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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 |
报名时间 |
考试日期 |
北京 |
上半年:4月2日-5月11日 |
6月2-3日 |
下半年:9月24日-10月31日 |
11月24-25日 |
|
天津 |
3月4日-6日(建筑工程专业) |
报名时公布 |
上海 |
9月14日-18日 |
11月28-29日 |
河北 |
9月3日-27日 |
11月10日 |
山西 |
2012年3月8日-26日 |
5月19日 |
内蒙古 |
7月10日-8月10日 |
9月8日 |
吉林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辽宁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江苏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浙江 |
2013年3月18日-3月28日 |
2013年5月26日 |
安徽 |
2012年2月20日-3月18日 |
5月11日至18日 |
福建 |
即将公布 |
12月23日 |
江西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山东 |
6月1日-31日 |
10月20、21日 |
河南 |
4月12日-4月20日 |
2012年6月01日 |
湖北 |
2012年6月6日-28日 |
6月10日 |
湖南 |
3月19日-25日 |
6月1日-30日 |
广东 |
省直报名:3月8-31日 |
5月26-27日 |
广西 |
8月27日-9月10日 |
11月3日 |
海南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重庆 |
8月14日-9月10日 |
2012年12月8日 |
四川 |
全年可报考 |
省造价站公布时间为准 |
贵州 |
4月18-5月24日 |
8月26日-31日 |
云南 |
7月2日-24日 |
9月15、16日 |
陕西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甘肃 |
8月1日-9月15日 |
10月(见准考证) |
青海 |
2011.12.10-30 |
3月10日 |
宁夏 |
4月1-30日 |
9月15日、16日 |
黑龙江 |
5月14日-6月30日 |
暂未公布 |
新疆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西藏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兵团 |
即将公布 |
即将公布 |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个别省份《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必考科目,无免考政策。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5、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好基础。
7、工程决算后,要将工程决算单送审计部门,以便进行审计。
8、完成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9、协助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了解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
湖南省2013全国造价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还没打印,现在网站关闭了该怎么办?
申请表的话,是可以在网上下载的,如果有关闭的话:第一:可以首先打电话咨询当地的报考网站寻求解决办法;第二:查看是否有朋友相关的已经打印过,复印下;第三:在网上其他网站寻找申请表进行打印。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
证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9月16日《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将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中的概预算人员资格命名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2005年年底前,中价协拟完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有关换证方面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
预算员和造价员
1、概念不同:预算和造价有着天壤的区别,预算只是造价范围内的一个小科目而已;
2、工作范围不同:预算员强调的主要是预算而非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而造价则比较广泛(可以从事招、投标、审计等)。
3、备案机制不同:预算员只要领了证、章就基本上不管怎么执业,而造价员则要登记注册,由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
区别
能否跨地区承接工程,这是咨询单位的资质,与造价员(师)无关,承揽造价业务,跨地区必须是甲级造价咨询单位。投标时要盖造价师章的,全国各地注册的造价师通用;要盖造价人员章的(不指明要造价师),没有说外地造价员章有效,外省市的造价员章就不行。有的省份不认可外地造价员印章,但是他们会去认可行业的造价员印章。
造价师和造价员
相同点
中国通用;都是搞预结算审计的职业资格。
不同点
级别不一样,师比员高;权限不一样,具体依据每个省的规定,一些省份的造价员可以有编制、审核双重资格,但咨询单位预算成果文件需造价师盖章;代表的能力、水平不一样,造价师相当于高级,造价员只是初、中级。
根本区别
造价工程师属于国家依法设定的执业资格,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是执业市场准入,造价工程师依法具有相应造价文件的签字权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价员是一种岗位设置,造价员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也不是职业资格的市场准入,造价员的职责是协助造价工程师完成造价工作,造价员不具有独立的造价文件签发权。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文件精神,将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课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为加强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2015年人社部拟取消造价员资格,进一步规范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这项举措虽符合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但也要充分估计取消已有百万造价员资格的复杂性,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为此,研究提出造价员职业资格取消后的后续工作方案,通过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调整和优化等级设置、报考条件、专业划分等内容,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为职业资格改革平稳推进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必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土建和安装不能兼报,市政和装饰不能兼报。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各专业统一试题,从中国造价协会统一编制的试题库中抽题组卷(按规定可调整20%,调整部分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20题×1分/题=20分
单项选择题:40题×1分/题=40分
多面选择题:20题×2分/题=4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全部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共2小时。
2、《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例》:
按不同专业分类编制试题,各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1)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30分,闭卷,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2)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例部分:根据图纸,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量、价。共7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两部分合并共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考试方式各省份略有不同,如四川省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已经实行上机考试,系统随机抽题,系统自动阅卷。题型结构、题量、分值都有所不同。一些省份依然采用笔试答题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需参照各省建设工程造价站官方网站公布的考试方式。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相关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围绕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事项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积极沟通,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请各单位和广大专业人士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各地区、各行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各地工程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立即停止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并应做好宣传解释,确保队伍和社会稳定,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各地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对已成为协会会员的造价员要继续做好会员服务。2100433B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真题
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 1分,选对得分,选错不得分,共 30 分) 1.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 (D)组成。 A、建安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等 B、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C、土地使用费及勘察设计费 D、预备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2.以下费用属建安工程造价中其它直接费的是(C) 。 A、施工机械修理费B、材料采购和保管费 C、材料二次搬运费D、生产工人基本工资 3.预算定额基价是指 (B)的人工、 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 A、单位工程 B、分部分项工程 C、扩大分部分项工程 D、单项工程 4.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中的间接费不包括有 (D)。 A、企业管理费B、财务费用 C、其它费用D、现场管理费 5.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采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费用标准,进 行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方法称为( A)。 A、单价法 B、实物法 C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精神,做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衔接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就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作了认真研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复函》,制订了《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现予以发布,敬请关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价协〔2018〕5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已发布施行。我协会作为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做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经请示有关部门,现就造价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
二、废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关于“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应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衔接工作。
四、造价员要适应职业资格管理模式的转变,积极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五、造价员作为专业人员,可自愿加入工程造价行业组织,及时更新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专业水平,适应新形势要求。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9月6日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文件精神,将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课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为加强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2015年人社部拟取消造价员资格,进一步规范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这项举措虽符合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但也要充分估计取消已有百万造价员资格的复杂性,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为此,研究提出造价员职业资格取消后的后续工作方案,通过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调整和优化等级设置、报考条件、专业划分等内容,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为职业资格改革平稳推进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