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先秦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早期水官和水利施工组织法规
一、早期河官
二、施工组织法规
第二节防洪法规的萌芽
第三节早期农田水利和航运法规的萌芽
一、农田水利法规
二、早期航运法规
第二章秦汉至魏晋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及水利施工组织法规
一、职官设置
二、水利施工组织
第二节防洪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三章隋唐、五代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
第二节防洪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四节航运法规
第四章宋、金、元时期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职官设置
一、治河管理机构
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三、运河管理机构及官职
第二节防洪法规
一、北宋的治河责任制度
二、金代的《河防令》
三、《通制条格》与元代防洪法规
四、航运法规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一、北宋的《疏决利害八事》
二、王安石的《农田水利约束》
三、“大放淤”及其成效
四、宋代地方性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法规
五、元代农田水利法规
六、《洪堰制度》和《用水则例》
第四节施工组织法规
一、关于施工人力的征调
二、关于水利工程物料管理的法规
第五章明代水利法律制度
第一节管理机构和职官设置
一、治河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构
二、运河航运管理机构
第二节“四防二守”制度
一、“四防”制度
二、“二守”制度
三、堤防位置选择
四、修堤取土地点
五、工料准备
六、人力征调
第三节农田水利法规
第四节航运管理法规
一、专项航运法规
二、综合性航运法规:《漕河禁例》
第五节城市供排水法规
第六章清代水利职官设置与水利立法概述
第一节水利职官设置
一、黄、淮、运河防洪职官设置
二、长江流域防汛职官设置
三、农田水利管理机构
四、南河总督与漕运总督
第二节水利立法活动
第三节水利立法思想
一、重视水利及水利法制工作
二、综合治理大江大河
三、明确职责范围,强化互相监督
四、教化与惩治相结合
五、专制主义思想浓厚
第七章清代黄、淮、运河河工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
第一节河堤修复工程期限及质量管理
一、河工工期及相关罚则
二、河工质量要求及罚则
第二节河工料物保证制度
一、土料准备
二、官办草柳等料的种植、收割、运送
三、购买料物的要求
四、料物保管不善的处罚
五、对管料官权限的制约
第三节施工组织管理
一、劳力组织
二、承修官和监理官的责任
三、河官离任交接制度
第四节河工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
一、行政处罚
二、经济追赔
三、河工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八章清代黄、淮、运河河堤养护法律制度
第九章清代长江流域防洪法律制度
第十章清代河政腐败及防洪法制特点
第十一章清代农田水利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清代航运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民国水利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新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的成就
参考文献
后记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