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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清代以前黄河流域的水利法制
第一节 防洪法规
第二节 农田水利法规
第三节 航运管理法规
第四节 城市供排水法规
第五节 水利施工组织法规
第六节 水利管理机构和职官
第二章 清代水情、水官与水法
第一节 水情及水利活动
第二节 水利职官设置
第三节 水利立法
第四节 水利立法思想
第三章 黄、淮、运河河工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一节 河堤修复工程期限及质量管理
第二节 河工料物保证
第三节 施工组织管理
第四节 河工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
第四章 黄、淮、运河河堤养护相关法制和管理问题
第一节 河堤养护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节 盗决河防罪
第三节 防守责任追究制
第五章 河工经费管理
第一节 工程预算的审核、监督和报销
第二节 限制经费浪费的措施
第六章 防洪法执行中的灵活性及河政腐败
第一节 防洪法执行中的灵活性
第二节 河政腐败
第三节 河政腐败的相关因素
第四节 清代防洪法制与河政管理的若干特点
第七章 农田水利法制和渠堰管理有关问题研究
第一节 基层水利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责
第二节 分水制度
第三节 取得水使用权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关罚则
第四节 水事纠纷的特点及解决机制
第五节 农田水利法制和渠务管理的特点
第八章 航运法规的立法成就
第一节 “可柜,不可田”:依法补充和调剂运河水源
第二节 闸坝启闭与漕船期限
第三节 运河维护船只修造及管理责任制
结语
附录水利纠纷案例列举
参考文献
后记
…… 2100433B
《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讲述了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命脉。中国长期以农立国,水利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盛世治水,历代强盛的封建政权都把水利事业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不仅投入巨额的人力、物力、财力兴利除害,而且设置各级各类水利管理机构和官员,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水事活动。清代水利法制与水政史是中国水利史、水利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认真研究。
水利法制与水政史,既是水利管理史,也是法制史,应该视为水利管理史和法制史的交叉领域,其研究对象可概括为古代规范水利活动的立法和司法情况及其内在发展变化的规律。现代水利活动是一个内涵非常宽广的概念,它几乎包括人类所有的与水有关的活动。以现代水利活动及其内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现代水利学科,其专业化水平较高,分工很细。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水利活动的分工要模糊一些。如果大致划分,古代水利活动可分为防洪、农田灌溉、航运、城市给排水等几个大的门类。如果再细分,每个门类又可分为若干具体方面。这些具体水事活动都需要一定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予以规范与约束。这些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构成了不同时期立法及司法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历代水利立法和司法活动及其内在发展变化规律就构成了中国水利法制与水政史的研究对象。
1三门峡水利枢纽:位于山西平陆、河南三门峡市交界处,1960年投入使用 2三盛公水利枢纽:内蒙古磴口,1966年投入使用 3天桥水利枢纽:山西保德、陕西府谷交界处,1977年投入使用 4青...
第2版前言第1版前言第1章 土方工程1.1 土的分类与工程性质1.2 场地平整、土方量计算与土方调配1.3 基坑土方开挖准备与降排水1.4 基坑边坡与坑壁支护1.5 土方工程的机械化施工复习思考题第2...
第一篇 个人礼仪1 讲究礼貌 语言文明2 规范姿势 举止优雅3 服饰得体 注重形象第二篇 家庭礼仪1 家庭和睦 尊重长辈2 情同手足 有爱同辈第三篇 校园礼仪1 尊重师长 虚心学习2 团结同学 共同进...
黄河流域防洪工程征地调查研究
在现行国家征地政策法规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近期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征地投资的咨询及批复意见,考虑黄河防洪工程征地区域特点,研究其实物调查的范围、内容、特点、方法及成果确认的措施。
水泥图书目录
编号 书名 市场价 普通会员价 高级会员价 C001 《新型干法水泥技术》 48 元 43元 38元 C003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与设备》 48 元 43元 38元 C004 《新型干法水泥技术原理与应用》 45 元 41元 36元 C005 《新型干法水泥厂设备选型使用手册》 98 元 88元 78元 C006 《新型干法水泥实用技术全书(上下册) 》缺 400 元 360 元 320 元 C007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耐火材料砌筑实用手册》 15 元 14元 12元 C008 《新型干法烧成水泥熟料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与使用》 48 元 43元 38元 C009 《水泥新型干法生产精细操作与管理》 49 元 44元 39元 C010 《预分解窑水泥生产技术及进展》缺 49 元 44元 39元 C011 《水泥预分解窑生产线培训教材》 15 元 14元 12元 C012 《预分解窑水
《中国水利法制史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饶明奇,河南西峡人,1966年12月生,历史学博士、政治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华水文化专家委员会专家。长期从事历史与文化、水法与水政、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7项,独著或合著出版学术著作8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曾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等职,现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曾获全国水利新闻宣传先进工作者、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荣誉。
本项目研究将系统整合国内外各机构收藏的约2万件清代样式雷图档,以及相关文献、对应的文物建筑测绘和研究资料,按宫殿、园林、行宫、王府、坛庙、陵寝等清代皇家建筑的系列性工程个案分类梳理,建立先进的图文数据库,并在清代建筑工官制度的社会背景下,围绕这些建筑文化遗产的创作主体,即雷氏各代传人展开研究,全面揭示以该世家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古代建筑师在国家建筑活动中的作用,及其设计思想、理论与方法、施工技术、图学、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成就,以期较为彻底地解决中国建筑史学研究长期存在的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克服其中见物不见人以及古代建筑设计理论和方法的失语症等弊端,弥补相关空白或缺环,开拓新的研究方向,推进中国乃至世界建筑史学研究,以及地学、测绘学、工程图学研究,清史研究,相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等跨上新的台阶,为继承和弘扬伟大祖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第一章先秦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早期水官和水利施工组织法规
一、早期河官
二、施工组织法规
第二节防洪法规的萌芽
第三节早期农田水利和航运法规的萌芽
一、农田水利法规
二、早期航运法规
第二章秦汉至魏晋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及水利施工组织法规
一、职官设置
二、水利施工组织
第二节防洪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三章隋唐、五代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
第二节防洪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四节航运法规
第四章宋、金、元时期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职官设置
一、治河管理机构
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三、运河管理机构及官职
第二节防洪法规
一、北宋的治河责任制度
二、金代的《河防令》
三、《通制条格》与元代防洪法规
四、航运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一、北宋的《疏决利害八事》
二、王安石的《农田水利约束》
三、“大放淤”及其成效
四、宋代地方性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法规
五、元代农田水利法规
六、《洪堰制度》和《用水则例》
第四节施工组织法规
一、关于施工人力的征调
二、关于水利工程物料管理的法规
第五章明代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管理机构和职官设置
一、治河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二、运河航运管理机构
第二节“四防二守”制度
一、“四防”制度
二、“二守”制度
三、堤防位置选择
四、修堤取土地点
五、工料准备
六、人力征调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四节航运管理法规
一、专项航运法规
二、综合性航运法规:《漕河禁例》
第五节城市供排水法规
第六章清代水利职官设置与水利立法概述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
一、黄、淮、运河防洪职官设置
二、长江流域防汛职官设置
三、农田水利管理机构
四、南河总督与漕运总督
第二节水利立法活动
第三节水利立法思想
一、重视水利及水利法制工作
二、综合治理大江大河
三、明确职责范围,强化互相监督
四、教化与惩治相结合
五、专制主义思想浓厚
第七章清代黄、淮、运河河工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一节河堤修复工程期限及质量管理
一、河工工期及相关罚则
二、河工质量要求及罚则
第二节河工料物保证制度
一、土料准备
二、官办草柳等料的种植、收割、运送
三、购买料物的要求
四、料物保管不善的处罚
五、对管料官权限的制约
第三节施工组织管理
一、劳力组织
二、承修官和监理官的责任
三、河官离任交接制度
第四节河工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
一、行政处罚
二、经济追赔
三、河工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八章清代黄、淮、运河河堤养护法律制度
第九章清代长江流域防洪法律制度
第十章清代河政腐败及防洪法制特点
第十一章清代农田水利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清代航运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民国水利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新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的成就
参考文献
后记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