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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望林(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熊定元(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局党务工作;分管建筑消防验收和县城供水监管工作;
刘志强(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商品房开发管理工作;
刘建新(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安全生产、防雷、建筑节能、装饰装修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黎圣义(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物业管理、老楼危楼监管、老旧小区改造和白蚁防治工作;
邹宏建(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建筑业管理、行政服务、工程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工作;
付志强(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招商引资、办公室、机关后勤、税收、财务和人防工作;
李昱(党委委员):负责江南建筑设计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务环境工作;
黄丽婷(党委委员):分管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评估监管、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黄细根(党委委员):分管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材料检测中心工作;
付时金(党委委员):分管档案、老干、机关支部、计划生育工作;
黄朝辉(党委委员):分管工会、村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包村扶贫和人武工作;
罗卫华(党委委员):分管党建、社区服务、消防审查和工业园分局工作;
应发生(正科级干部):协管档案、老干、机关支部工作;
黄增华(正科级干部):协管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安全生产、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工作;
周文金(正科级干部):协管建筑业管理、行政服务、工程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工作;
刘隆兰(副科级干部):协管招商引资、办公室、机关后勤、税收、财务工作;
杨运牯(副科级干部):协管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材料检测中心工作;
付中华(副科级干部):协管工会、村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包村扶贫、人武和县城供水监管工作;
聂长船(副科级干部):协管工业园建设分局和建筑消防验收工作;
游柏祖(副科级干部):协管商品房开发管理工作;
张振群(副科级干部):协管老楼危楼监管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付仁根(副科级干部):协管物业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
(一)人秘股。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监察、信访、综治和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网络信息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考评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外部审计、财务检查和整改工作;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统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管理活动;承担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建管股(行政服务股)。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工作;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等各类资质和执(从)业资格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建筑业从业队伍及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指导县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与安全及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和须报上级部门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提供行业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区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运行、服务工作和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协助卫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城区供水水质安全。
(三)城乡建设股。承办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投融资的城市道路、排水排污、桥涵、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园林、公共停车场以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承担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工程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统计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全县厕所革命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管理股。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行为;对全县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预(销)售资金、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制定。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综合业务股(物业管理股)。负责制定人防建设规划、人防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装饰装修行业法规、规章,编制实施全县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装饰材料的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等工作;负责全县装饰装修企业管理和其工程项目的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老楼危楼进行核查建档备案并提出整改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白蚁蚁情调查监控和白蚁防治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负责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负责拟定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城乡建设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装修装饰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住房、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县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县城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全县城建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三)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
(四)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行为,对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商品房预(销)售、预(销)售资金、合同备案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拟定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六)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装配式建筑工作;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对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监管;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防雷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规范实施和防雷验收。
(八)制定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管理,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九)负责拟定人民防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指导和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依法收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监管县城区供水企业和供水工作。监督检查城区供水企业规范化管理运行、服务工作和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一户一表”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协助卫健、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城区供水水质安全。
(十二)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三)负责指导县城区域内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县本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白蚁防治及公共建筑、新(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1.承担原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建设职责。
2.划入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制定全县房地产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全县房地产行业物业管理、市场规范,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职能。
3.划入县住房保障管理局的行政职能。
4.划入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房屋拆迁监督管理职能。
5.划入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
6.划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制定人防建设规划、人防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7.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规定需要取消、下放、调整的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上高县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江西上高县振宏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上高县工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木材,竹材加工机械的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主要产品有BXQ13系列有卡旋切机,BQ28系列无卡旋切机,2M69磨刀机,BJ系列单板剪板机,BJB系列电动卷板机.公司生产的机械严格按工艺实施,质量有保证,并且有完善的售后体系.企业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论证,并获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
成果登记号 |
19850046[01117]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上高县瑶兰埚地下河截流工程勘察研究 |
第一完成单位 |
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水文地质大队 |
主要完成人 |
袁忠强、丁汉文、韩学海 |
主题词 |
地下河;工程地质勘察;岩溶水文学;坝址;江西;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