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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引用文件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引用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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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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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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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定额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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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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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期造价信息

  • 2009年1 期造价信息
  • 12009年第1期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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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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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内容范围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规定了火力发电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等。《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适用于电力工业火力发电企业在生产、设计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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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标准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计算方法

1

5取水定额

2

6定额使用说明

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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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引用文件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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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制定过程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编制进程

2009年12月15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20091260-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2年6月29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3年1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02)。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修订情况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与《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修改了火力发电企业取水量定额指标;对《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02)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志轩、安洪光、潘荔、祝宪、白雪、任淑敏、赵荧、那小桃、张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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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意义价值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1-2012)是在总结开展工业用水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而制定的。旨在为高用水行业制订节水规划提供可靠依据,为合理编制用水计划提供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推行企业节水管理的重要依据。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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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引用文件文献

火力发电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第1部分设计分册 火力发电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第1部分设计分册

火力发电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第1部分设计分册

格式:pdf

大小:4.4MB

页数: 307页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设计分册 1 概 述 自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 办公厅相继颁发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 2006)8 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 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在近年来全国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和优质工程检查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电力工 程项目存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系统性不强,各质量主体责任不够 明确,执行内容不够完整,部分执行“强条”情况无执行记录,难以事后监督检查, 质量验评主控项目执行深度不够和偏重于事后控制等问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 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对“强条”的执行与检查极为不便,往往有所忽视,执行过 程中偏差、遗漏及违反“强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电力工程各建设、设计、施工

火力发电工程新旧版调试工程概(预)算定额对比分析 火力发电工程新旧版调试工程概(预)算定额对比分析

火力发电工程新旧版调试工程概(预)算定额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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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4.4MB

页数: 3页

通过对新旧版调试工程概(预)算定额的对比分析,用具体数据说明新定额的颁布实施对调试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概(预)算造价的影响程度,为正确理解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新版调试定额及调试费用的计算提供帮助。

取水定额—第27部分:尿素内容范围

《取水定额—第27部分:尿素》(GB/T 18916.27-2017)规定了尿素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取水定额—第27部分:尿素》(GB/T 18916.27-2017)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尿素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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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内容范围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规定了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适用于以煤和天然气为原料的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合成氨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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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制定过程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编制进程

2014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20140543-T-469)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7年5月12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7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实施,全部代替标准《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06)。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按照《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修订情况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17)与《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8-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渣油为原料的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要求;将原料煤划分为无烟块煤(型煤)、烟煤、褐煤,分别提出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要求;调整了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指标。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占高、李玉顺、陈林、白岩、李永亮、周俊华、王立庆、李东升、顾朝晖、崔增涛、邓万明、王辉、罗大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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