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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办公室,财务等
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汪志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城镇规划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全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城市化进程,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依据法规授权组织制订本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负责全县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和建设工程招标进行指导,指导监督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及土程质量和安全;草拟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管理规定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市政设施、城市防汛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五)综合管理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六)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负责装饰装修业(包括室内、室外装修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境外企业进齐承包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参与境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及妇女工作。
(八)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连续8年被齐河县委县政府授予“行风免评单位”; 连续17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德州供电公司授予“先进单位”,2009年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授予“农电先进单位”。2100433B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引黄灌区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节约用水政策、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高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向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排污、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应事先征得水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办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际间的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
(七)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多种经营工作。
(八)编制、审查市县内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
(九)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县内主要河道、水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乡镇供水。
(十一)主管全县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的水源、水利工程经营性收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定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四)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较大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司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一流管理县供电企业”、“先进县供电企业”、“无违章县供电企业”;被德州市授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