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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督察督办、保密、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综治、信访、双拥、文明创建、机关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起草地方性水利规范化文件和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人事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干部考察培养、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规划计划与工程建设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蓄水安全鉴定和重要河湖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重大技术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会计核算中心)。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中央、省、市、县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系统贯彻实施财政、税费、价格、信贷等政策。负责全县水规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水利运行管理股。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湖、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六)综合股(水土保持股)。负责水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工作及其监督。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利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规定承担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监督实施。
(七)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处理抗旱期间跨镇用水纠纷。
(八)河长制工作股。承担河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抗旱规划等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
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线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地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呵呵,这也不奇怪!农业是国家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林业则和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考虑到以上因素,再加上我国各地的农业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水利局合并,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
水利局比较复杂,内部有水政、渔政、堤防、工程建设、规划等等科室,一般带有行政职能的像渔政、水政等会划为参公,有些科室像堤防管理等会划为全额事业,但除设计室外,一般都会是事业编制。总体来说,事业编为主,...
一、这是某县水利局职能,供你参考:〔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期规划,组织...
加强水土保持 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以全椒县为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土地的无序、盲目的开发,造成严重的水土资源浪费.介绍了全椒县的水保形势,着重论述了多年来在加强水土保持和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努力探究出一条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路子.
xx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第 1 页 共 6 页 总结范本: _________ xx 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2 页 共 6 页 xx 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 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坚 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性教育活动为契机,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 治水思路,以加强工程建设、加快改革步伐、转变用人机制、创造良好 效益为重点,有力地推进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通过全县水利战线广大 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防汛抗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政执法、招 商引资、水管体制改革以及自身建设等方
唐玉阳,全椒县林业局局长。
2019年11月19日,获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一)办公室(人秘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报刊、机关学习和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电话、网络、水电、卫生、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林业普法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配合监督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协助做好机关及下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党风廉政、文明创建、党建、党务和工会等工作。
(二)财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局属部门预算,指导下属单位编制部门预算。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项林业专项资金及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县级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计划财务各项统计和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承担全县林长制改革推进工作。贯彻落实县级以上林长制会议、文件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
(四)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发展战略,拟定全县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造林绿化、森林培育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智慧林业建设。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使用和种质资源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生态扶贫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森林资源林政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承担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并监督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
(六)国有林管理股。负责对局属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南屏山森林公园的管理,对国有林场(苗圃、南屏山森林公园)的计划、生产、业务、技术进行指导与管理工作;承办国有林场各项林业生产作业的审批与生产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负责国有林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
(七)林业产业项目股。负责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筛选、编报工作。指导、协调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林业产业发展调研,监督、指导各产业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