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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属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及国土整治领域。 一、主要内容 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规划关键问题开展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研究、规划目标及保障措施研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分区及重大工程方案研究、土地开发整理投资需求与效益评价研究、规划图件与成果信息化研究、中外土地整理比较研究等6项专题研究。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规划文本及说明,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以及《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通过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客观形势,测算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制定土地开发整理的战略目标,明确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及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效益,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和引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实现国土资源管理保障经济建设、保护资源的目标,保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项目组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设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测算方法、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布局、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测算方法、规划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系统的总结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技术,并对部分关键技术环节进行了创新,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全面提高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水平。 二、主要特点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我国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第一个专项规划。规划在充分吸收国土资源大调查、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理论研究,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测算模型,实现了全国小比例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精确测算;通过对全国地形地貌与土地开发整理空间分布协调性研究,提出了宏观估算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需求的测算方法,实现了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资金需求估算。 规划内容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方针,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有效地补充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提高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应用推广情况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于2003年3月7日以国土资发[2003]69号文正式颁布,下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成为编制和审批地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主要依据。 2100433B
获奖序号 |
2004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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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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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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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
高向军、郑凌志、殷卫平、王磊、李全人、贾中骥、孟宪素、薛永森、李宪文、项家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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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编号 |
KJ20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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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种 |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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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二等 |
参照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范》上的具体要求
你的内容不是很详细,应该用市政“人工铺装碎石底层”计价是可以的吧。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
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001~2010年) 唐 山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2 0 0 2 年 11 月 1 目 录 前言..............................................................1 (一)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目的 ................................1 (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任务 ....................................1 (三)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2 (四)规划对象 ..................................................3 (五)规划期限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16
XXXXXX工程 监 理 规 划 限公司 XX年 X月 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技 术要求。 以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规范》、《广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和质量评定方法为主要 依据。 (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4)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各项条件及其相关有效的技术文件) 及有关资料(水文、气象、地质等)。 (5)承包单位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6)国家、行业部门及地方等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 二、项目概况、项目组织及主要目标 (一)项目概况 1、 土地整理项目,总造价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方 面: (
据调查测算,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1340万公顷(20100万亩)。其中:
1. 土地整理潜力:全国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潜力约600万公顷(9000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45%。
中国现有农田中普遍存在着田块分割细碎、田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零星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率低,北方农村居民点 “空心村”多,南方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这种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合理规划,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充分利用零星土地,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313.33万公顷(4700万亩)。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约286.67万公顷(4300万亩)。
2. 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全国有宜农土地后备资源4424万公顷(66360万亩),其中宜耕土地后备资源约988万公顷(14820万亩)。可开发补充耕地约586.67万公顷(8800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44%。
宜耕土地后备资源60%以上分布在西北部地区,水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开发利用制约因素多。
3. 土地复垦潜力:全国因工矿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和压占废弃的土地约400万公顷(6000万亩),复垦可补充耕地的潜力约153.33万公顷(2300万亩),占补充耕地总潜力的11%,其中集中连片的约40.67万公顷(610万亩)。
工矿废弃地集中分布在大型矿山和资源型城市周边,主要是几十年来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历史旧帐 。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今后10年,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方向和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对转变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和方式,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的道路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为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资金,为全面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各地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整体推动全国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导作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步健全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为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障。
不利因素:人口持续增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增加,补充耕地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土地粗放利用的观念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扭转,引导土地开发整理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还需要做出艰苦的努力;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补充耕地的成本提高,难度逐步加大;优质耕地集中地区占用耕地量大,后备资源集中地区水、热条件差,补充优质耕地、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更加繁重。
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国家加强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调控,制定并实施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有效组织实施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形成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了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开展了资源调查评价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补充了耕地数量,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1997-200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国累计补充耕地84.93万公顷(1274万亩),平均每年21.23万公顷(318万亩)。其中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8.27万公顷(424万亩),开发补充耕地56.67万公顷(<è/font>850万亩)。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了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平衡。
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耕地生产能力。结合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广泛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稳步提高了土地质量,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了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
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了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经济效益明显;扩大了就业空间,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有组织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重开发、轻整理和复垦”、“重数量、轻质量和生态”的问题;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缺少土地开发整理专项法规,规范化管理还不够到位;资金投入不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社会化产业化有待进一步推进。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1. 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任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在不计生态退耕的情况下,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 坚持集约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和对工矿生产建设中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3. 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正确处理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土地开发要做好调查评价、论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灌溉条件,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禁止毁林开荒、陡坡开垦、乱垦草场和破坏天然湿地。
4. 坚持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要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