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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国华,房地产法律专家,拆迁专业律师,国家拆迁法律制度研究课题小组组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东城区首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专职律师,合伙人。山东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主要业务方向: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拆迁安置、土地出让、物业管理、工程建筑和房产纠纷等。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深圳卫视、《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嘹望东方周刊》、《国际先驱导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周末》、《中国财富》、《泰晤士报》、《联合早报》和《中国时报》等国内外诸多媒体曾对其事迹或办理的经典案件等予以报道。
为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和指导性案例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方面的独特作用,形成满足读者需要和方便读者阅读的长效机制,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文章和指导性案例进行整合并独立编辑成书。
第一章 房屋拆迁许可篇
1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否必须符合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para" label-module="para">
2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否需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para" label-module="para">
3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必须依据听证笔录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4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需要对申请拆迁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para" label-module="para">
5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向土地储备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6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向不存在的单位发放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7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在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没有落实的情况下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8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9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para" label-module="para">
10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是否需要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para" label-module="para">
11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是否可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12 市辖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否可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para" label-module="para">
13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在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收回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para" label-module="para">
14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听取建设用地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para" label-module="para">
15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用地是否需要听取建设用地范围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para" label-module="para">
16 拆迁范围是否可以超越市、县人民政府计划、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para" label-module="para">
17 拆迁人是否可以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para" label-module="para">
18 拆迁人是否可以超越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实施拆迁"para" label-module="para">
19 拆迁开始后,拆迁人停止拆迁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被拆迁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章 房屋拆迁估价篇
20 拆迁当事人是否可以单方面确定估价机构"para" label-module="para">
21 拆迁当事人是否可以在拆迁开始之前委托估价机构"para" label-module="para">
22 估价机构是否必须以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颁发之口为估价时点"para" label-module="para">
23 估价机构是否应当优先选取市场比较法作为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方法"para" label-module="para">
24 估价机构是否可以将被拆迁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分开评估"para" label-module="para">
25 估价机构是否应当根据现场勘察笔录作出估价报告"para" label-module="para">
26 未经送达的估价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para" label-module="para">
27 未经至少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的估价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para" label-module="para">
28 超过有效期限的评估报告是否可以继续使用"para" label-module="para">
29 估价专家委员会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中签名人数是否应当为单数"para" label-module="para">
30 拆迁当事人高于拆迁评估价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章 房屋拆迂补偿篇
31 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是否可以买卖拆迁范围内的房屋"para" label-module="para">
32 拆迁开始后,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出租拆迁范围内的房屋"para" label-module="para">
33 哪个单位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para" label-module="para">
34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应当如何确定"para" label-module="para">
35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面积,应当如何确定"para" label-module="para">
36 拆迁人是否可以剥夺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para" label-module="para">
37 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要求现房安置"para" label-module="para">
38 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要求原地安置"para" label-module="para">
39 被拆迁人按照市场评估价取得货币补偿后,是否可以购买拆迁人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安置房屋"para" label-module="para">
40 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是否应当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1 房屋拆迁中涉及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2 房屋拆迁中涉及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3 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拆迁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4 拆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房屋,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5 拆迁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已经出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6 拆迁属于历史遗留的手续不全的房屋,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7 拆迁历史遗留的登记为住宅但实际为经营性用房的,拆迁人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48 拆迁经社会主义改造的经租房的,应当如何支付补偿"para" label-module="para">
……
第四章 房屋拆迁协议篇
第五章 房屋拆迁裁决篇
第六章 房屋拆迁执行篇
第七章 征地补偿安置篇
第八章 实用法规及工具箱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地址是:珠海路1117电话:(0431)88556000
一般遇到争议性问题时才会涉及到这,首先看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如果不能通过双方沟通解决,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指定的仲裁单位给予仲裁,如果当事人双方由一方不满足仲裁结果,则根据合同规定,想指定法院机关...
只要在诉讼期内,时间安排有法官掌握,决定,当事人可以多与法官联系咨询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一书,介绍了房屋征收中的概念和制度、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与范围、房屋征收评估问题、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补偿决定、强制拆迁问题、房屋征收中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房屋征收中的文书共九章。本书在内容组织上主要有四个版块,分别是:现实困惑、律师答疑、法条链接、法理荟萃。
第一章房屋征收中的概念和制度——房屋征收拆迁知识入门必备
◎对房屋进行征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负责房屋征收的政府是哪一级政府?
◎征用是怎么回事?与征收有何不同?
◎我国现阶段的房屋征收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在房屋征收中,补偿款应给谁?
◎房屋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是否属于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工作具体由谁来运行操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进行
一些征收工作吗?
◎可以因修建发电站而对居民房屋进行征收吗?
◎因扩建校舍对居民房屋进行征收合法吗?
◎棚户区改造属于合法的房屋征收的情形吗?
◎对危房进行改造属于合法的房屋征收的情形吗?
◎旧城区改建应符合哪些条件才属于公共利益的
需要?
◎什么样的房屋属于危房?
◎银行扩建营业用房是否属于为公共利益"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章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初步了解政府拆迁工作的途径
◎谁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征求民意吗?
◎被征收人人数众多的,征收决定如何作出?
◎老百姓如何参与补偿方案的制定?
◎什么情况下会召开补偿方案听证会?
◎房屋征收听证会的召开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旧城改造中未经听证制定的补偿方案有效吗?
◎对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救济?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是在征收决定做出后才准备吗?
◎房屋征收决定确定后,应该公告吗?
◎房屋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也一同被收回了吗?
◎对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房屋征收部门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应该做相关的
调查吗?被征收人有义务配合吗?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扩建房屋的,会得到增加
的补偿吗?
◎补偿方案制定经过哪些程序?
第三章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与范围——事关被征收人利益的大事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几种?
◎业主可以要求自己决定补偿方式吗?
◎选择产权调换应注意哪些问题?
◎被征收人是否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
组合的补偿方式?
◎什么是回迁权?“回迁”是一种补偿方式吗?
◎被征收人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支付?
◎对于商业用房征收补偿包括停产停业的损失吗?
◎对于个人住宅被征收的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吗?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偿情况及时公开吗?谁来
监督他们对补偿费用的使用?
◎对共有房屋,补偿应该怎么进行?
◎对于抵押了的房子如何进行补偿?
◎对院落是否应当补偿?
第四章房屋征收评估问题——拆迁时应做到对房产评估心里有数
◎如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流程是什么样的?
◎如何选定评估机构?
◎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时如何解决?
◎如何认定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违法
建筑是否应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中由谁负责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
◎不同的补偿方式评估目的有何不同?
◎以什么为依据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房屋如果存在租赁、抵押等情形会影响评
估价值吗?
◎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适用哪种评估方法?
◎何谓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
◎房屋评估、鉴定费用由谁负担?
◎评估专家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何?
◎房地产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如何提供评估报
告?
◎县政府能否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其做出的报告
进行解释说明?
第五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补偿决定——房屋征收各方利益的协调与确定
◎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其包含哪些内容?
◎补偿协议可以采用口头的形式吗?
◎受到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因重大误解签订了补偿协议的,怎么办?
◎父亲替儿子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一方违反补偿协议,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多次都没达成补偿协议的,怎么办?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怎么办?
◎补偿决定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补偿决定是否需要公告?公告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如何判断补偿决定是否公平合理?
◎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如何救济?
◎得到补偿后,被征收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第六章强制拆迁问题——新条例让“强制拆迁”不再是“强拆”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法院能否在发出公告后立即强拆,其法定程序是
怎样的?
◎断水断电,这样的手段合法吗"para" label-module="para">
◎国土资源局有权对农村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吗?
◎违法建筑,谁来执行强制拆迁"para" label-module="para">
◎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是否会受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哪一主体应承担强制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para" label-module="para">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必须提交哪些
材料?
◎对于什么样的征收补偿决定,即使政府申请强制
执行也不会被法院批准?
◎执行强制拆迁具体由谁来进行?
第七章房屋征收中的行政复议——百姓拆迁维权路径之一
◎什么是房屋征收行政复议?
◎租房者可以作为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申请人吗?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是哪个行政机关?
◎不服房屋征收决定去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怎么办?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遇到哪些情形时应终止?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吗?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收费吗?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能调解吗?
◎申请人既不起诉也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后果
如何?
第八章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百姓拆迁维权路径之二
◎房屋征收纠纷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对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法律是怎样规
定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有期限限制吗?
◎被告逾期提交证据会怎么样?
◎被征收人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强制拆迁损害赔偿原告要求重新鉴定需提交什么
证明?
◎被征收人应该如何在行政诉讼中把握和运用证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如何填写律师授权委托书?
◎违章建筑被政府拆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房屋征收案上诉后仍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要求先予执行被征收房屋?
◎在房屋征收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吗?
第九章房屋征收中的文书——拿来即用的拆迁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
◎行政撤诉申请书
◎行政上诉状
◎行政申诉状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申请书
◎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证据保全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证人出庭申请书
◎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申请书附录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1年1月21日)2100433B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的六种锄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姻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吋应该参照。
本套丛书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进舶醋陛案例和相关参考案例,通过对同类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丛书体例如下:上篇为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下篇为审判依据,收录了包括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军要的司话审对政策和文件,它们在司法审议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办案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