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属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及国土整治领域。 一、主要内容 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规划关键问题开展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研究、规划目标及保障措施研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分区及重大工程方案研究、土地开发整理投资需求与效益评价研究、规划图件与成果信息化研究、中外土地整理比较研究等6项专题研究。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规划文本及说明,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以及《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通过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面临的客观形势,测算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制定土地开发整理的战略目标,明确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及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效益,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和引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实现国土资源管理保障经济建设、保护资源的目标,保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项目组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设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测算方法、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布局、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测算方法、规划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系统的总结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技术,并对部分关键技术环节进行了创新,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全面提高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水平。 二、主要特点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我国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第一个专项规划。规划在充分吸收国土资源大调查、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理论研究,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测算模型,实现了全国小比例尺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精确测算;通过对全国地形地貌与土地开发整理空间分布协调性研究,提出了宏观估算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需求的测算方法,实现了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资金需求估算。 规划内容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方针,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内涵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有效地补充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提高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应用推广情况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于2003年3月7日以国土资发[2003]69号文正式颁布,下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成为编制和审批地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主要依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