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码头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根据我国现阶段干散货码头吞吐量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大且较难控制的特点,明确了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矿石)、通用散货码头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给出了颗粒物无组织年排放量与实际排放量核算的参考方法。规范实施后,对指导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矿石)、通用散货码头明确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效率与作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100433B
为加速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健全技术规范体系,指导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HJ 1107-2020)共计十项技术规范。
办理排污许可证年审材料:排污许可证年审申报表办理排污许可证年审流程:去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填好后,盖上公章,可能还要带相应的资料,年审公告里有说明,再带上排污许可证证去环保窗口办理。
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规定;2.增加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综合使用的地基...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
i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954— 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Ceramics, fried brick and tile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 0 1 8 - 0 7 - 3 1 发 布 2 0 1 8 - 0 7 - 3 1 实 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ii 目 次 前 言 ...................................................................................................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本刊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向其他部委、相关协会及企业等单位征求意见.据悉,制定该标准主要是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核发陶瓷行业排污许可证、在京津冀地区核发砖瓦行业排污许可证打下基础.
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有利于指导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以及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企业填报,保证申请与核发原则要求的统一。 2100433B
随着排污许可工作的推进,在排污单位申报和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出现了地方自行增加的行业无指导性规范,各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格式、管理原则等不一致等实际问题。2017年初,为指导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编制以及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企业填报,保证申请与核发原则要求的统一,满足排污许可改革的总体要求,亟待本标准出台。鉴于上述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同)规划财务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申请绿色通道,将本标准列入2017年度环境保护标准计划。该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成立了该标准编制组。
起草阶段
2017年2月27日,该标准编制组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行业专家和管理部门对初稿进行讨论,最终确定了适用范围、排污许可证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核定方法、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等,优化了工作程序;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组集中研讨会,就总则中的许可限值核定、特殊情况许可排放量确定、达标判定、实际排放量核算等关键技术问题结合各行业需求展开了细致的研讨,进一步完善了规范内容;3月-8月,该标准编制组根据咨询会意见,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完成后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再次征求了制革、电镀、印染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组的意见,综合各相关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2018年2月8日,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同时,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实施。
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是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总体要求,参照《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各行业产排污特点、排放标准、环境管理、监测等要求的思路、框架内容而形成的。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起草人:杜蕴慧、董峥、赵军、吴亮、刘大钧、柴西龙、吴铁、许红霞、沙克昌。
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原则要求。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以及指导核发环保部门审核确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