投诉的受理,对涉嫌违法的线索及时分转并依法处理,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指导煤炭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做到煤炭购销账目底数清、情况明。
主动向企业宣传政策规定。引导煤炭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违法行为。(赵喜语)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邱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全军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仇元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鹏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琳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