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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准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准入、退出条件和政府收购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储备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市属房改单位:职工的增量补贴归集、管理,存量补贴兑现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草拟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登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投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参与、指导、协调全市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地下管线敷设的综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七)承担规范、协调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协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协调指导小城镇和村寨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劳务、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活动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九)承担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
(十)负责行业管理和行业企业资质审核及从业人员从业规范工作。
(十一)负责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并对城建资金的使用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
(十二)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管;负责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的评审及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建筑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返还和使用工作;负责审查本市辖区内建筑节能方案;指导市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及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房屋产权产籍及其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房产转让、租赁、抵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房产评估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核发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测绘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及白蚁防治工作。
(十六)负责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受理廉租住房的社会捐赠,并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指导公有住房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信息、保密、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住建局系统的党建、理论学习、职称评定、知识分子和老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综合协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城建房开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拟定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立项和可研的审查、审批或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设工作;负责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使用权的运行监督;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拟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企业的资质初审、登记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质的审查及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单位经营活动及年度开发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宅小区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居住小区和住宅开展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三、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全市公租房政策的执行,拟定相关管理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处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租房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及管理;负责公租房配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租金减免管理;负责公租房的准入、退出和政府收购管理等;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发布等;负责受理公租房的社会捐赠,并办理相应的接收手续;负责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负责房屋交易管理。
四、建筑施工管理站
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执行;协助审核办理区域内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备案及区域内建筑企业资质(含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做好整顿和打击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建筑市场诚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对本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建档案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规章制度;协助做好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协调解决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做好建筑施工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建筑施工远程监控管理和安全动态平台管理工作;配合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负责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及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工作。
六、村镇建设管理站(危改办)
协助做好全市建制镇、村镇、村庄、重点镇及中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好小城镇和村庄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村镇试点建设及村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计划安排和使用;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协助实施全市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及全市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工作;指导好政府用于补助农村住房保障的专项经费使用。负责对全市老楼危楼的安全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档案;指导责任单位(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老楼危楼安全隐患。
七、房改办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各房改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属房改企业单位职工的增量补贴归集、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审批兑现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工作;负责各房改单位公有住房《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资料收集和《清镇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的审核办理工作。
八、房屋交易中心
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转让过户审核、房地产抵押登记;开展房地产交易服务、咨询、评估、置换、拍卖等工作;负责房产信息收集发布、房地产展示展览,负责房地产权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
九、行政审批科
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落实各级各项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作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减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在“一张蓝图”基础上的多规合一工作。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成”互联网 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专项行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度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地方海事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配合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非现场执法、信息化移动执法和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市公路管理所
按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境内地方公路进行管理,打击和处罚各种破坏公路的行为;承担公路灾害抢修与保持畅通;承担对地方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和维修以及地方公路的绿化和美化;负责对各种超限车辆的查处。
市社会客车站
负责对市境内车场(站)的管理、承担车辆进出场有关费用的征收;负责对客运车辆危险品的检查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
清镇市暗流河流域干河河道治理工程于2011年6月25日开工建设,本工程位于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镇迎燕村,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暗流河支流干河,干河为暗流河一级支流,流域面积71.8km,主河道长31.6km,平均坡降7.25‰,本次治理上游河段。工程总投资30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7万元,贵阳市级配套资金24万元。治理河段为迎燕水库放空隧洞出口下游约100m处至头道河烂坝处共2132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护岸2098m,河道清淤172m。项目治理后保护人口200人,保护农田450亩。
我市共有8条河流进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目前已有一条河流治理工程开工,3条河流治理工程进行勘测设计。干河河道治理工程是我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第一条河流,本工程的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市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全面进入实质性阶段。 2100433B
(一)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落实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提出市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
(五)承担交通战备职责。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市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七)承担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路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危化品运输、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渔船检验及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
(九)落实交通科技和信息化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责调整。
1.将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原市农业局(市扶开发办公室)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职能转变。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服务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