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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控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价格听证会,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
(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五)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危机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七)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及县(市、区)的价格、收费争议,指导价格协会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财务、固定资产、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二)综合法制科
组织全市价格政策调查研究,拟定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目标;组织价格听证;草拟综合性价格和物价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宣传物价政策、法规;办理提案、议案工作。
(三)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收费政策和法规;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中介服务、医疗、教育等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管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依照管理权限核定或审核上报新增行政事业性、经营(中介)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组织清理整治乱收费。
(四)价格管理科
管理国家列管的商品价格和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资源环境价格;管理水、电、管道燃气相关的工程安装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管产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定或核准市管商品价格、经营差率;管理全市土地基准地价、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对价格异动商品进行论证,提出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方案。
(五)价格调控基金管理科
落实全市范围内价格调控基金项目、标准的实施方案,提出价格调控意见;负责市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
(六)市场价格监管科
负责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收费的价格监管;监管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价格自律,协调价格争议;负责市场价格的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组织价格诚信、明码标价等工作。
(七)价格检查局
负责制定价格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执行情况;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监督县(市、区)开展价格检查工作。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韶关市物价局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反价格垄断、市场价格监管、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应对处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价格检查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关于市区公交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公共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武广韶关火车站至韶关火车东站公交快线票价的请示》等收悉。根据市政府十二届35次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局制定的韶关市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经审核,现就新开通公交线路和调整部分公交线路票价等问题通知如下。
新开通公交线路票价
1、22路(韶关火车站至韶关火车东站)公交线路,单向里程13.5公里,空调车全程票价2.00元/人·次;
2、23路(韶关火车站至曲江江畔花园)公交线路,单向里程21公里,非空调车全程票价2.50元/人·次;
3、24路(中山公园至曲仁中学)公交线路,单向里程14公里,空调车全程票价2.00元/人·次。
延伸公交线路票价
1、1路公交线路,由电视台延伸至浈江区碧桂园,单向里程12.85公里,非空调车全程票价维持原1.50元/人·次不变;
2、17路公交线路,由森鑫汽车城延伸至韶关火车站,单向里程18.6公里,非空调车全程票价维持原1.50元/人·次不变。
非空调变更为空调车票价
黎市、坝厂、陈江、雄鹰四条专线非空调车变更为空调车,票价由现行1.50元/人·次统一调整为2.00元/人·次。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起始站名为“火车站”的全部变更为“火车东站”。
五、以上规定于2009年12月26日起执行。
附件:韶关市区各线路公共汽车票价标准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交 票价 通知
韶关市区公共汽车票价标准表
(从2009年12月26日起执行)
线路 |
起始终点站 |
单程里程(公里) |
是否 空调 |
票制 |
计算 单位 |
票价(元) |
1 |
森鑫汽车城→碧桂园 |
9.8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2 |
火车东站→市机电技工学校 |
10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3 |
火车东站→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
9.7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4 |
火车东站→冶炼厂(四村) |
12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5 |
火车东站→西联 |
1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6 |
火车东站→曲仁五矿 |
8.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7 |
中山公园→市高级技校 |
10.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8 |
火车东站→无线电五厂 |
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9 |
火车东站→四一九医院 |
7.2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10 |
森鑫汽车城→四一九医院 |
10.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1 |
火车东站→武江监狱 |
9.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2 |
火车东站→火车东站(环城线) |
10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3 |
森鑫汽车城→水上世界 |
9.9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14 |
水上世界→宝丽花园 |
11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5 |
粤北技校→四一九医院 |
12.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6 |
森林公园→水上世界 |
12.7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17 |
火车站→启明北路 |
18.6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18 |
华泰花园→浈江北路 |
8.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9 |
启明北路→甘棠 |
19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0 |
粤北技校→鸿发花园 |
13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21 |
龙洲岛→龙洲岛(环城东西线) |
11.1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2 |
火车站→火车东站 |
13.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3 |
火车站→曲江江畔花园 |
21 |
一票制 |
人·次 |
2.50 |
|
24 |
中山公园→曲仁中学 |
14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30 |
火车东站→韶钢 |
22 |
是 |
全程 |
人·次 |
3.00 |
31 |
分段(韶冶) |
人·次 |
2.00 |
|||
坝厂 |
中山公园→坝厂 |
20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陈江 |
火车东站→陈江 |
17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湾头 |
火车东站→湾头 |
13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糖寮 |
火车东站→糖寮 |
18.25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
雄鹰 |
中山公园→雄鹰水泥厂(山子背) |
13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犁市 |
火车东站→韶关监狱 |
15.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广州市物价局
广 州 市 物 价 局 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穗价〔 2010〕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 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使物业服务收费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的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 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制 定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
资阳市物价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资 阳 市 物 价 局 文件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资价费〔 2005 〕 81 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物业服务等级收费 标准》的 通 知 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 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和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制定了《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 则》、《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 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 1 、《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 、《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
邵阳市物价局 成立于1984年,1986年与原邵阳地区物价局合并,物价局现有工作人员110人,设置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四个单位。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基旺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玉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立新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 烈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开谱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夏建荣
近日,韶关市测绘院工会获得了韶关市总工会授予的“韶关市先进职工之家”的称号。近年来,在上级领导和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局工会的关心指导下,该院工会认真贯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测绘院实际,认真履行职能,集聚了人气,凝聚了人心,有力地推动了测绘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建好“先进职工之家”,韶关市测绘院工会着重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切实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建职工温暖之家。二是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让职工处处体会到单位集体的力量,建职工团结之家。三是积极构建院党支部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配合院党支部完成了走近职工、团结职工、领导职工的群众路线工作,建职工稳定之家。四是提高职工处理院业务的执行力,引导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建职工效率之家。五是倡导职工履行社会职责,展现测绘人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建职工思想之家。
“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称号既是对该院工会过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接下来工会工作的更高要求。韶关市测绘院工会接下来将为全院干部职工营造和谐、温暖和团结的职工家园而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