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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以及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起本县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信息科,进一步推进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县在2008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中被评为良好单位。目前,本县配备了8名专职工作人员、10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综合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9年底,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崇明实际情况,今年着力抓好《条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巩固和提高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分别于2009年7月和8月召开 “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推进会和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会,对全县各乡镇、委办局、县政府直属单位和在崇市属有关部门的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公开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12月组织部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旁听信息公开案件的庭审,提高本县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不断完善网络体系。目前,本县338个村(居委会)已纳入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了县、镇、村的互联互通。
3、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评估和公众评议。2009年本县对公文备案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通报,并指导各乡镇制定网站群的信息报送、统计、考核工作制度。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
1、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档案馆、图书馆、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信息苑、热线电话、短信平台、市民信箱、政府公报、广播电视等公开渠道和载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居委会、乡镇一门式办事场所,方便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
2、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2009年5月崇明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结构,所有办事类项目按照办事部门、行政审批、市民办事的办事类别、企业办事的办事类别等进行分类汇总。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增设“政策解读”、“统计信息”、“工程招标”等子栏目,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统计功能,更便捷地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各项统计指标。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09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35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增加23.3%。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8条,占8.7%;规划计划类信息239条,占10.5%;业务类信息845条,占37.0%;机构职能类信息233条,占10.2%;其他类信息769条,占33.7%。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教育质量监控、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校园安全等方面,如 《2008年崇明县教育工作报告》、《崇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崇明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崇明县教育局关于2009年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医疗方面的信息。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制定的2010年崇明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县乡村医生及村级卫生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公开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如《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关于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批复》等。
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崇明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水务局制定的崇明县2010年度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09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1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1件,占38.3%,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6件,占7.4%,通过信函申请的有29件,占35.8%,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5件,占18.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69.1%是涉及动拆迁管理和土地规划管理,其余是涉及就业、工程建设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1件。
在已经答复的8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50件,占61.7%,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土地规划管理、就业类等信息。
其他情况31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件,占总数的3.7%,主要涉及工作业务等信息;“信息不存在”9件,占总数的11.1%,主要涉及动拆迁管理、工程建设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9件,占总数的11.1%,主要涉及由其他行政部门制作的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8.6%主要涉及动拆迁管理等信息;“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1.2%,涉及动拆迁管理;“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2.4%,主要涉及动拆迁管理、土地管理等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本部门办理了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09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34.2元,其中检索费15元,邮寄费13.6元,复印费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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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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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报告全文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要
2013年,崇明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本市当前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立足政府行政职能,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把握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着眼政府自身建设,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公开效果和社会反响。
(一)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部门,拓展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形势需要,我县适时调整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社会民生等部门列入其中,进一步充实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和公开平台之间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单位的职责,建立并完善了高效、严格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提交、审批、发布机制。
三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集中受理制度。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和指向部门分发到有关部门,并对受理答复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环节的部门协作,建立签报制度,将每个申请办好办实。
(二) 深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项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开了县本级和45家预算主管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等信息,实现了县乡两级“三公”经费全公开。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县乡村各级部门分别公开本部门负责的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情况。
二是主动服务农村居民。农村人口占据我县常住人口的很大比重,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的服务对象。我县通过乡村两级组织的公示栏、社区广播、农民一点通等农村居民方便接受的方式宣传惠农政策,公开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和缴费、发放标准的变动情况,保证了农村地区居民方便获取关系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民生保障类信息公开。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新开设民生保障类信息专栏,廉租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从申请到选房全过程实行网上公示,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公众普遍关注的来沪人员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等方面政策调整的情况。通过政务微博、崇明人才网发布各类就业、培训信息。
(三) 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海崇明”门户网站继续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职责。门户网站通过加大投入,招聘专业人才,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变化对栏目进行了增设、撤并等优化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门户网站对其它媒体信息进行收集再整理并发布,有效弥补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的现状。
二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上海崇明”宣传影响力。在新浪、腾讯、东方网都开设了微博账号,策划了“美丽崇明随手拍”等多项主题活动,并被腾讯网评选为“2013年政务微博新秀”。为回应公众关注,突出我县特色,食药监、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还各自开通了微博。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需要稳定高效的工作网络,8月份我县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培训,累计参加培训的达到300多人次,增加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了公开意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及时传达最新的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每个季度的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梳理,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8条,占5.6%;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占3.7%;规划计划类信息55条,占4.5%;业务类信息941条,占77.8%;其他类信息101条,占8.3%。
(一) 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生态岛建设,加大县内重大活动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和森林旅游节等活动前后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报刊、电视台、政务微博等多种媒体介绍活动情况,主动展示崇明形象。
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县政府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崇明县关于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县规划土地局公开了《崇明县进一步加强土地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崇明县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选用管理办法》。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要求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公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围绕崇明县生态岛建设公开了《上海市崇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崇明县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每月公开本县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和相关分析,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农业生产有关数据,按季度公开节能降耗、居民消费等统计数据。公开了《2012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报告。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公开了县级和县政府各部门财政收支预算表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审计局公开了各预算主管单位2012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崇明县审计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文件。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崇明政府采购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流程,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的资料下载、结果查询等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招标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县政府部门都公开了各自负责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受理时限等关键信息,同时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预受理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供办理状态查询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宅基地审批情况。县发展改革委网站提供项目审批状态查询,并公开了项目核准、备案结果。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的“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多个栏目,公开本县范围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各类建设项目信息。通过“实事项目”专栏,公开了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按照时间节点更新项目工程进展。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力度持续推进拆旧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县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通知》等文件。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县教育局公开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数量、就近对口入学信息和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了《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崇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科德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卫生局公开了《2014年崇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本县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和崇明人才网不定时发布本县范围内招聘信息。县政府公开了一系列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了《关于“万人就业项目”调整转制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有关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等信息,全程公开了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受理和选房结果。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公开了卫生局制定的针对流感流行等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崇明气象局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台风、暴雨、雾霾预警信息,政务微博在灾害多发季节实时更新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分别公开了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公告和夜间施工许可。县安全监管局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简报,对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县质量技监局公布了专项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开展情况和结果。
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门户网站设立公共服务板块,提供水电煤等公共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根据季节变动更新水上和陆路交通各线路的停靠站点设置和首末班时间变动情况,提供各类社区服务机构的信息查询。县教育局设立了“崇明县教育信息化专栏”,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通过专栏进行信息公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图书馆新馆等新建公共服务单位工程进展情况和运行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县农委公开了设施农田等多项农业规划及调整情况和各类农业补贴政策,根据农时及时公布生产有关的病虫害防治和农药化肥使用注意事项,公开本县特色农产品企业信息和生产、销售情况。公开了《崇明县落实社会保障后相关农村集体土地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成交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资产的承包、收益等经营情况通过公示栏和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为各个部门开辟了专属公开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微博。本县在新浪、腾讯和东方网等主要微博平台开设“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另有12家政府部门开设各自政务微博,如县公安局的“警秀崇明”和旅游局的“乐享崇明”。三是公共查阅点。目前本县在县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公共查阅点,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四是其他渠道。通过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崇明报》、电视台等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此外每季度印发政府公报,提供给邮局、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机构,供公众免费取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
本县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4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指向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政府信息。约40%是涉及土地征收信息,约15%是农民宅基地审批信息,约12%是涉及社会保障信息,其余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申请处理情况
7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 《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7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5件,占57.0%,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土地使用权批文和重点地区土地使用规划等信息。其他情况34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6件,占总数的7.6%;“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6.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件,占总数的17.7%;“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8.9%;“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2.5%。
本县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书面答复寄出后,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解释答复的依据。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2009年办理了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2013年办理了审证手续。本县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文件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3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65.6元,其中检索费50元,复印费15.6元。没有发生依申请收费减免的情况。