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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的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限额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拆迁市场。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以及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指导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监督。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新技术利用及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辖区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推进人民防空工作防空防灾一体化工作,发挥人民防空指挥设施、信息传输网络和警报设施作用,为政府防灾提供相关支持;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为群众提供灾害避难场所。
(十五)组织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负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各种保障方案;监督、指导、检查县城和重要经济目标所在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十六)组织制定并落实人民防空通信网、警报网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的计划、技术和质量实施管理。
(十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计划,负责对居民进行人民防空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
(十八)加强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的管理和分配,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审计及监督检查。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乡规划局设2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和局内各股室队协调、督查、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各种会议及人事、财务、统计、考勤、考核、职称和各类学习培训宣教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项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队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秦安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局系统计算机的维护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规划股
1、负责承办秦安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修改、报批和各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专题研究、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编制、展示等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乡、村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与实施,负责参与县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讨论工作,制定城乡年度规划用地实施计划。负责城乡规划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城乡规划设计招标工作,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确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和范围,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3、负责建设项目的定位、定标和验线工作,核发《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工程(含临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评审和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的行为。
4、负责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防灾工程、环境工程和地下空间管理的批准、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县城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工程测量(控制、市政、建筑、水利等测量);承担地籍测绘(平面控制、地籍图、宗地面积测绘等);承担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后地形图测量工作;负责城乡测绘成果的管理、运用和数字文件管理等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城乡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检查;负责监察制度建设、群众来信来访、城乡规划公示、规划竣工验收;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负责有关规划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1月19日,秦安县举行年产4500万块免烧砖项目开业仪式,这是秦安县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进传统制砖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由秦安县力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总投资500万元,年产3000万块免烧标砖、1500万块免烧路砖。该项目的成功投产,有力填补了同类环保新型建材产品的空白,也在发展环保节能、绿色清洁产业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免烧砖是利用天然砂、水泥等作为主要原料,不经高温煅烧、采用液压全自动砌块砖机生产的一种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保护农田、节约能源、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发展建材总方针。
今后,秦安县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为做大做强地方建材行业树立榜样,为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秦安县工信局
编审:冯喜成 编辑:吴玉杰
秦安县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二)承担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和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城镇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及县政府其它指令性规划。组织指导衔接其他专项规划。
(三)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和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负责有关规划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城乡规划,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
(五)负责全县城市雕塑和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
(六)负责组织城市规划成果的公告、公示及展示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测绘成果的管理、运用和城市地形图的补测更新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